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要讨论的,就是凶手为何要在缢杀陈教授后,再用利器划破他的尸体。这个举动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可在我眼里,很简单,因为我找到了这个。”
说着,肖晨从外套口袋中掏出一样东西,是证物袋,不过殷悦看不清袋子里的东西。
“这是在陈教授办公室里找到的玻璃碎片,当我拿到这个东西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凶手虐尸的理由了。警方虽然没有注意,可作为陈教授的学生,我知道陈教授用的杯子并不是玻璃做的,而是陶瓷杯。按照逻辑推理,玻璃碎片一定是凶手留下的。那凶手一定是用这个玻璃杯来陈教授办公室装水,然后被陈教授激怒,打碎了杯子,就在弯腰收拾玻璃碴的时候起了杀意,然后上前勒死了陈教授。可意外的是,凶手的手被玻璃划破,凶手在勒杀陈教授的同时,也把自己的鲜血沾在了陈教授的身上。
“被缢死的人是不会流血的,即使擦拭掉血迹还是会被检测出来,警察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凶手只能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找出水果刀,然后虐尸使其流血,这样就可以掩盖凶手残留在陈教授身上的血迹。这就是为什么凶手要虐尸的原因。如果发现得早,凶手来不及让手上的伤痕愈合,警察只要一个一个检查就可以知道谁是凶手。可惜现在离凶案发生的时间太久,凶手手上被玻璃划开的伤口怕早就愈合了吧。
“说了那么久,已经知道了凶手是大楼里的人和为何虐尸这两件事,接下去要谈论的是凶手的身份之谜。在看案件资料时,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警方从陈教授裤子的右侧口袋中,找出了香烟、钱包、打火机和手机。如果你把这些东西一件件塞进裤子口袋里,你就会发现,这么做会使你非常难受,很别扭,特别是坐在椅子上的时候。所以我认为,这些东西不是陈教授放进口袋的。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这是凶手干的!”
“那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殷悦试探性地问道。
“别急,马上就要说到了。”肖晨用认真的口吻说道,“所以新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陈教授曾告诉过我,犯罪时凶手不会做多余的动作,每件事都是有意义的。显然,这些东西本来不在右口袋,而是被转移过来的。那么是从左口袋转移过去的吗?不是,因为没有意义。而陈教授身上穿的是衬衫,没有口袋可装,推理至此,我们又会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凶手拿走了陈教授的外套,而这些东西本来应该装在外套的口袋里。这点被大多数人忽略了,他们没有注意那天陈教授来学校时穿了件怎样的外套,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现在知道,陈教授的外套被凶手带走了。”
“凶手带走他的衣服做什么?”
肖晨说:“凶手一定另有目的!凶手为什么要带走外套,难道他很喜欢那件外套吗?这个假设自然是不成立的。他带走外套只有一种解释:这样可以让凶手摆脱嫌疑。外套消失的同时,我发现除了外套之外,还有两件东西也不见了——刀具和满地的玻璃碎片。同时消失的这三样东西会有什么联系?我想不用我多说,你肯定已经想到了用外套包裹起玻璃碎片和刀具,然后带出陈教授的办公室,这样就说得通了。
“在案发现场,多逗留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同样的,多带走一件东西也多一分危险。凶手冒着危险带走陈教授的外套,这说明一个问题:凶手自己身上没有可以装下这两件东西的‘容器’,所以必须用外套包裹住刀具和玻璃碎片。至于为什么不把麻绳带走,我想可能是因为凶手知道绳子表面很难留下指纹的关系吧,而刀具和玻璃碎片上有凶手的指纹,所以必须带走。言归正传,凶手自己身上没有口袋,说明没有穿外套,那么,凶手一定是穿着没有口袋的衣服行凶的,这让我联想到了连衣裙。所以我开始怀疑凶手是个女性,所以凶手只能借用陈教授的外套来带走刀具和玻璃碎片。经过调查后发现,当天穿没有口袋或者没有大口袋衣服的人,只有三个人——你、陆晨老师和潘思佳老师。”
“既然有三个嫌疑人,为什么你最后锁定我呢?”
“日光灯的开关。”肖晨缓缓说道。
“什么?”
“因为凶手离开陈教授办公室的时候,没有随手把日光灯关上。”
殷悦看了一眼肖晨,嘟囔一声:“可能是他忘记了……”
“不可能!”肖晨斩钉截铁道。
“你为什么说不可能?有什么依据吗?”
“我从头说起吧,案发时间在下午一点至两点,凶手为什么开灯呢?因为在一点十分到一点三十分的时候,陈教授办公室窗户口停着一辆运送教科书的卡车,以至于房间里光线完全被挡住了,所以凶手才开灯。可当凶手要离开时,却发现关不了灯。在这里我先说明一下,为什么凶手必须关灯,因为如果不把日光灯关上,警察就会知道凶手是在一点十分至一点三十之间行凶,这样对凶手很不利。可凶手却没有关灯,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凶手无法把灯关上。”肖晨语气平和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