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nglishLanguage)来贴身输出它的定义:missionarypositionn.Apositionforsexualintercourseinwhichawomanoh,aseventeenandmanliefacingeachother,withthewomanoh,theseventeenonthebottomandthemanonthetop.『FromChristianmissionaries’supposedadvocacyofthispositionoverothercopulatorypositions.』原来是指面对面的男人在上面的那种姿式,我懂了,但我不懂为什么叫『传教士姿式』?」
「因为古典的传教士主张上床的目的限定只是一个才对,就是传宗接代生小孩,姿式也限定只有一种,就是面对面的男人在上面的那种。所以叫『传教士姿式』,传教士不但主张这种姿式,并且排斥其他姿式,排斥othercopulatorypositions,结果,至少六十四种的其他姿式给排斥了。」
「六十四种的其他姿式?」
「六十四种的其他姿式。」
「谢谢你这么热忱的告诉十七岁的女生。」
「我用的是『传教士的热忱』(missionaryzeal)。」
「这种姿式,看来男人太胖是不适合的。」
「我给你找到一个,他体重一百三十六公斤,就是三百磅,身高一八三公分,就是六英尺,他做过美国总统,又做过美国最高法院的院长,他叫塔虎脱(Taft)。他有老婆,Taftwrotethathiswifewas“awomanwhoiswillingtotakemeasIam,forbetterofforworse.”,这位老婆在被压四十四年后,还做寡妇活了十三年,可见她抗压性多么强。不过,她结婚时二十五岁,不是十七岁,我不太知道二十五岁是否能抗压,但我似乎知道十七岁不太抗得了压,尤其像你这样清瘦型的。」
「多谢你体贴我、怜惜我,还多谢你提醒我,并且救我一命。」
「我只是想告诉你,人死得变成一块饼,是可能的,飞机出事,会摔成一块饼;汽车出事,会撞成一块饼;但床上出事,被压成一块饼,未免太可惜了。因为,这原是可以避免的,法子很简单,别用『传教士姿式』,不就得了。」
「可是,跟像你这样标准体重的男人就例外。」
「你的意思是可以六十四?」
「我的意思正是如此。怎么回事,我们谈了这么多的荒谬。我的结论只是,别以为只有六十七岁的才荒谬,其实十七岁的也会,和六十七岁的一样,十七岁的也有她生命的定影年代,包括定向、定型、和定性。我只是佩服你,像毕卡索一样,你跟得上每一波时代的变化,尤其在爱情上,你好像比十七岁还无情。」
「在爱情上,我的确如此,我出自古典,但我参与了现代、发展了现代,即使在我自力不好了的时候,我还会发展出泼墨书法,画出风云。古典式,也就是旧式的基本特色,太痛苦了、太花时间了、太费力气了、太难解难分了,我认为都错了。但我毕竟年纪大了,我不要爱情了,尤其古典的爱情。但是,我喜欢的十七岁也未必现代得跟得上我,所以呀,我一个人了,没有了十七岁。」
「那,我们两人是什么关系?别忘了有一个人十七岁。」
「什么关系?一种最好不要问它答案的关系,不是吗?」
「我们两人根本的问题,其实只是一个,就是在世俗眼中,年龄的悬殊,年龄差得太大了,不是大十岁二十岁,是大五十岁,大到一个人要活三倍,才能活到另一个人这年纪。但问题其实不在——至少不全在身体上面,只要不走在一起,没人看到、没人感觉到,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至少有二分之一的人也看不到年龄问题,因为他只看到十七岁。」
「另外二分之一怎么办?」
「你别忽略了十七岁的眼光。有些十七岁,她觉得同年龄或『同年级』的男性太浅薄了。其中太多的杂碎。从杂碎高三男生到男模特儿、男歌星什么的,都是要小看的,男人要有男人样,男人不用功、没知识、没智慧,只会玩、混、扭、唱、走来走去,做女人拿手的事,这叫什么男人?更别提什么男子汉、什么英雄了。」
「你认为男人就要做英雄?」
「是。至少志在英雄、取法英雄。」
「有女人喜欢上你说的杂碎。」我异议。
「女人有她浅薄的一面,她们想掩饰这种浅薄,但总会在她们喜欢上泄了底。泄了底还算好的呢,要吃亏上当、要梦碎梦醒。问题是青春毕竟有限,梦碎梦醒几次,人也不再年轻了。」
「女人最后选择了安全感。」我说。
「不会分辨杂碎的,永远得不到安全感,永远得到的是梦碎。」
「你的讲法很不十七岁,你好像也叛逆了十七岁。」我提醒。
「别以为叛逆只是年轻对成年的,反过来也有可能。你不是在写我吗?」
「我在写你。」
「把我写成什么样的?」
「本来计划,是写成flat(扁平)的。如英国文学家所分类的,角色分为flat和round(圆形)两类。如果单纯的描写一个人,这就是扁平的,像照片一样。一般说来,这种描法描写出来的人物是失败的。但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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