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的时候,我基本上是喝金门高粱或台湾啤酒和生啤酒,非常偶尔才有可能喝点外国酒,主要是威士忌或白兰地。至于清酒、米酒、红露、五加皮以及各式各样的药酒,我完全没有胃口。
这是二十五年以前到目前为止我的前半生的喝酒习惯和兴趣。自从到了美国以后,我就完全改为喝外国酒,主要是威士忌,偶尔一点白兰地或啤酒。至于其他成百上千种鸡尾酒,不是说它不好喝,而是我喜欢简单直接的酒,以不改变酒的味道为原则。所以如果我不是直喝(straight)我的威士忌的话,我也只是加一些冰块、一点水而已,只是起一点冲淡的作用。
而法国红酒和白酒,我始终没有真正进入情况,只有在有相当好的外国菜的陪衬之下,经过懂得的人的介绍,我才能真正地享受。
我还是喜欢威士忌,但来美国以后开始认真地喝,也经过了好几个阶段。做学生的时候,以美国威士忌(Bourbon Whiskey)为主,因为只需要苏格兰威士忌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价钱即可买到一瓶蛮好的。爱尔兰威士忌还可以,但很少喝加拿大威士忌,味道比较冲。
开始打工做事了之后,口袋里比学生时代多了那么几块零钱,才喝起了苏格兰威士忌(Scotch Whiskey,也有人音译为“苏考赤”)。我当时并不知道,且连大部分喝“苏考赤”的老美也不知道,我们通常喝的(Johnnie Walker,Chivas Regal,Dewar's,Cutty Sark,White Horse……)都是所谓的“杂种”苏考赤(Blended Scotch)。这些名牌苏考赤都是用好几个“纯种”(Pure Malt),再混上不少其他的“杂种”配制出来的。
称这两种苏考赤为“杂种”和“纯种”绝不含任何贬的意思。刚好相反,我是从科学角度来翻译这两个名词。最早期的苏考赤都是只用大麦(先发酵,再蒸馏)来制作,因而英文称之为Pure Malt,或Single Malt Whiskey,也就是说,“纯种”威士忌。过了很久才有人想到用不同酒厂的“纯种”,加上其他各式各样的“杂种”(粮食,如玉米、小麦、黑麦)酒配制而成,因而英文称之为Blended Scotch Whiskey。“纯”与“杂”只表示“一种粮”和“杂种粮”而已,而不是在褒和贬。不过有一点要知道,“杂种苏考赤”的商会多年来一直在阻碍“纯种苏考赤”销往美国,直到好像70年代。这就是为什么“纯种”是近十几年来最引人(当然指苏考赤爱好者)注意的苏考赤。
这也正是我目前的阶段,只不过我并没有完全抛弃我的“杂种”。它还是比较便宜,虽然只便宜大约四分之一左右,可是对常常喝的人来说,还是可以少支出一点。不过我家里经常总会有一两瓶“纯种”(Glenlivet,Glenfiddich……),为知音,为远方来的友朋,为自己的心情,为春分,为初雪……
我的酒龄只比我小十几岁。除了年轻的时候为了酒而出过丑、失过态、丢过脸之外,我多年来早已告别“滥饮”。“滥饮”是任何爱酒的人很难逃过的洗礼。如果非要经过不可的话,那就跟失恋一样,越早越好,越快过去越好。这一关过不了,或拖得不久,很容易变成酒鬼。当然,就算你过了,也不见得你就能够成为酒仙。问题就在这里,你听我说,你可以自贬为酒鬼,但任何人都无法自封为酒仙。酒仙是修来的,只不过,就我所知,太多太多的酒友,在还没有想到修成酒仙的时候,已经变成酒鬼了。我非鬼非仙,不过,让我在此扮演一次菩萨,就算我不能助你修成酒仙,但至少也许可以使你不必沦为酒鬼。
酒鬼是现实写照,酒仙是浪漫幻想。既然讲酒戒,就只有从现实开始。现实是,酒是一种麻醉品,也许它不是鸦片,但它也绝不是鸡蛋。何况就连鸡蛋(去问问四十岁以上的人看看),吃多了都对身体有害。
美国一般用“血液酒精”(Blood Alcohol)来测量人醉酒的程度。所谓的“血液酒精”,是指人体血液之中的酒精百分比。就美国各州公路警察逮捕酒醉驾车来说,酒醉的标准是0.1%,或千分之一。这就是说,每千单位血液之中有一单位的酒精的话,无论你身高体重如何,也不管你多久前喝了多少,才在当时出现这个血液酒精百分比,就请你立刻坐牢,至少一夜,事后的惩罚虽因州而异,但绝不会轻。就醉酒标准而言,这千分之一的规定相当精确。问题是,在你喝酒的时候,你怎么知道几杯下肚之后才使血液酒精高到这个程度?另外,要停喝之后多久,身体才会排泄掉所有酒精而使你完全清醒?最后,有没有一个所谓之“高潮”(high),也就是说,在没有醉之前的一个最过瘾快乐舒畅的时刻?
让我先澄清一个引起不少误会的概念。不少人以为烈酒(如威士忌或白干)要比红白葡萄酒(或清酒)和啤酒更容易醉人。一般来说,除了因各人体质不同而会有少许差别之外,任何酒喝多了(喝到血液酒精千分之一的程度)都会醉。使你醉的不是高粱酒的高粱、葡萄酒的葡萄,而是这些酒中间的酒精。就这么简单。
为了方便起见,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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