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4/5)

日,那日期看起来是不能被篡改的。他们打电话去了店里证实,并顺带得到另一条信息,根据小票判断,那是当天卖出的最后半打领子。因为那家小店每个星期二下午一点关门,这就能证明购买行为是在此之前不久进行的。

接下来达里警察的证据是最关键的。很快就找到了他,并对他进行了问询,他承认威尔顿所说的完全真实。他那晚大概九点左右还在威利伍康伯,拜见一位年轻的女士(那时候已经下班了),并在辉煌大酒店外面遇到了一位威利伍康伯的警察,那个警察名叫雷尼。他随便问一下,那个在平铁找到的尸体有没有什么新进展,雷尼就提到他的身份已经被证实了。雷尼也证明了这一点,这一点无可怀疑:照片拿到警察局后,一个小时内就被冲洗出来了;接着,警察们第一个去了酒店;快九点的时候,尸体的身份被证实,问询辉煌大酒店经理的时候,雷尼正好和昂佩尔蒂侦探一起当班。达里的警察还承认,他在三根羽毛餐厅里提到过死者的身份。他在关门之前进了那家酒吧,他当时有很充足的理由,是去搜查一个犯了小事的人,他很清楚地记得那个“马丁”当时在场。两位警察都因为说话太随便而被批评;但事实被确认了,威尔顿那天晚上的确听说了死者的身份。“我们现在还有什么疑点?”格莱谢尔警长问。

温西摇了摇头。

“没多少了,但还是有的。首先,威尔顿知道关于那匹马的事——我发誓他肯定知道。当我问他有没有看到任何人,东西或是动物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我几乎可以肯定,他是在犹豫到底该说‘没有’,还是编一个谎话。第二,他所有的故事都太单薄了。一个孩子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都会答得比他好。为什么他会两次去威利伍康伯,两次都一无所获地离开?第三,他的故事太精密了,说的全部都是准确时间。如果他不是刻意准备一份不在场证明的话,这是为什么呢?第四,就在最关键的时间段,在他所提供的证词里,居然看见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并且那个人还问了他时间。为什么一个刚刚经过村庄的人,会走下亨克小路去问一个露营的人时间?要知道村庄那里的人很多,也有许多钟。对于刻意制造不在场证明的人来说,一个问时间的人则是很显眼的手段。整件事情太精细、太可疑了——你觉得吗?”

格莱谢尔点了头。

“我赞同你的看法,太可疑了。但这意味着什么呢?”

“那你就问住我了。我能说的只是,不管威尔顿那天早上在威利伍康伯干什么,肯定不是他证词里说的那些,他有可能和真正的杀人凶手是一伙的。那个OIOIOI车是个什么情况呢?”

“这是个xx郡的号码,但没有任何意义,现在大家都买二手车。不过我们还是会去查的。给xx郡的警察局打个电话就能解决问题,但这还是不能说明威尔顿那天做了什么。”

“的确不能,但找到那位女士没有什么坏处。还有,你问过冬日花园的人了吗?他们上个星期四早晨演的是什么?”

“奥蒙德巡官现在就在那里——噢!他来了。”

奥蒙德巡官详细地询问过了。那是一场古典音乐会,从十点半开始,莫扎特的《G大调小夜曲》;门德尔松的两曲《无言歌》;巴赫的G弦咏叹调;亨德尔的一组音乐;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都是正确的,威尔顿证词里关于巴赫和贝多芬的演奏时间都和实际时间差不多。没有任何印刷的节目表让人带走或者默记的。还有,因为乐队的人怕出错,最后一分钟的《英雄交响曲》换成了《月光》。每一个乐章的名字都由指挥从指挥台上宣布。如果到现在为止,还有人怀疑亨利·威尔顿先生出席那场音乐会的真实性,那一定是因为,他居然能出人意料地把他听见的曲目名记得这么清楚。奥蒙德巡官仔细地问过当时出席的人,但没有人能证明他在场。一个戴着黑色眼镜的人,哈!这种人在冬日花园里就像厕所里的蟑螂一样常见。

然后,另外一个警察带来了威尔顿故事的另一个证明。他问过拉法兰克夫人,得知星期三的确有一个戴着黑色眼镜的先生来找过保罗·亚历克西斯,还试图打探关于蕾拉·加兰德的事。拉法兰克夫人闻到了“麻烦”的味道,就敷衍地让他去亚历克西斯经常去的饭店找,把他打发走了。饭店的老板还记得他;是的,老板肯定,当时那个人的确跟一个从乐队来的先生谈到过冬日花园,那位先生当时刚刚进饭店——不,不是达·索托先生,是一个比他粗俗得多的先生,他是在第四排拉第二小提琴的。最后,在一系列的调查之后,警察去了威利伍康伯最大的修车厂,找到了那里的一个修车工,那个人记得有位先生星期三晚上开着一辆摩根车过来,抱怨说他的车启动的时候有麻烦,点火很慢。修车的人没发现哪里有毛病,除了在白金点上有一些磨损之外——那样的话如果引擎是冷的,就会有一些启动麻烦。

如果这真是一宗谋杀的话,这些事实对于谋杀的证明意义并不大;不过,它们确认了威尔顿证词的真实性。

侦探工作常常会存在一个小麻烦,当你想去查询什么东西的时候,往往会被各种各样的原因推迟。长途电话总是要慢慢等;急需要见的人不在家;信件要过好长时间才能达到目的地。所以,就像刚刚上好油的时钟一样,如此顺利地找到OIOIOI车的车主,这简直是件要去感恩戴德的奇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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