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节(1/3)

洪峰也没说什么,只是嗯的一声便跑了出去,然后便连拖带拽地把云俊兴给拎了过来,让他看着那具被钉在墙壁十字架上的尸体到底是不是那个叫沈啸华的男生。

  云俊兴不过是瞧了一眼尸体便整个人瘫倒在地板之上,然后连滚带爬地躲到洪峰的背后,恐惧地喊道:“好恐怖……好可怕……”

  洪峰有些不耐烦地喝问道:“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沈啸华?!”

  云俊兴紧紧地拉着洪身的衣服,露出半个脑袋瞄了一眼之后又迅速躲了回去,颤音道:“我……我不知道……他都成了这个样子我……我怎么能认的出来!”

  “那这个东西是不是他的?”凌凡的声音响起,只见他走到那具近乎于黑色的尸体面前,从尸体的脖子上翻出一个银色的十字架问道,“十字架的顶端刻着S—X—H三个英文字母。”

  “好了,洪师兄,你先带他出去吧。”凌凡说着便将十字架放回尸体的脖子上,然后转身察看着四周,这时他注意到了门板,于是将破碎的门板掀开,只见门板的后面钉着几根粗粗的木条,而且门墙上还有数根被强力扯断的木条残端,惨不是这扇门这么该死的牢固,原来是被人用厚木反钉加固了,可是另一个问题又浮现在凌凡的脑海之中,他站起身仔细地巡视着整间宿舍,宿舍除了门之后还有一扇窗户,他跑到窗户旁边仔细观察着,窗户是从里面反插的,而且窗户上面也钉着一根根厚厚的木条!

  心中的疑惑此时已经毫不遮掩地浮在凌凡的脑海,因为整个房间在他们破坏之前都是一个被严密封死的密室,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沈啸华的死又怎么解释,说是自死,看起来不太可能,一个人怎么可能将自己钉在墙壁之上,而且更是将自己的眼珠挖出来钉在铁钉之上,自然不成立的话那么就只有凶手,可是凶手又是如何离开这个严密封死的密室的,又是如何凭空消失的,难道……难道一切都是那个十字架的主人——耶稣的惩罚吗?!

第十四章 那个人——X

  当凌凡第一个冲进沈啸华的宿舍之后才发现沈啸华已经被害,死相恐怖之极,而这个却不是令凌感到不安,真正令他感觉到不安的是整个宿舍的房间在他们破坏之前俨然是一个牢不可破的密室,门被反锁着,并且门的上面被钉上一根根粗木条,而窗户也是一样,不仅牢牢地关着,而且窗户之上也被钉上一根根木条,整个房间一团糟,似乎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搏斗,但是奇怪的是地板之上除了沈啸华的脚迹之外并没有第二个人的痕迹,一切的一切都在凌凡的脑海中不停地打转,他试图找到合理的科学来解释这一切,可是到最后他发现一切解释都是那么的荒诞与可笑。

  洪峰将云俊兴交给天瑜看管之后,又再一次返回这个恐怖的宿舍,只见凌凡正蹲在地上茫然地在地上划着什么东西,洪峰的嘴角挽起一抹冷笑,看来这个家伙也不过如此,他走到凌凡的身旁,居高临下地示威道:“这么样,凌大公安,有什么发现没有?”

  言语之中的嘲讽凌凡不可能听不出来,可是的确正像洪峰所说的,他感觉到茫然无措,为什么会在地上划着奇怪的线条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是简单而无力地说出两个字:“没有。”

  洪峰冷笑一声,然后走到沈啸华被钉在墙壁上的尸体旁,立时眉头一皱,用手绢捂紧鼻子,尸体散发出一阵阵恶臭真的令人不敢恭维,就连粪池的味道都要比这个强上好几倍,此时沈啸华整个尸体都已经腐烂变质,胸腔更是被老鼠给掏空,露出里面惨白的胸肋骨架,不时有绿关苍蝇从胸腔里钻进钻出,更有数不清的白色蛆虫附于烂肉之上,欢快地啃噬着尸体。

  就在这时,宿舍走廊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便冲进来几个手拿电锯等工具的香港警察,只是他们看到房门倒在地上破烂不堪的样子后不禁愕然,其中一个似乎是领头的人看到萧雨的面前,指着那一地的烂木块,问道:“小雨,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让我们来破坏门吗,怎么打开了?”

  萧雨耸耸肩,指着站在一旁冷淡而靓丽的天瑜,笑道:“等你们来估计天都要黑了,这下,我们从大陆请来的女公安,她不过是轻轻一脚便解决了,怎么样,厉害吧?”

  领头的警员将手中的工具递给其他的警员,然后走到天瑜的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他无法相信眼前这个系着干净利落、相貌清新的少女会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一时有些好奇,向天瑜伸出他那只巨手,厚重的嗓声笑道:“原来你们就是从大陆来的精英公安啊,幸会幸会,我是香港警察部爆破小组的队长陈天河。”

  天瑜瞅了一眼这个叫陈天河的人,只见他身材高大,浓眉大眼,皮肤黝黑,而他伸向自己的右手却只有四根手指,小指却已经被齐根断掉,一时惊了惊,但是出于礼貌她还是与陈天河握了下,报以笑容道:“你好,我叫楚天瑜,不过是一名女警察而已,算不得什么精英。”

  陈天河哈哈一笑道:“原以来内地的公安都是相貌严肃的人,想不到竟然会有楚小姐这样漂亮靓丽的女生,看来有时间我可得再去内地转转喽,对了,听说门是被楚小姐打开的,可真是不简单啊。”

  天瑜淡淡一笑,道:“这算不的什么,不过是基本功而已,让您见笑了。”

  “基本功?!”陈天河一时汗颜,当他看到天瑜仍然在盯着他右手看的时候,不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