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2)

些枯燥乏味,所以感兴趣的人不多,选修这门课的学生也较少。

  因为来上这门课的基本上是侦探推理小说迷,比如F大学推理研究社的成员就都选择了陈教授的这门逻辑课。陈志宏教授在F大学威名远播,是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侦探”。

  虽然这门选修课的目的是让同学们将枯燥的逻辑学灵活运用到生活中,但大家都抱着来学习侦探知识的态度,认为这是一门教学生如何破案的课程。会让大家产生这样的误解,和前段时间陈教授出的那本书不无关系。那是一本名为《杀人·逻辑学》的书,里边的内容几乎都是陈教授参与办理的几起较有名的杀人案侦破过程中的逻辑推理过程,内容精彩程度丝毫不比推理小说差。书中还详细列举了许多刑侦技巧和推理分析方法,都是他本人的经验之谈,初衷只是供刑侦人员内部学习交流,谁知一不小心竟成了畅销书,这让陈教授也变成了所谓的学术明星,甚至有许多电视台邀请他上节目表演一下“推理绝技”。不过都被他婉拒了,他认为教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好好做学问,上电视这种事,还是让电影明星去做吧。

  “……我们在使用三段论推理的时候,需要构建的小前提是观察阶段所搜集到的基本证据,在这些基本证据的基础上,根据警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提供一个共性的大前提。比如,根据现场勘察的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是自带凶器杀的人。我们可以据此来推断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事件。这个推理依据的大前提就是,凡是自带凶器的杀人都是有预谋的。”

  陈教授的皮肤有些黝黑,可能是经常在外奔走的关系,银灰色的头发往后梳,露出了又高又宽的额头和一双闪闪发亮的眸子。眼睛下方的鹰钩鼻,让陈教授的面容看上去多了几分严谨和锐气。他讲课的声音张弛有度,作为听众的钟旭很乐意继续听他讲下去。

  “大家注意,三段论的前提必须真实,这是保证结论为真的必要条件。三段论作为典型的演绎推理,它的必然性依赖于推理形式的正确性,而形式的正确性是靠推理规则来保证的,如果推理违反规则,就不能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从而做出许多荒谬的推理。”

  “荒谬的推理?”不知是哪位同学问了一句。

  “是的,荒谬的推理。”陈教授应道,“同学们都喜欢看推理小说吧,我就拿英国推理作家安东尼·柏克莱的推理小说《毒巧克力命案》来举个例子。书中的布雷迪先生设置了凶手必须符合的十二项条件,并声称每四十七亿九千零五十一万六千四百五十八个人中,只有一个人可能同时符合这十二项条件。可笑的是,这个符合所有条件的凶手竟然是布雷迪先生自己。”

  “教授您的意思是,我们不能盲目迷信逻辑推理的结论?”又有人问。

  陈教授笑着摇了摇头,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逻辑推理不牢靠,世界上没有比逻辑推理更可靠的事物了。问题出在布雷迪先生自己设置的参数上。所以我才说,前提的真实是结论真实的必要条件。侦查实践中,大前提是警察经验或侦查实践的理论概括,小前提则是对现场证据的鉴定或者走访调查的结论性判断。因此,三段论推理的结论真实性依赖于对前提的可信度,如果大小前提都是对案件事实的真实断定,那么,结论必然真实可靠。比方说,根据被害人右腹部被刀刺伤这个前提,来推理凶手是个左撇子,这个前提明显不严谨。你必须先证明犯罪嫌疑人是正面面对被害人,在左右手都可以活动的前提下刺杀被害人的情况下,才可定义为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个左撇子,注意,也只是很可能而已。”

  陈教授说着,目光环顾了一下教室里坐着的学生们。

  “所以说,如果在前提不正确的情况下贸然进行逻辑推理,特别是对刑事案件,从而影响了案件的侦破进度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认定,就不能称为合格的逻辑推理。你们之中或许有人以后会成为法官、检察官或者警察,你们所做的推理结论很可能影响一个人的权利、自由,甚至宝贵的生命。这不是说笑,所以对待犯罪的态度一定要严谨缜密,切不可率性而为。大家记住了吗?”

  学生们都在点头。

  为了调节教室里紧张的气氛,陈教授又加了一句,“再比如,在座的女同学将来结婚后,单单根据丈夫衬衫上的口红印就推理他有外遇,这也是会造成很大误会的。”

  讲台下的同学们都笑了起来。

  “逻辑学真难啊。”有同学在下面抱怨。

  陈教授笑道:“从某种意义上来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学科,因为它所处理的是纯粹抽象的东西。但是,我们又可以这么理解,逻辑学是世界上最简单的学科,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我们自己的思维。学校开这门课,就是想让同学们能够将逻辑学运用到生活和学习中。”

  “教授,你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吗?”一个满脸痘痘的女生提问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