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你看!如果你是个凶手,你看见了一个碍手碍脚的女人在尸体周围翻来翻去,然后又去寻求帮助,这时你会怎么做?”“拔腿就向相反的方向跑。”“我怀疑。你真的会吗?难道你不愿意跟踪她?或者干脆把她给弄死?你要知道,这对于布莱特来说简直易如反掌——如果我们现在决定就这样称呼他的话——那个时候在那里随便就能把我杀了。”
“但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呢?当然不会了。他尽力要把谋杀装扮得像自杀。事实上,你对他来说是个很有价值的证人。你看见了尸体,可以证明那里真的有一具尸体,不然的话后来尸体会被冲走的。而且你可以证明现场真的有凶器,所以就更像是起自杀事件。你还可以证明现场没有脚印——又是证明自杀的有利证据。不会的,我亲爱的姑娘,凶手会把你当天使来赞美。”
“你说得对,他会的。我们得假设他希望有人发现尸体。有很多原因会让他希望尸体被发现。比如,如果遗嘱让他有继承权的话,他就得有死亡的证明。”
“我不觉得我们的朋友亚历克西斯在遗嘱里会留下很多东西。实际上,我觉得他根本没有遗产。其实,这也有可能是凶手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死了的原因。”
“那么,你觉得等我离开之后,凶手就马不停蹄地跑到莱斯顿·霍伊去了?他不可能走另外一条路,除非他故意跟在我的后面。你觉得他会这样做吗?他有可能跟在我的后面看看我到底要干些什么?”
“有可能,你不能排除这点。特别是你很快就离开了主路,去找那个农场。”
“假设他在那里跟我走散了,在去威利伍康伯的路上走到了我的前面。有没有可能查出,比如说,他是否过了达里关卡?或者——我说!假设他一直顺着主路走,然后又转头回来,假装他是从威利伍康伯方向来的。”
“那你就会遇到他了。”
“这个,我想我真遇到他了。”
“但是……哦!上帝啊,是的。那个从伦敦来的先生,叫什么来着?天啊!”
“珀金斯。是的。我就是在想,那珀金斯先生怎么看起来那么笨。他也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很矮,棕红色的头发。”
“他是个近视眼,你不是说过,还戴眼镜。迈瑞威泽没有说布莱特带眼镜。”
“这也许是个伪装,也许只是平光镜。我没有去检查它,当然宋戴克医师就会去看镜片让蜡烛火苗成正像还是倒像。而且,你要知道,当我们到那个乡村小店的时候,珀金斯先生就消失了,我觉得这真的很奇怪。他开始那么乐意跟我在一起,但后来,一旦我能接触到人群,他就消失了。如果那就是布莱特的话,他也许只是想在我身边打转,打探打探我准备跟警察说些什么,然后在警察问话之前跑掉。我的上帝啊!我竟然肩并肩地跟一个杀人犯走了一英里半!”
“有趣,”温西说,“非常有趣!我们现在得仔细查查这个珀金斯先生。(这个名字是真名吗?看起来似乎有点太真实了。)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不知道。”
“他在村里租了一辆车,开车去了威利伍康伯火车站。他们猜他应该是搭乘火车去什么地方了,但那一天火车站里满是徒步者和流浪汉,所以他们还没有更进一步追踪到他。他们会继续追查的。这件事现在看起来似乎太有条理了。让我们看看——首先,亚历克西斯在十点十五分的时候到达达里关卡,然后走路或者用别的方式去了平铁。为什么呢?”
“假设是去赴珀金斯先生的约。亚历克西斯不是那种会为了坐在礁石上享受美景而在乡下走路很久的人。”“的确。他去赴珀金斯先生两点钟的约。”“肯定比这个早一点,不然为什么要在十点十五分到达里关卡呢?”“这很简单。上午停在达里关卡的火车只有十点十五分的那一班。”“那为什么不开车呢?”“是啊,为什么呢?我猜那是因为他自己没有车,也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要去哪里。”“那他为什么不租一辆车,自己开呢?”“不会开车,或者他在威利伍康伯的信用度不够高。或者……不会的!”“什么?”“我准备说,因为他就没打算回来。但这不符合事实,因为他买了返程票。除非他是漫不经心才买的返程票,不然的话就的确打算要回来。或者,也许他当时不是很肯定。也许只是买一张返程票以防万一,只是几个便士的区别而已①。但他不可能租一辆车,然后把车丢在那儿。”
“如果他对别人的财物不是很上心的话,他当然可以丢掉,但我又想出了一个原因。如果他开车,就必须得把车放在海崖顶上,每个人都能看见。也许他不希望别人注意到自己去了平铁那里。”
“这不可能。从海崖上来看,两个人站在平铁上谈话,已经很引人注意了,不管有没有车在那里。”
“是的,但除非你从海崖上下来,走近一点,不然就不会知道他们是谁;相反的,你总是可以查找车牌号码来求证。”
“这倒是个事实——但在我看来是个很牵强的解释。不过,就假设它是对的。因为某些原因,亚历克西斯觉得如果他搭乘火车的话,比较不引人注意。这样的话,我猜他是顺着路走过去的——他不会搭任何人的顺风车。”
“肯定不会。不过他究竟为什么要选那个光秃秃的地方来见面呢——”
“你觉得他们应该在石头后面,树下面或者没用的工棚或采石厂里说话吗?”
“那不是更正常一点吗?”
不,如果你不想被人偷听的话。如果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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