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2)

“先不急着说这次的事,我先把你在翔翼抓鬼的报酬给你。”猫爷回答。

  “什么!你会给我钱?难道陨石要撞地球了?”

  猫爷依旧无视王诩的吐槽,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钱,这钱用报纸包着,足有砖头那么大。

  王诩的眼睛都直了,赶紧接过了钱,好像生怕猫爷反悔又把钱收回去。他心急火燎地打开了报纸,结果一看……纸钱。

  “喂,你玩我是不是……这算什么!”

  猫爷有气无力地回答:“你怎么一点都不长进呢,用灵视去看,这不是一般的纸钱。”

  王诩想起了猫爷的名片,和侦探事务所的门牌,于是双眼凝聚灵识看去,只见这些纸钱上布满了只有灵视才能看见的花纹,现在看来根本就成了另一种货币。

  “这其实是阴阳界的货币,通过各种渠道流到人间界来,于是狩鬼者之间也用这些钱来做交易,许多东西,比如一些法器和情报,只有用这个才能买得到。”猫爷解释到。

  王诩忿忿地把钱收到了随身带的包里,在他看来这种拿到大街上连个大饼都买不到的纸,实在是一文不值,干脆拿回去垫桌脚。

  猫爷接着说道“有时会有一些大规模的,有许多狩鬼者参加的活动举办,那时这种货币就有很多用处了,这次找你来要说的事情就和这个有关。”

  王诩听到这里渐渐闻出了不妙的味道,本能告诉他,猫爷正准备,甚至很可能已经把他给卖了。

  “三年一次的新人评估就要举办了,这次就在我们S市举行,我已经帮你报名了。”

  “新人评估是什么东西?报名又是怎么回事?”

  “哦,也没什么,狩鬼界每三年会选定一个城市举行一次新人评估,只要是入行不足三年的新人都可以参加,具体规则你可以参照‘天下第一武道会’。”

  “喂……这算什么,我有什么义务去参加这种比赛?还天下第一武道会,说是评估其实就是比武吧,又没有什么好处我干嘛要去跟别人打?”

  猫爷点上一支烟,想了一下,说道:“其实这比赛最初只是几个大家族每隔几年聚集在一起的交流活动,主要就是让他们的小辈切磋切磋,看看哪个家族的后辈比较出众,不过后来有其他的狩鬼者也来凑热闹,渐渐就变成今天这样的比赛形式。

  现在的新人评估,已经有了详细的规则,会有三位十殿阎王来担任决赛裁判,由各地选出百名资深狩鬼者来组成临时主办方,负责比赛的组织。还有一个最高委员长负责统揽全局,百名狩鬼者全是由他选出,同时他也拥有对规则不断改进更新的权利。

  接下来要说的就跟你直接有关了。对于所有的新人来说,参加新人评估是有很多好处的。首先第一名的荣誉自不必说,这证明你是这三年里所有狩鬼者中最强的,那些跟你‘同期’的以后见你自然都要客气些。

  其次就是可以积累很多战斗的经验,对灵识的提升,和今后的发展都很有帮助,那些阴阳界的鬼魂都是会用灵能力的,以后你要是再对上杨四海那样的对手,总不能寄期望于自己突然精神分裂吧。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奖金非常丰厚,除了五十万鬼币以外,还有五十万人民币的实际奖励,另外还有神秘法宝一件,实在是机会难得……”猫爷说到最后简直就像成了在做广告一般。

  “好,我去就是了!”王诩在听到五十万人民币这句话以后基本上就把猫爷的整段话当成了放屁。

  “既然这样你在这里签个字就行了,基本信息我都帮你填好了。”猫爷拿了张纸过来。

  “哦,好……喂!这什么!”王诩拿到手里一看,这不是什么报名表,又是一张人寿保单……

  “这个死了以后理赔的数字比较大,上次伪造你签字的那份保险似乎出了点问题,所以我干脆重新帮你买了一份。”猫爷好像在陈述一件和他不相干的事情一般。

  王诩觉得事情不对:“喂……就算是天下第一武道会也不允许杀人的吧,你是不是又隐瞒了什么?”

  “我突然有些事情要出门,具体的你问武叔好了,再见!”猫爷的速度惊人,那声再见说出来的时候他已经顺手关上了门。

  王诩从刚才就觉得武叔在旁边有些奇怪,不过他此刻也只好问他:“武叔,那傻逼比赛肯定有什么阴谋吧?你知道可一定要告诉我。”

  武叔抬头看了王诩两秒,说了一句:“我是这次的最高委员长,放心,我会留意你的。”

  王诩听了以后在那里呆滞了足足一分钟,然后把那份保险单给签了……

第二章 梦魔将至

  阴阳界,万骨城。

  这里是“鬼将众”的领地,天空中并存的日月照耀着已被风干的大地,这里为数不多的鬼魂每天要做的就是吸收日月精华,不断提升自己的灵能力,期待有朝一日可以跟随自己的君主重返人间,统治世界。

  万骨城的街道皆是北宋年间的建筑风格,城市的最中央矗立着一座气势磅礴的高塔,直入云霄。

  在这三十二级浮屠的第三十层,鬼将众的四相鬼将之一青龙将吴游正听着手下的报告。

  “你是说杨四海已经魂灭?”吴游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

  正在给吴游报告的是青龙部的鬼将角木蛟:“是的,他私自逃离万骨城以后,就回到人间界去寻私仇,因为他实力很弱,所以无需通过转界门就可以找到缝隙完成穿界,再加上他的能力善于逃跑,属下实在无力追回,请将军责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