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厉害,裤腰打着很宽的褶子,用一截绳子扎牢。当路人抬起一直盯着脚下地面的蓝眼睛,英曼立刻认出这就是那个牧师,只不过他浑身伤痕累累。英曼从树干后面站起身来,说了声,嘿,你在这里。牧师停下来盯着他看。上帝啊,他说,我正要找你。
英曼拔出小刀,刀尖朝下,随便拿在手里,说,你来找我寻仇,我甚至不会浪费一颗子弹,一刀就把你开膛破肚。——噢,不。我是想谢谢你。你把我从罪恶中解救出来。——你跑了那么远的路,就是为了说这句话?——不,我正在赶路,跟你一样成了背井离乡的人。
不过,也许我话说得太早了,路上游荡的未必都是旅人。不管怎么说,你要到哪里去?英曼端详着牧师。你的脸怎么了?他问。——你走了以后,有人发现了我,并且读了纸条上的字,以约翰斯顿执事为首的几个教众剥光了我的衣服,狠命揍了我一顿。
他们把我的衣服扔进河里,用小刀割下了我的头发,我想他们是误解了参孙和达利拉[1]的故事。他们从背后押着我,这时我的未婚妻来到面前,一口唾沫向我啐来,感谢全能的主没有让她姓维齐。我一丝不挂,只有双手来遮羞。
他们让我马上滚出村子,甚至不肯给我一小时来收拾铺盖,否则他们就把我赤身裸体吊死在教堂尖塔上。这样倒也好,反正我也不能继续在那里生活下去了。——是啊,我想你也待不下去,英曼说,另外一个女人怎么样了?——哦,劳拉·福斯特,维齐说,他们把她拖出来招供,但她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情。
他们搞清楚她怀孕多久以后,她会受到教堂惩戒,忏悔一段时间,据说是一年吧。以后,她就会成为流言蜚语的对象。两三年后,她就会嫁给某个愿意抚养私生子的老光棍,碰上这种事的漂亮女人通常结局都会这样。她倒是可能就此因祸得福,我也下定决心把她和未婚妻都抛在脑后了。
——我现在依然怀疑,让你活着是不是做对了,英曼说。他没有再说废话,抽刀返鞘,回到路上,继续他的行程。但是,牧师在他旁边紧追不舍。——你看来要往西行,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就跟你一起走,他说。——事实上,我介意,英曼说,心想与其让一个傻瓜跟着,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走。
他举起手,做出要打牧师的动作,但牧师既没有逃跑,也没有反击,甚至没有举起木杖挡开。相反,他像条受了惊吓的狗一样,缩起肩膀准备挨打。于是,英曼把手缩了回来,没有打下去。他既然无意把牧师赶跑,就不如继续往前边走边看。
维齐紧挨着英曼的胳膊,一刻不停地说话。他仿佛觉得已经找到了一个同伴,要把此前生涯中的所有故事一股脑倾吐给英曼,他的每一次失足——显然他失足过很多次——他都要讲给英曼听。他是个糟糕的牧师,这连他自己都知道。
——我干牧师哪方面都很糟糕,除了讲道,他承认。讲道台上,我可是光芒四射。我拯救过的灵魂,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起来还多。但是,我现在发誓不干这一行了,我打算去得克萨斯州从头开始。——很多人都去那儿了。——《士师记》[2]里面有个故事说,以色列有段时间没有律法,每个人都自行其是。
我听说得克萨斯州也一样,是一块自由的土地。——传说是这样,英曼说,你打算在那里干啥,种地?——噢,不太可能。我可没有在泥土里耕种的天赋。至于干什么活,我还没决定呢,没有明确的想法。我可能会跑到那里,占上一块地,像整个郡那么大,在上面放牛,直到牛群多得数不清,能一整天在牛背上走路,脚不用沾地,维齐说。
——你打算用什么买第一对公牛和母牛?——你瞧这个。维齐把手伸进大衣下摆,抽出一支柯尔特军用左轮长手枪,这是他离开村子时顺手牵羊来的。——我也许能把自己训练成出名的神枪手,他说。——你从哪里弄来的?英曼问。
——老约翰斯顿的老婆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对我很同情。她看见我躲藏在灌木丛中,喊我到窗跟前,然后走进卧室,给我拿现在穿的这身难看的装束。我看见这支手枪放在厨房桌上,就伸手探进窗口把枪拿走,扔在草丛中,等穿好衣服,再把枪捡起来,带在身上。
他的口气很扬扬自得,好像小男孩偷走一块晾在窗台上的果馅饼一样。——当神枪手的想法就是这样来的,他继续说,这东西会让你不由自主地冒出一些念头。他把柯尔特手枪举在面前凝视着,仿佛从枪管的光泽中能看出他的未来。
那天下午的行路中,英曼和维齐没走多远,就来到橡树林深处一所荒凉的房子,他们幸运地在那里觅到了食物。门敞开着,窗打碎了,院子里长满了毛蕊花、牛蒡和印度烟草。房子周围全都是蜂房,有些是用空心的黑胶树干做的,树干上挖了洞口,仔细确定了面朝的方向。
其他一些是旧茅草屋顶一样灰色的稻草蜂箱,已经开始变得软塌塌的,箱顶也陷下去了。尽管没有人照料,蜜蜂依旧在阳光下忙碌,密匝匝地飞来飞去。——假如我们去偷些蜂蜜,肯定是一顿美餐,维齐说。——那就去吧,英曼说。
——我经不起蜜蜂叮,维齐说,我会给蜇得鼻青脸肿的,让我跑到蜂群里去,那可不成。——你的意思是,我跑去取蜂蜜,你也要分一杯羹?——一碟子蜂蜜就让人心满意足了,走在路上也会浑身是劲。英曼说不过他,于是放下衬衫袖子,把裤脚管收进靴子里,用外套裹住脑袋,只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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