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节(2/3)

是凌雨珊想出来的,代表苏子昂他们已经脱身,看到这条信息,凌雨珊知道夏洛克他们几个已经安全回去,心里松了口气,看着这些警察也不是这么讨厌了,就算警察不放她走,也顶多就是让她配合到第二天,一夜不睡对于她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主要是现在警察也没把她当成是真正的嫌疑犯,待遇方面要好得多,至少能喝到热茶,还能坐下,看着忙碌的警察,凌雨珊猜想,应该还有半个小时左右,警察就会收工,带着尸体回到警察局,当然,她作为证人,也会被带回去。

  回到家,关上门,苏子昂松了口气,就算他计划得再好,当着警察就这样带走周显达还是有些冒险,坐下后,苏子昂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周显达,周显达现在还不是犯人,所以有坐下的权利,就算他是犯人,苏子昂他们也不是警察,找来周显达就只有一个目的。

  “周显达,是吧?”

  “……是啊,你们是什么人?”好像茫然的表情都差不多,周显达不知道自己被什么人带来这里,顿时有些紧张,不过比刚才还是好太多了,刚才他还以为自己被刀架着,所以担心自己生命受到威胁,到了这里以后,看夏洛克他们几个不像是凶神恶煞的人,也没有要殴打或者是对他做什么不利的事情,人也跟着轻松了。

  苏子昂没有回答,点了一支烟后,才看向了周显达。“你是周凯的父亲?”

  “是啊。”周显达也许心里在想苏子昂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不过对于自己的身份,他却没有隐瞒的意识,这个男人看起来比谭平还要年轻,长得十分不错,可以说是在男人中长得比较秀气的,令人难以想像他会做出那种令人发指的事,苏子昂不想因为那些不重要的问题而浪费时间,现在他只想知道周显达杀李达明,究竟是为什么?是不是跟十年前的事有关。

  “杀李达明,是为了你儿子报仇?”

  周显达喉咙明显动了一下,像咽了咽口水,这是紧张的人会有的反应,但他马上露出了坚定的目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杀人不杀人的,李达明死了吗?怎么证明是我杀的?”

  不知道是不是定律,好像越是这样说的人,越有嫌疑,他们都觉得别人不会知道他的杀人手法和杀人动机,也或者是觉得别人找不到证据,杀人者都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苏子昂不想将一个杀死坏人的人定罪,但轻易杀人,会让人沉沦,拿不好这个度,就会变成一个杀人狂魔,没有办法停下自己杀人的手,这样的人也许以后往往为了别人的一句话,就把别人杀死,这是为什么法律对杀人者一律重刑的原因,不是人人都有黑暗审判的精神,当那个人觉得自己是惩罚坏人的时候,那个人其实已经走向了恶魔的入口和精神的病态。换句话来说,就是一般的人,不能承受杀人后的精神负荷,人,不能无情,无情的人也就不是人,所以冷酷的杀手都不会有感情,那样的人本身就是魔鬼,有感情的人都会因为手上的鲜血沾染而生心魔鬼,既然是同一个结果,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杀人,就应该坦然的让自己面对,是法律的制裁,还是另外一种赎罪,一定要为人生找个解脱,苏子昂想帮周显达找到这样的解脱。

  “杀了人,你的双手就不会颤抖吗?会不会很紧张,很害怕?走路的时候,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别人在交头接耳说什么,你都觉得别人是在说什么,你害怕别人发现你的秘密,你不想让人发现你的秘密,甚至如果有人发现你的秘密,你就会想要杀了他?你跟其他人一样,一定都是这样吧?为了一个错误而做出更错的事情去掩饰,然而掩饰却抹不去事实,你心里真正所想,你不敢对任何人说,原因只有一个,你不想因为杀人而坐牢,所以,只要不坐牢,你会做更多的事,你知道吗?这样下去,最后,等待你的是死路一条。”

  周显达看似平静的听着这一切,然而,他的腿却出卖了他……没有人天生是杀戮者,把杀人看得理所当然,如果真的要以刀相向,置对方于死地,一定有什么难平心恨的原因。

第两百九十一章 七尸案之惩罚的代价

  “再问你一次,为什么要杀李达明?是不是跟你儿子有关?”

  周显达的沉默让所有人都有待在冰窑里的感觉,苏子昂再次问出了这个问题。

  周显达没有说话,双手不安的搓动,苏子昂知道周显达此刻正在犹豫,这是个好现象,至少对方没有麻木,已经有些动摇,所谓激情杀人,那是指变态,而周显达不是,他是早有预谋,这么精心的策划,对于一个农民来说,不易,相信这也是周显达进城打工见识了很多以后,学回来的,但他毕竟不是一个杀人,杀人这种事会成为一个人的恶梦,在午夜梦回时袭上人的脑海,此时,已经是半夜,夜晚的安静让周显达对自己做的事份外的清晰,越清晰,就越痛苦,好像那些事都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做的。

  “我……”周显达痛苦的抱头,苏子昂看了尤刚一眼,尤刚马上给周显达倒了一杯热开水。

  “喝点儿水,平复一下心情。”

  才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周显达的眼睛看起来通红,过份的激动让他不能自控,他没想到这么快就会有人怀疑到他身上,看了一眼桌上的热开水,开水冒着热气,端起来猛喝一口后,像是豁出去了。

  “你们怎么知道是我?”

  “知道是你,并不难,我们只是不明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