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节(2/3)

恐怕这老鬼都能找到我们,给他的徒弟周诡七报仇的。

  躲到哪里都逃不出这老鬼的手掌心,我索性也就不走了,跟小莲就呆在了富贵村里。一来是想跑也跑不掉,二来魔尊放出话要血洗富贵村,我留在这里也就是抱着跟他绝一死战的心思,尽可能的保护这里的村民。因为师父传授我道法的时候曾经跟我说过,要斩妖除魔、造福苍生,既然我学了道法,就要恪守这些原则。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还好魔尊那老鬼并没有来找麻烦,小小的富贵村在这几天里倒也算安宁。这些天我们跟陈阿婆也熟悉了起来,在她的口中也得知了这个小村子被血衣门残害的惨状。听到这些,更加坚定了我要铲除掉血衣门的决心,我心想就算我还有三寸气在,也要跟这个血衣门血战到底,为了我和小莲,也为了这个悲剧的小村子。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和小莲已经在陈阿婆家里住了近一个月了,这期间血衣门一直没有出现,我也很是纳闷,难道魔尊和他的血衣门就这样算了么,不再找我们的麻烦了?

  可是我想错了,正当我渐渐的丧失了警惕的时候,却出了事。这天半夜时分,正当人们都已经入睡的时候,血衣门的鬼怪却包围了整个富贵村。当我被强大的阴气惊醒的时候,却发现整个富贵村的上空都笼罩在阴森的鬼气中,我赶紧叫醒了小莲和陈阿婆,让她们快点起来做好应变的准备。

  陈阿婆吓得不轻,忙问我出啥事了,我告诉她血衣门的鬼怪已经包围了村子,很快将是一场浩劫。陈阿婆听了张大了嘴巴,吓得不知所措。我让小莲在屋里陪着陈阿婆,一个人带上桃木剑和缚鬼绳,走出了屋门。

  到了村中的土路上,我感觉到身背后都刮着冷风,虽然现在还没有看到一个鬼怪的影子,但是这些鬼怪发出的阴气已经够恐怖的了。我往村子的四周看去,那黑黑的阴气已经遮住了月光,使整个村子里都是暗淡无光。

  这么重的阴气,看来这次血衣门派出的鬼怪着实不少,魔尊既然派出了这么多的鬼怪,他也肯定是亲自出马了。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禁担心起来,一群鬼怪好对付,可是魔尊这老鬼,面对他时我确实很是头疼。现在一点把握都没有,我想了想还是摇了三下缚鬼绳,还是把黑白无常叫来帮忙稳妥些。

  手中的缚鬼绳起了反应,我知道消息已经传达给他们二位了,就看他们啥时候能赶到了,要是来的晚了,恐怕我说不定今晚就死在富贵村了。

  我提着桃木剑,在村路上走着,随时注意着身边的状况。就在我走到村子中央的一块空地上时,突然感觉到阴风阵阵的刮到我的面前,只过了一会,一大群鬼怪就从远处扑了过来,落在了我的对面。最要命的是,站在最前面的,是魔尊那个老鬼。

第三十三章 血符

  看着眼前这阵势,我真有些后悔自己一个人就贸然的闯出来了。此时我已经被这群鬼怪团团包围住,而我的面前,正是那个屡次从黑白无常这样的小神手中逃脱掉的魔尊,如果只是这群鬼怪的话,我想凭借着我手中的桃木剑,应该还是能对付的,最起码自保没有问题,可是再加上这个魔尊在场,我是万万没有生还的希望。

  我想到这里,心底里不禁生出了一股凄凉之感,想想以前在河龙村时的日子,虽然过得平淡乏味,却也是整日里无忧无虑的,可是自从我跟小莲相遇以后,这些患难就接踵而来,从来没有一天安稳过。能跟小莲在今生再次相遇,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只是我们的命运也太多灾多难了,前世的恶人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去,可是好像灾难永远无止无休一般,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我知道小莲也是跟我一样,她的心里面压抑着太多的苦楚,今生还要遭受着这些磨难。我想起这一年多来发生的事情,心里莫名的失落,这种失落感虽然不是第一次,但却是最为强烈的一次。

  当这种失落感转化为无比的愤恨时,就不再有胆怯和犹豫,此时我看着对面这些张牙舞爪狂妄无忌的血衣门鬼怪,还有那个嚣张得目空一切的魔尊时,我竟然一声苦笑,仰起头对天长啸了一声,接着便是一声狂荡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大笑,这笑声中充满了无尽的悲凉,宣泄出的是满腔的压抑和委屈,在这个平静的夜晚,平静的小村子里,显得那么的悲壮。

  这声长笑,仿佛也释放出了我心中的无奈和绝望,我真的是累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跟小莲过上无忧无虑的日子,哪怕小莲永远是这样冰冷的身体,只要我们还能在一起,就足够了。

  可是面前的强劲对手却不想放过我们,魔尊这老鬼从来没有想过放过我和小莲,更没打算让我们活在这个世上,那我只有一条路可走,拼个粉身碎骨,也要跟这老鬼血拼到底!

  想到这里我胸中猛然间豪气顿生,手中的桃木剑被我握得咯咯直响,手掌上的肉都被我弄得生疼,可是我却全然不顾,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杀死面前这群恶鬼!

  可能是我刚才的发泄太过突然,魔尊和这群鬼怪们竟然也愣了一下,可能它们也万万没想到,我会做出这样离谱的举动,它们像是看着怪物一样的看着我,好像它们是我,我是鬼一样。

  正当我想冲上前去,用我手中的桃木剑血战这群鬼怪之时,小莲和陈阿婆竟也从家里走了出来,来到了我的身后。小莲站在我的身边,她也看出了我此时的反常神情,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