在泰国比赛期间,没有受贿打假球。于是“受贿”风波宣告平息。我们很高兴,觉得粉碎了一场国际阴谋。
这样一个在当年亚洲足坛轰动一时的事情,其化解公式是这样的:中国队员在酒店大堂与赌博集团人员接头——亚足联纪律部门拍下影像资料——亚足联秘书长向全球宣布中国足球涉嫌受贿——中国足协走访自己的队员后说没打假球——中国足协提出严正抗议,媒体也万炮齐轰亚足联反华——亚足联突然说,中国足球队和辽宁队没有受贿行为。
靠这么一个简单的公式,就彻底否定了1994年中国队和辽宁队分别涉嫌受贿踢假球一事。
当时的中国人从内心深处,真诚地认为中国队员不可能参与受贿踢假球,于是举国暴怒,并上升到这是对整个改革开放的中国的污辱。
因为,中国的体育,从一开始,就属于爱国主义的范畴,中国女排和霍元甲没什么区别,容志行与黄继光没什么区别。一个荒谬的逻辑存在着:谁敢怀疑我们的体育运动员,就是怀疑我们的国家英雄。全然不顾商业体育赛事在全球已轰轰烈烈开展,相关的监督机制也已成熟。
在当时,特有客观立场的文章很难见到,我们艰难地搜到一些资料:
1991年11月8日的全国“甲A”联赛最后一轮,于10月20日就稳获本年度联赛冠军的辽宁队竟以4比5败给了前13轮4胜4平5负的大连队,濒临降级的大连队因此得以起死回生,而辽宁队的孙伟则由于在此役中独入4球一跃成为当年甲级联赛的最佳射手。培养出国家队多名主力后卫的辽宁队在前13轮只失13球,最后一轮的失球数竟然占全年比赛失球总数的%;大连队前13轮累计进球12个,最后一轮比赛中的攻击力奇迹般地提高到一场能进冠军队5球,这显然是“足球逻辑上”不可能出现的比分。这件事因此在当年的世界最著名足球刊物英国《世界足球》杂志的专栏评论文章中,遭到了强烈的批评。
1978年,曼谷,第八届亚运会,中国足球队首战以0比2负于伊拉克队。当时一位名叫“约翰?雷德森”的美联社记者这样写道:
“中国人在第八届亚运会足球赛中谋求朋友的活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它的后卫在比赛的后半阶段把对方的球送进自己的球门……”这个来历:一是中国乒乓球队曾在国际比赛中主动将金牌让给别人(友好国家),以此来显示两国之间“情深谊长”。而这一举动在中国国内是大受赞扬的,以致在中国的足球场上也曾出现过“比、学、赶、超”的一幕:日本一支刚组建不久的足球队来华访问,人家本想真刀真枪地锻炼队伍,结果某城市足球队拿出不欺负弱小的“君子”风度,比赛中频频“放一马”,导致对方大为反感,对方领队很不高兴地说:“送我们其他礼物可以,但以输球为‘礼’,这是讽刺我们!”二是1978年以前,“发展足球运动,增强大众体质”的“健身球”,“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感情球”,“宁失一球,不伤一人”的“良心球”,乃至“宁可技术上输,不可政治上出问题”的“政治球”等各式各样的“变种球”在中国足坛上大行其道。
这,就是中国足球假球遥远而模糊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