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实行讽谏,无非还是要他读书上进,参加科举,谋一个所谓的前程。你想宝玉烦不烦啊!二宝婚配,应该是在黛玉沉湖不久,宝玉曾经跟黛玉说过,还记得吗?第三十回,他说黛玉死了他就做和尚,在婚后,甚至是新婚的当天,他就跟宝钗说清楚,他不会跟她圆房,他要像和尚那样,起码,要成为一个居士。也许他真自己跑出了府去,在哪个庙里待了一阵,后来大约迫于家族和社会的压力,又一度回到家里,在风雨飘摇的家里没待多久,遭逢巨变,他也被逮入狱。在那以后,又经过一些波折,他应该有第二度出家,这回一定是真成了和尚。宝玉两度出家当和尚,前面是有暗示的,曹雪芹他那《红楼梦》的文本,信不信由你,就是那么个特点,似乎是无意随手写下那么一笔,结果,后面的文字就会显现出来,全有埋伏,这是精心设计的伏笔。有的人总是说,那么写累不累啊,这么读累不累啊,但我们面对的就是这样的文本,怕累,可以不这么读,或干脆不读,但真细细读进去,就会体会到,曹雪芹他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不是那种仅凭一点灵气,一挥而就的轻松写法。他自己说他写得辛苦,爱尔兰的那位乔伊斯,他那部《尤利西斯》,就写得很累,读起来绝不轻松,大比喻套小比喻,话里有话,有无数层意思在里头,不仅是爱尔兰人,不仅是英语世界,包括我们——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多少人佩服啊,出了两种全译本,不少人买到后精读,一唱三叹,说你看多了不起啊!是了不起。那么,对我们老祖宗传下来的——曹雪芹的《红楼梦》,这可是远比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出现得早的文学创作啊——我们有什么理由怀疑里头也是充满玄机的呢?好,还是来说《红楼梦》里关于宝玉两次出家的伏笔,就在第三十一回,黛玉、宝玉跟袭人一起说话,袭人说到一口气不来死了倒也罢了,黛玉就笑说,你死了,别人不知怎么样,我先就哭死了,这时候宝玉就说,你死了,我做和尚去!于是黛玉将两个指头一伸,抿嘴笑道,做了两个和尚了,我从今以后都记着你做和尚的遭数儿!这难道又是废文赘语?不是,这就是伏笔,伏后文,宝玉在八十回后,是两次出家。
早在第二十一回,脂砚斋就在批语里说:“宝玉之情古今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我在前些讲里多次告诉你,曹雪芹在全书最后的《情榜》里,给宝玉的考语是“情不情”,就是他对甚至是完全无情的事物,都能去赋予感情,那么,对婚后的宝钗,他怎么又会那么无情呢?脂砚斋告诉我们,那是一种“情极之毒”,就是因为他对黛玉太有感情了,在那个时候他不能接受另外的妻子,尤其不能接受所谓以“金玉姻缘”为舆论前导的包办婚姻,而且,从极度尊重宝钗出发,他觉得不
应该跟宝钗过虚伪的生活,于是,他采取了极端行为,就是出家当和尚。脂砚斋接着批道,宝玉有三大病:一是恶劝,厌恶宝钗、袭人等劝他走仕途经济之路;一是重情不重礼;还有就是情极之毒。脂砚斋说,正因为宝玉有情极之毒,所以后文里宝玉才能悬崖撒手,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她说,这是宝玉一生偏僻处。
也是根据脂砚斋批语,我们可以知道,八十回后,大约是在贾府因藏匿甄家罪产而遭受第一波打击后,不得不遣散大批丫头奴仆,袭人也被点名索走,多半是让忠顺王府要走了,后来嫁给了戏子蒋玉菡。袭人被迫离府时,嘱咐宝玉说,好歹留着麝月,麝月在照顾宝玉方面——八十回里几次写到——很有袭人的作风,而且她这人性格平和,不招人注意,所以只要还允许宝玉夫妇留下丫头,哪怕只让留一个,他们就一定留下麝月。在贾府遭遇第二波打击前,那段岁月里,宝玉不管怎么说,他有宝钗那么美貌,而且那么有德性的妻子,又有麝月那么忠心,模样也很不错的侍婢,又有蒋玉菡袭人夫妇暗中供奉他们。按一般俗人的想法,也算幸运,应该珍惜了,可是,宝玉却因为有情极之毒,居然忍心离开钗、麝去当和尚,悬崖撒手!
宝玉婚后,究竟跟宝钗有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呢?高鹗的写法,是他们还生下了儿子贾桂——后来贾家“兰桂齐芳”嘛;有的红学家则推测出来,宝钗是难产而死,二宝虽然没有后代,但是他们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宝钗是怀过孕的。曹雪芹在八十回后,会是怎么写的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曹雪芹去世七八年以后,有位富察明义,在他的一本《绿烟琐窗集》里,有《题红楼梦》的二十首绝句。前面的讲座里我提到过,红学界有所谓“四条不解之谜”的说法,那第四条谜指的就是明义的这二十首绝句。其实明义的这些绝句,从诗歌创作的角度来说,思想内涵不怎么高明,艺术性甚至可以说相当地差,那么,为什么红学界重视它,而且纷纷去破解,聚讼纷纭,以致使它成了不解之谜呢?那就是因为,明义说,“曹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固然使曹雪芹的著作权得到了肯定,但是,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古抄本,书名几乎都是《石头记》,明义看到的,却已经叫做《红楼梦》了,他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未传”就是没有流传开,社会上一般人根本不知道,看不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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