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节(2/3)

滋味。我爸抽烟比较少,只有想事情的时候会抽几支,他一直抽这种黄盒的软包红梅,便宜,拆包之后非常香,现在已经很少能够买到了。之前我一直认为我爸和其他很多收入不高还要养家的男人一样,为了省钱而抽这种廉价烟,但这时我才知道,这可能只是我爸的一个习惯。

  有些习惯,是很难改掉的。

  我大致在地下室里看了看,很小的空间。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一些事情,亲眼看到过一些东西,才能改变心里恒定的想法。我觉得,我爸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这个果园子已经相当荒僻了,但他仍然不能完全放心,只有在屋子下面挖出一个暗不见天日的地下室,才会觉得住进去比较安心,比较隐蔽。

  桌子旁边是一个大洞,通到了别处,可能是果园子外面,平时用来通风,必要的时候可以迅速顺着这里直接离开,逃到果园外面。我看了几眼,地下室的摆设就这么多,甚至连一个可以容纳物品的容器都没有,我爸要留给我的东西,在哪儿?

  我翻了翻床铺,连床板下面都看了,包括地下室每一个角落,什么都没有。我拆开了剩下的香烟,打开了剩下的食品,期望有所发现,哪怕是一个小线索也好。但那些东西都很普通,我察觉不到别的。

  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一种很孤独的感觉。我爸,欺骗了我?他什么都没有留下,却告诉我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他干嘛要这样?欺骗我,其实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好处,也对他所要做的事没有任何的帮助。

  我一下就坐到了床上,自己坐了很久。我不知道自己的手机被做了什么手脚,所以一直不敢用它跟我爸联系,但是当我发现被他骗了之后,我心底深处的忍耐就达到了极限。我顺着梯子爬上去,蹲在上面的小屋里,拨出了号码。我已经在思考着该怎么跟他交谈,但电话那边随即传出了对方已关机的提示。我又拨打了他以前的老号,仍然是相同的提示音。

  父亲的身影,还有脸庞乃至他的眼睛,都在我心里模糊一团。没有人能猜透他心里最真实的想法,这就是生我养我二十多年的父亲,郑立夫吗?

  我呆了很久,陈雨就在外面打过来电话。我揉揉鼻子,告诉她没事,再过一会儿就出去。我不肯死心,又踩着梯子进入地下室,我有一种欺骗自己的心理,我想再找找,哪怕找到一件根本没用的东西,也可以让我自己给自己一个交代,让我知道我爸并非在欺骗我。

  我一边找,脑子里一边就无法控制的回忆着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回忆跟我爸相处的那些日子,我知道,他不是不爱我,他的爱和其他父亲不同,他的爱是沉默无声的,这种爱让年少的我无法理解,但到了我可以理解的时候,却出现了这样的事。

  所有的地方,我又重新找了一遍,确实什么都没有。我感觉很无力,一屁股靠着墙坐了下来,这一下就把那张不大的小桌子撞歪了,胳膊肘生疼。但随着小桌子的移动,我看到了一张用来垫桌脚的折叠起来的纸团。

  我随手捡了起来,纸团是被揉过以后又折叠了垫桌脚的,上面有字迹。我打开了纸团,我爸那一手板正又工整的钢笔字就出现在眼前。看到字迹的同时,我心里猛然一兴奋,还以为这是留下东西的指示,但看了看之后,我发现不是。那可能就是一个人在很无聊而且心里比较低落沉闷的时候,用书写来宣泄心里的情绪。

  “我奋斗了半生,大约有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时间中,我唯一的收获,就是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或许没有可以完全值得信任的人,绝对没有。”

  字迹就是这样,我想,可能是在我爸悄然离去之后,他原来控制的组织就发生了大变,有人篡位夺权,这从上次陈雨带我去“抢劫”的时候就看得出来。我甚至能够联想到我爸当时默默抽着烟,写下这段话时的表情还有心情。

  这张纸条,就是我的收获了,再没有其它东西。我顺着梯子朝上爬的时候,突然就想到,是因为我爸对所有人都心灰意冷了,包括我在内?正因为这样,他打消了原本要留给我东西的念头?但是这张纸条看样子垫在桌脚下已经很久了,而他告诉我留有东西的那个电话是不久前才打来的。

  “他不会不信任我,我是他的儿子。”我自己对自己说:“他可能有别的迫不得已的原因,感觉这里不安全,所以才带走了东西,他以后一定会再跟我联系的,一定会……”

  我爬的很慢,还没有完全从梯子上爬出来,隐隐的几声呼喝声就打断了我的思路,我加快速度,一抽身爬了上来,从小屋的门朝外一望,果园子里的果树遮挡了我的视线,但我还是能隐约的看到,陈雨和另一个伙计正在跟人搏斗。当我出来的一瞬间,搏斗也结束了,对方冲进果园,顺着另一个方向跑了。陈雨刚才被缠的很死,这时候才有机会掏出枪,但她瞄了瞄,最终还是没有开枪,果树会影响射击精度,而且在这里开枪,可能会引来麻烦。

  那个人转眼就跑的不见人了,陈雨和伙计飞快的跑到我身边,拉着我就走。

  “那是什么人?”

  “不知道,口脸都遮住了,根本看不出来,很陌生。”陈雨显得紧张,因为我们人不多,如果再有大麻烦,估计无法对付。很奇怪,我们的行踪是相当隐秘的,对方如何知道我们的行踪?

  陈雨说着,旁边的伙计就感觉后怕,幸亏对方没有带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