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第一次听到那么多他的歌,第一次看到那么撼人的《红》。他就在那个时刻打动我,不费吹灰之力,甚至没有亲自出场。那晚,人民广场凉风习习,竟然已不下雨,我的心头已经意乱纷纷。那个时刻的沦陷,竟是理所当然的,就这样平平常常,终于被他收作迷。
于是,在四月,我开始追一些东西:他的歌,他的电影,他的电视,他的访问,他的演出。整整二十三年的东西,短短几个月在拼命补偿。我才知道,我曾经错过了怎样的精彩。五月。我已经习惯每日看他的电影,为那些感人的情节伤感。
开始习惯写博客,写来写去都是他的影子。开始会想念他。最想念他的时候,在纸上涂鸦:“幽兰花谢曲声歇,细雨笼城雾揽月。悔忆梦不成,灯前握笔书。器宇乌云发,寂寞眼波横。人去泪阑干,蝶飞春亦残。”也会在买到他碟、欣喜若狂的时候,再发一次诗性,写着:“琼台四月兰花开,仙子探几回。
金盘珠露缀嫩蕊,绝色红蔷薇。弄玉执箫争来看,姹女云霄舞。遥听天宫飞乐声,春雨报人间。”然后把这些生嫩的词句一个一个敲进电脑里,贴上他的照片,静静地端详,唏嘘感叹。也开始上各个关于他的论坛,默默地看着那些或长或短、或直白或婉约的纪念文章,慢慢将自己整个地沉浸进去。
这些都是痛并快乐着的日子,伤心或者开心都与他有关。父母虽然不理解但默认,朋友虽然不明白但接受。于是我习惯每天听他的歌,在睡觉前,在起床时;每隔一段时间温习一部他的电影或者视频。开始会在心里默念他的名字,也学会一些熟练的调侃,戏称他做“张叔叔”。
六月。统共看了他的电影四十八部,电视剧三部,演唱会三部。听了他的两张音乐专辑(还是身后发行的),近百首他的单曲,视频几十段,评论文章无数篇。习惯性走进音像店就问有没有他的碟,把去香港列入两年内的目标。
终于看了《热情》南京寒雨夜的视频。第一次激烈地为了他痛哭出来。红着眼睛在电脑上敲下这么一行字:“我想我一辈子都拔不出来了。”很多人跟我说:“拔不出来就不要拔了。”七月。荼毒出后后荣迷一名。身边的一些好友对他的好感也与日俱增,也有人自愿跟我同去香港。
那位后后荣迷看了九七,写下初体验感想。于是我再也抑制不住,感情终于完全迸发的结果就是端正地坐在电脑前,一个字一个字开始敲打出《我的天我的地我的97》。今天是七月十四日,现在是二十点二十六分。我对住电脑,直接看着九七的最后一首歌——《追》。
那旋律,在《金枝玉叶》里早就熟悉了。他纷乱着头发,一副睡醒的模样,抚住钢琴,深情款款。这首歌就这样吟哦而出。是绝佳的好情人样。阿WIN看得意乱情迷,我看得心神俱醉。而这首《追》,九七上最最末的一首歌,在《月亮代表我的心》之后。
他不同于《金枝玉叶》里那副刚睡醒、着汗衫的居家样。我凝神看住他,他穿着那么正式的衣服,那么诚恳的表情,那么认真地在唱着《追》。那个时候,他重返离别七年的红馆,演出取得空前的成功。在成功之前,他那么虔诚地唱“这一生也在进取”。
我想,那个时候,他在涅盘,在热烈的“红”中新生出一个新的追寻的征程,他明白他成功了。这样的一个《追》,他对着台下的挚爱亲朋唱,对着倾心支持他的歌迷唱,是如何地意气风发!我追看着这样的他,心里衷心喜爱。
因为我也明白这次的“涅盘”是如何地精彩,也知道三年后他有一场更为精彩的“涅盘”。他一生一直在追,在进取,用追求到的东西写就一个一个传奇。现在的我,追着他留下的一个一个传奇,莫大遗憾是无法再看到他继续去追了。
留在心里一个永远都无法填补的空洞,默默伤情。七月十七日。预备加班后去圆明园讲堂,看一眼这个城市爱他的有心人为他安的家。送上一束白蔷薇,鞠一个躬,感谢他为我带来那么多感动与惊叹。我还是不知道我这一生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在人生的一个起点,迷茫地面向这个世界,经历一些风波,做错一些事情,也做对一些事情。唯一骄傲的是如他一般做到了光明磊落。唯一的幸事是终于还是遭遇了他,在他追寻的脚步中,看见坚定与执着。虽然我还是不确定自己最终的需要,但是我想我可以做最坚强的泡沫,在天空海阔,追赶生命里一分一秒。
让所有与他共同度过的日子其实没有枉过。最后,用一个句号结束这个系列。——作于2004年7月窥伺黑暗另一面你可以说出你有几多面吗?或许自己也在不断疑惑。美国恐怖小说大师史蒂芬•金写过一本小说叫做《黑暗的另一半》,一个人的脑子里寄生了另一个人,于是思维观念以及行为均产生分裂。
或者人本身就带着各种不一样的特性,在常态下与非常态下,很多可能是会有相对行为产生,而与常态相反的性格,就如寄生在一个人脑子里的另一个人一样,是一种寄生态的形式。罗志良是否喜欢分析人的本性与寄生态性格的关系以及脉理不得而知,只是在《枪王》以及《异度空间》中,他都积极的对于人的黑暗的另一面采取了窥伺的态度。
方中信是《枪王》名义上的男一号,正气浩然的警察,抓捕Rick这个罪犯的行为天经地义,似乎是置身剧中的积极分子。然而他第一次出场的案件模拟中,扮个罪犯惟妙惟肖,解释得入情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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