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2/4)

同学,查到他的出入境信息,发现他在案发后回国了。

  如果一旦曝光案子是他干的,范家还会放过何家的婆孙吗?

  即使他在犯罪中营造出另有同伙的迹象,但那些迹象不是坚固的证据。警方如果迟迟找不出他的同伙,最后一定认为案子是他一个人干的。

  唯有在最后时刻,当着所有人的面,摆出铁一般的证据,证明另有一个没抓获的同伙,才能彻底震住所有人!

  这是可行,也是唯一的办法!

  还有其他办法吗?

  如果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法律会制裁范家。可是在金县可能吗?

  江平硬生生弄死了何建生,他得到制裁了吗?

  甘佳宁事后他们找到何家,甚至对幼子都动手,警察管了吗?

  没有,他们没有管,不想管,不敢管,也管不了,因为他们这个关系网实在太恐怖了。

  陈进唯一能做的,只有走这条路,牺牲自己,来彻底完美地达成甘佳宁的两个心愿。

  没有人会知道陈进是怎么做到的,徐增也想不出来陈进到底是怎么营造出一个不存在的朋友。

  尤其是12月22日杀害范长根那次,警方的后续调查会找到监控中陈进走进806房间时的清晰面部特征,从而形成坚定的不在场证据。

  这是陈进精心设计的一个铁证。

  他一共有三张身份证,除了购车买房的那张外,他用真身份证订了806的房间,再用第二张假身份证订了楼上906的房间。

  在晚上,趁着夜色笼罩,他先来到906房间,这是顶楼,他从窗户上挂下一条软梯和一根保险带,那天是风雪天,陈进早在前几天的气象预报中就得知,没人会看到一个风雪天夜晚的顶楼房间会有这么一幕。随后,他来到806客房,用保险带固定自己后,顺着软梯爬进906房,把保险带和软梯收了后,一晚上他都住在906房。第二天早上作案时,他离开906,并且经过化妆打扮,戴上帽子,离开酒店,使酒店的一楼大厅监控也拍不到他的脸。

  在作案后,他回到酒店的906客房,按同样方法爬回806,在这个风雪天依然没被任何人看到。此后,他一直等到9点,这才正大光明地离开了806房,从而营造了一个坚定的不在场证据。

  当然,他考虑到如果警方有极端聪明的家伙,会怀疑他一个人作案,并且想出了楼上楼下转换制造不在场证明的可能性。

  好吧,如果真有那么绝顶聪明的警察,警方依旧会一无所获。因为警方会发现,那一天九楼的监控或许是被清洁工的拖把幢歪了,拍不到906房的画面,从而根本没办法确定陈进是否用上下楼的方法制造身在806房的不在场证明。

  而他登记的906房间的身份证,经查确实有这个人,但查了后会发现不是。

  但凭这点能判断陈进没有同伙,一切都是他死前虚张声势吗?

  没办法,逻辑上要证明一样东西存在很简单,找出这样东西。

  但要证明一样东西不存在呢?很难。就像你没办法找出证据证明上帝不存在。

  他们找不出陈进的同伙,难道就能说陈进是在唬人,根本没有同伙吗?

  找不出只因这个同伙被陈进保护得太好,线索太少,而陈进在法庭上的最后一辩,简直铁证如山,各项证据都指向了他还有另一个同伙。

  通过随后的尸检,警方会发现陈进的肛门括约肌松弛,这也是他在前几个星期弄出来的。所以看守所的人会告诉徐增,前段时间陈进上厕所在呻吟,以为是癌症发病,事实上根本不是,而是他用很痛苦的方式,让自己的肛门扩张,从而再次制造出自己是同性恋的铁证。

  而警方问遍陈进同学,得到的供述都将是他整个大学期间从未和女性有接触。

  其实那是因为他大学时的自卑,根本无关同性恋。

  在美国多年他也从未谈过恋爱。这是因为他一直深爱着甘佳宁!

  但警方呢,一定认为他是同性恋!

  至于杀害李范两家的骑电瓶车男子,无疑是陈进本人。只不过他穿了紧身的薄衣服,并且整个人缩着骑车,造成视觉上这人不是陈进的印象。

  事实上,陈进在警局交代的犯罪经过,才是真实的。所以测谎仪都证明他没有说谎。唯独涉及到他的犯罪动机,他和甘佳宁的关系,这些的交代是他编造出来的。

  他不惜冒着更高的风险设计处理江小兵的尸体,不惜在后面的每次犯罪中,都画蛇添足,无疑是要营造出他有另个同伙的坚实铁证。

  他的整个犯罪计划无疑是让人嗔目结舌的。他明明独自犯罪,却要让犯罪在警方侦查过程中,看起来是合伙犯罪。同时,在被抓获后,他又能给出十足的证据与合理的解释,让警方放弃案件是合伙犯罪的判断。最后,在法庭的最后一辩,他还要能列出更坚定强大的证据链,来推翻前次的解释。

  三重的动机嵌套在一场犯罪计划中,并且每一重的犯罪动机都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而每一重的犯罪动机又能找出更坚固的证据来推翻前一重的犯罪动机。

  这需要多么强大的智慧,这需要多么精妙的构思!

  可是这一切,他做到了,陈进做到了自己的终极计划。

  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后来一句赤裸裸的威胁:“虽然我进去了,可我那位朋友依然还在外面,哼哼,上门找过何家麻烦的还要小心了,哈哈。”

  后来的事实证明,陈进赢了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