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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2/2)

她说这不合宾馆规矩。第二天上午我在一楼大厅又见到了她,她当时刚值完夜班,看起来很疲惫。我请她去街对面的饭店吃饭,我们就这么开始了。”

  “你觉得田陌是个怎样的姑娘?”于光明问道。

  “非常好的姑娘!如今像她这样的姑娘真的不多了。一点儿也不物质。像她这么漂亮的姑娘,要是去夜总会混,赚钱肯定很多。可她宁愿选择在这么个破宾馆里打工。我不认为她拿我当大款,她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她对她那个瘫痪的老爹也很上心,多孝顺的女儿啊!”

  “是的,我也听说了。你去过她家里吗?”

  “没去过。她不想让我去。她不想公开我们的关系。”

  “就因为你住在她上班的宾馆里?”

  “你这么说也行。”翁先生耸了耸肩。午后。书社。

  “可是你似乎经常跟她在一起,旁人早晚会发现你们的关系。”

  “也许吧,但是我们并不怎么腻在一起。我工作很忙,经常飞来飞去,而且她也要照顾她父亲。”

  “换个话题吧。你印象中田陌穿过红色旗袍吗?”于光明话锋一转。

  “没见过,她不是那种赶时髦的姑娘。我曾想给她买些新衣服,可每次她都拒绝。她的睡衣都是拿她母亲十五年前的衣服改的。她……”翁先生忽然顿了一下,似乎陷入了回忆中,过了许久才重新出声。“老天爷不长眼啊!这样的好姑娘为什么会如此命苦,为什么要让她死啊……”

  这时房间里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翁先生很快抓起听筒,似乎他正在等这个电话。

  “哦,纽曼先生啊!那单生意……您稍等一下,”他转过身,用手捂住话筒,对于光明说,“不好意思,这电话是国外打来的。咱们下次再谈好吗?”

  “好的,”于光明一边说一边掏出自己的名片递给翁先生,“你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

  这次拜访收获不大,但至少可以排除两个可能性:第一,这位翁先生应该没有嫌疑;第二,田陌应该不是那种风尘女子,这点与廖国昌的判断相左。

  然而于光明总有一种感觉,他在与翁先生的谈话过程中遗忘了些什么。只是他也想不起自己到底是哪里疏漏了。

  十一

  佩琴仍然在试着用自己的方式协助调查。

  她希望能查清那个名叫乔春燕的三陪小姐的底细。因为在饭店工作,佩琴很容易从别人那儿打听到这种人的事。潘大厨似乎就对这种事情了如指掌。

  “哦,你说三陪小姐啊,”潘大厨一边大嚼着花生米和海带丝,一边开了腔,“中国特色呗。啥事儿都有个堂堂的名号,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党和国家明令禁止卖淫,于是那些人就发明了‘三陪’这个词。”

  “你在高档饭店工作过嘛,肯定懂得不少。”佩琴笑着给他倒了一杯茶。这种与人交流的方式还是从陈超那里学来的。

  “圣人云,食色性也。改革开放这些年来什么行业发展最快?当然是服务业和娱乐业,到处都是大饭店和夜总会。大款和贪官们在这些地方挥金如土,哪儿能没有三陪小姐相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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