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3/3)

正寝,陈公博、周佛海、陈璧君等人作为汉奸受到了应有的审判,其财产也被政府逐一接收,其中自然包括汪精卫、陈璧君夫妇的财物。

早在南京沦陷区光复之前,国民政府就组织了接收委员会,准备对日本在华掠夺的物资财产、汪精卫政府的一切财物以及汉奸个人财物进行全面接收。这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对于苦苦坚持抗战的人民来说,是对他们坚贞不屈、流血牺牲的一种奖励与安慰。

当时的南京特别市政府根据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的指示,成立了南京市区接收委员会(简称接委会),直接隶属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由市长马超俊担任主任委员,直接负责对南京市区内日伪财物的接收。南京市区接委会下辖七个小组,其成员不限于南京市政府的官员,中央各部门也派员加入。因为南京是首都,规格自然比一般城市都要高,所以才得到中央的特别“青睐”。南京接委会的接收时间比较长,从1945年10月到1946年1月,前后延续数月之久。

在全国对敌伪财产的接收过程中,混乱无章、中饱私囊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于在某些地方,老百姓愤恨地把接收称为“劫收”。不过对汪精卫财物的接收比较正规,毕竟汪作为头号汉奸备受大家关注,在这一点上接委会可不敢马虎。南京市区接委会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接收人员先取得接收证,在宪兵的监督和帮助下,“凭证接收或查封接收,查封时按照日伪所造具清册逐一点收,或按照所存之实物核实点验”,“由接收机关委派军警看守”。

根据日伪所制的“接收清册”,接委会对汪精卫夫妇的财产进行了逐一点收。这些“接收清册”详细明了,每一件物品均有详细说明,将名称、件数,甚至新旧都一一列出,接收时有凭有据,自然方便快捷。例如汪精卫房屋的财产清册中,就列出了房屋的地点、楼层,甚至房屋中的附属物品,如肥皂之类琐碎的生活用品,也被列了出来。国立中央图书馆在接收汪精卫的图书字画时,就是以《图书字画清册》作为接收凭证的。

对汪精卫财物的接收过程也是合理合法的。依照国民政府制定《汉奸处理条例》对汉奸进行认定与处理,汪精卫虽然身死,仍适用于该条例,财产应予接收。对汪精卫财物的处理也比较恰当,如图书字画交给国立中央图书馆,工艺品交给中央博物院筹备处,让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物品,使物有所用,以便发挥其最大价值。

这样的maiguozei的墓葬还是多挖一些吧,呵呵、、、、、、

疯狂的开始18生意经

在南京停留闲逛了三天,我们就开车回了北京,家里的一摊子事情等着呢,新店开张我们都没有时间搭理,跟着沈胖子来南京挖墓了,这几天脑子里面一直牵挂这新店的,也吃喝不好的,但是回到潘家园我们的店里,结果却是大出意料、、、、、、懒

离开四天,店里只卖出了一件瓷器,还顺带这搭出去了两件赵老板留下的两件,也没有挣到什么钱,小刘(就是大刘的自家兄弟)着急的都要站在门口拉客了。

“小刘兄弟,咱们也不用着急,你的这几个哥哥也不指望这个,就是玩,你放心,你的工资我们开的起,咱们做古玩生意就要给人的感觉啊爱买不买的,我们是不愁卖的,你越是追着人家买你的东西,人家感觉你挣他多少钱似的,你就想开了,反正咱们店也是新开的,也不愁这个,房租店面都盘下来了,就不要着急了”我虽然没有做个生意,但是古玩这个道理还是懂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我们还要很多没有本钱的物件没有摆上来呢,现在店面里面基本摆放的都是订制的瓷器。

“恩,我也是着急,这几天什么都没有卖,昨天就来了两个客人,我也着急了、、、、、、”小刘在给我们解释的

“胡子兄弟,我还有几件瓷器,要不也摆在这里吧,我留着也没有用的”说话的是王二哥,在回去的车子上面,我们都是对新开的店面信心满满的,这当头一棒的感觉真不好的,开门做生意,真没有挖墓容易的,这个结果我们几个人谁都没有预料。虫

话说那个年代的潘家园,地摊不算,就店铺也是开了关,关了开的,走马灯一般,有点相邻的两个店面的老板的剖没有熟悉就换人,潘家园不光是古玩物件,还有很多新奇百怪的物件,只要你想找的就可以找到,山西的木雕,河南的皮影猴子,还有老北京的杂件,就连那个年代没有卖火的文玩核桃都有,总之是琳琅满目,什么都有、、、、、、

几个人给小刘上了一堂课,小刘也定下心来,心态也好多了,潘家园的物件,安个年代可是没有没码标价那个说法,就看你会不会砍价了,你砍到了脑袋还挣你一个脖子以下的价格,真是这个样子的,一个进价三百多的瓷器摆件,标件三千六百多,这个基本都是蒙外国人是,就是那些来北京旅游的老外,还有很多翻译和店主合伙一起挣老外的钱,这个在那个时候一点也不新鲜的,现在正规多了,欺客宰客的现象还有,地下古玩物件的交易也有,这个是无法杜绝的,因为盗墓一直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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