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涕零的心情:“太可怕,死了,都死了……三百多个人被他们赶上骨山,只是倾刻之间啊。全部肉身腐烂,化成血雾,白骨都被拘进骨山上……秦兄,这一次要不是遇到你,我小命就没了……你是我的再生父母啊!”
“烟拿来!”秦棣不跟他废话,手一伸,一脸微笑看着他。
那渣一点不含糊。飞快掏出两盒烟一盒雪茄,早就酝酿好的感激涕零的话正想出口,却被秦棣一脚踹飞,翻脸不认账地道:“滚!赶紧离开这里,下次百分百不救你。这一次,是看在先前那包烟的面子上。”
那渣猛啄头,爬起来颠着屁股一缕青烟般跑了,溜得比兔子还快。嘴里似乎还喃喃着:“运气,运气啊!几包烟就换一条命,祖坟冒青烟了,赶明儿回去,得去给祖宗烧三柱香。”
这是一段小插曲,风波还未卷起,就已经平息。
对秦棣而言。救下一个仅有数面之缘的人,那是顺手拉他一把。他之所以没动手,是让这群人回去告诉五大教、种蛊神寨以及巫术世家的人,千万别来惹他。
果然。效果确实不错,这一路行来,再没有一个追杀者来找他麻烦,似乎知道他大概位置,远远的绕开。
在靠近骨山十里内,山林静悄悄,再没有一点声音,死一般沉寂。
秦棣放眼望去,发现荆棘丛中,参天大树下,乱石林间,横躺着一具具的尸体,这就都是反抗者的下场。
在这场由秦云亲手导演,几个庞大势力联手造成的杀劫里,起码已经有上千人死亡
而在接近骨山五里的地方,秦棣再也见不到一个活人,方圆十多里的修士,不是被追杀者擒走,便是当场丢掉性命。
然而,杀戮并没有停止,几股存世上千年的豪门大派,仍然不断的派出强者在神藏内四处搜捕其他的修士。
可以说,这是一个流血之日,因骨山上的宝藏而杀戮,强者对弱者的无情杀戮。
而这一场杀戮,几乎将进入神藏的数千修士都卷入了进去,不想被杀,唯有加入几大势力的阵营,成为四大世家和几大豪门大派的走狗和刽子手。
“弱者,永远只会成为强者登上巅峰的垫脚石;走狗,永远的依附在主子的势力下四处咬人。”秦棣这一路走来,看到了无数的追杀、反抗、血腥和绝望:“不想成为炮灰走卒,唯有不断的强大。唯有成为手握生杀大权者,才可号令天下,一念可决数千人、数万人、数十万人的生死。”
今天,是秦家的天下,是秦云一人之念,使上千修士和无数的世家门派,在短短十多个小时内,流尽了每一滴血。
秦云一声号令,蜀山、昆仑、雪山这样的上古大派,一样听命于他,为秦家抓来上千人,以他们的精血精魂,祭炼骨山,开辟一条通往山顶的血路。
这一刻,在见到了无数的绝望和绝望后,秦棣看到弱者任人鱼肉的悲哀,所以他渴望拥有更加强大的力量。
“庆幸的是,我很早就见识过弱者的悲哀,强者手中的生杀大权。”秦棣叼着一根雪茄,跨过一具具的尸体,嗅着弥漫在这片山脉中的刺鼻血腥,穿过血色的雾气,一边走一边喃喃着道。
幼年时的经历,少年时的胜极而衰,这六年来的落魄与苟且偷生,早就将他的意志磨砺得犹如钢铁,拥有一颗千锤百炼永不言败的心。
“天才,并不可怕,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天才。最可怕的是什么?是一颗面临无数次失败而不心灰意冷一直勇往直前的心。哪怕这颗心的主人不是天才,一旦崛起,将势不可挡!这也是为什么英雄输给了吊丝,项羽自刎乌江。刘邦则从他尸体上建立了数百年的大汉基业。”
这一番话,是当年秦棣离开昆仑杀戮场时,惊鸿道人给他们的赠语:蛤蟆之所以伟大,在于它有一颗吃天鹅的雄心,所以才有了癞蛤蟆吃天鹅肉。
叼着数千大洋一根的雪茄,看着无数的尸骨血腥,漫步在血雾中。秦棣终于抵达到骨山脚下。
这里的血雾太浓郁,有遮天蔽日之势,一声声的惨叫和嘶嚎,不断从骨山的另一个方向传来,那是秦云在以上千人的神魂精血祭炼骨山。
秦棣穿过血雾,站在这座堪称是以无数鲜血、生命、白骨堆积起来的山脚下。他终于看清楚了这座庞大而诡异的骨山。
哪怕他已经从无数人嘴里知道了这座骨山妖邪般的壮丽,但是此刻,当秦棣抬头看着它时,在这一瞬间他屏住了呼吸,呆呆的望着眼前这座地狱般的魔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它不仅妖邪、诡异,能吓死凡人的恐怖。而且它还十分雄伟磅礴。透发出凌驾于天的气势。而一具具的尸骨,横躺在山脚、山腰、山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