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的情况下,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请孩子仁慈的祖父去见富兰契先生。”男孩的眼睛慢慢亮了起来,“这一招也许有用,”他喃喃地说道,“是啊,也许有用——”但他突然住口,目光又黯淡下来,“不,没用的,你和我长得一点也不像,橡皮爱德华不会相信。
”“天!我的天!”杜山德大叫,站起来摇摇摆摆地走到厨房另一头,打开地窖的门,拿出一瓶酒。他把瓶盖打开,轻松写意地倒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谁说祖父非和孙子很像不可?我有白头发,你有白头发吗?”他又走回桌旁,出其不意抓了一把托德的金发,用力拉着。
“别闹了!”托德嚷道,但也微微笑着。“何况,”杜山德又坐回摇椅,“你是金头发、蓝眼睛。我的眼睛也是蓝的,我头发没白以前也是黄色的。你可以告诉我你家的历史,你的阿姨、叔叔、父亲的同事、母亲的小嗜好,我会记下来,两天后我就会全忘了——这些日子我的记忆力好像弄湿了的毛巾,一拧就干——但我会把东西记得够久的。
”他微笑着,“我以前连希姆莱都能对付,如果连一个美国中学老师都骗不过,那我早该进棺材了。”“也许。”托德慢慢说,杜山德看得出来,他已经接受了这个提议,眼中透着轻松的神情。“不——是当然!”杜山德说。他开始咯咯干笑起来,摇椅嘎吱作响。
托德看着他,起先有一点害怕和困惑,但过后他也笑了。两人坐在杜山德的厨房里笑个不停。杜山德坐在敞开的窗口旁边,温暖的加州微风阵阵吹来,托德坐在厨房椅子上,他把椅子往后一歪,让椅背靠着烤箱门,烤箱门的白色琺瑯上有一道道杜山德划火柴留下的黑印子。
橡皮爱德华之所以得到这个绰号,是因为下雨时他老是喜欢在球鞋外面套上橡胶鞋套。他身材瘦长,老爱穿凯兹牌球鞋到学校上课。他喜欢轻松装扮,认为这样才能和学校里一百零六个十二到十四岁不等的小孩打成一片,做好辅导工作。
他总共有从蓝到黄五双球鞋,所以学生除了叫他“橡皮爱德华”,也称他“球鞋鬼”。他在大学的绰号是“苦瓜脸”,如果他晓得连这个绰号都泄漏出去了,一定会觉得很丢脸。他很少打领带,经常穿套头上衣,自从六十年代大卫·麦卡伦在电视剧中以这副装扮带动流行之后,他就一直是这副打扮。
念大学的时候,同学们看到他来了,就会喊:“那个穿套头毛衣的苦瓜脸来了!”他在大学时主修教育心理学,私底下认为自己是最好的辅导老师,他能和孩子打成一片,和他们实话实说。他能和孩子们一起闲扯,当他们发泄情绪时,也能沉默地倾听。
他了解他们的烦恼,因为他知道当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受人欺负而张皇失措时,会觉得自己多么没用!他自己在回想十三岁的成长经验时,仍然觉得很不愉快,他猜这就是成长于五十年代,以及背着讨厌绰号跨入六十年代的美丽新世界要付出的代价吧。
当托德的祖父进入办公室、关紧玻璃门后,橡皮爱德华恭敬地站起来,但却很谨慎地未绕过桌子来迎接他,因为他意识到自己脚上穿着球鞋,有些老派的人不了解穿球鞋有助于拉近与孩子的距离。爱德华心想,这老头子倒是打扮得挺时髦好看的,白发向后梳得一丝不苟,洁净笔挺的三件式西装上,打着整整齐齐的灰色领带,左手拿了一柄黑伞(从周末起,外面就下着濛濛细雨),拿伞的姿态倒有几分像军人。
几年前,橡皮爱德华和太太桑卓拉一起迷上了推理小说家波罗西·塞耶斯的作品,几乎读遍了他们所能找到的每一部塞耶斯的小说。而在他看来,眼前这位老先生不啻塞耶斯笔下的神探温西爵爷在现实人生中的翻版,是七十五岁的温西爵爷。
他在心里提醒自己,回家后一定要告诉桑卓拉这件事。“鲍登先生。”他恭谨道,伸出手来。“幸会。”鲍登说,和他握握手。爱德华很小心地没有像平常跟其他家长握手那样把对方的手握紧,从老人家伸手的样子,他知道对方大概有关节炎。
“幸会,富兰契先生。”鲍登又重复道,在椅子上坐下来,很小心地拉平裤子,并把伞放在两脚之间,身体稍微倚靠着雨伞,他的样子像是一只野外的老秃鹰突然跑进了爱德华的办公室。他说话带点外国腔,但不像温西爵爷那种上流社会的英国腔,而比较像欧洲腔,不过他和托德长得太像了,尤其是鼻子和眼睛。
“我很高兴你能过来,”爱德华说,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来,“虽然通常都是学生的母亲或父亲来——”当然开场白一定是这么说,根据他累积了十年的辅导经验,如果来见老师的是叔叔、阿姨或祖父母,学生的家庭一定出了什么问题,如果症结就在于家庭问题,爱德华倒是可以松一口气。
家庭问题是很严重的,但像托德这么聪明的学生如果染上吸毒的恶习就更糟了。“当然,”鲍登努力做出又难过、又生气的表情,“我儿子和媳妇问我能不能过来跟你谈谈这件遗憾的事情,富兰契先生,请相信我,托德是个好孩子,他在学校表现失常只是暂时现象。
”“我们也希望如此,鲍登先生,你要想抽烟的话,请不要客气,虽然学校里禁止抽烟,不过我不会说出去。”“多谢。”鲍登先生掏出半包压得半扁的骆驼牌香烟来,把一根弯弯曲曲的香烟叼在嘴里,又掏出一根火柴,在鞋跟划过,点燃了香烟。
他吸了第一口后便咳了起来,这是老年人的通病,然后他晃动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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