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闷雷,雨点开始沙沙的落下。干旱了三个月的天南市,迎来了二零零七年的第一场雨。
后记
这一个案子,也是来自于现实。大家只需要在搜索栏搜索:呼噜—杀死丈夫,就可以了。
不过,现在搜索到的这个用斧头杀死丈夫的,并不是我看到的原型。
我看到的原型,是在东莞报纸上看到的。男的打呼噜,女的就推他,男的醒来,踹了女人一脚,继续睡觉,女人拿起水果刀,就把男人刺死了。两个人,都才二十多岁。
这种因为打呼噜的小事作为起因,杀死丈夫的,不止一个的。
其实我看到这些报道时,一直很无语。我们为什么那么的冲动,而缺少了忍耐?
难道我们的心灵,已经狭隘到一点委屈都不能忍受了么?为了一点小事就要对自己的亲人痛下杀手?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起另外一个故事,内蒙古包头市,一个16岁的女孩子,为了和两个陌生男子发生性关系,嫌自己奶奶唠叨,麻烦,把自己的奶奶掐死了……
我……我看到这个报道时,简直要骂娘了。
现在的孩子们,已经迷失在肉欲中了么?
我们到底缺少了什么?
我们到底还剩下什么?
明天,我们还能留给后人什么?
【第六卷 始作俑者】
前言
《孟子·梁惠王上》:“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
这一卷,也许会被和谐,但是,我还是想把他写下去。因为这个案子,关系到社会的公德和法律人性的缺失……
新的故事,明日起开始上传。
假如被和谐,那我也只能苦笑了……
重复的历史
首先跟大家说一说,昨天晚上的事情。
一个女读者找到我,告诉我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被邻居家20多的男子强奸后杀死……抓进看守所三年了……现在还没有判刑……那个女读者说,希望让我把这个案子写出来,然后,为小女孩讨回公道……
昨天晚上,我跟群里的书友商量,我想用真实姓名,来揭露这个事实,结果,所有的书友都反对,说:写,可以,但是,千万不能用真名,要不然,我的下场就是进监狱……呵呵,我承认,我当时真的有些害怕……
不过今天,我又重新想了想,决定还是要写,但是,刚才那个女读者又给我打来了电话,那一家又生了一个女儿,现在还算比较幸福……问我还要不要征询对方的意见……因为用真实姓名,我需要征询人家的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