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什么,你不要再纠缠不休了。”孟朝旭有点生气了,语气开始有点不客气。
克隆人显然是被伤到了,丹凤眼中含着眼泪,楚楚可怜,我都不知道原来我这张脸还可以这么梨花带雨,“你以后会感激我的。”她口中这么说,速度极快的收回匕首,另一只手中一个黑色圆盘翻转朝着孟朝旭扣来。
我几乎都能够感受到从圆盘中散出的寒光,透着丝丝阴冷之意,“小心!”我心中一急,一步上前推开孟朝旭,两人都撞在了三生石上。
“姑娘,你可是还好?”孟朝旭转过来问我,我忍着肩膀和背上的痛朝他扯出一抹笑,“你说呢!”
孟朝旭尴尬的伸手开扶我,“对、对不起,在下不是故意的。”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了,我是实在没搞清楚那克隆人心中是怎么想的,一会要杀我一会要收孟朝旭,她确定她不是精神分裂吗?
孟朝旭掌中的鲜血印在我的手中,与我的血融合,一起滴落在地。那颗黄色的橙子咕噜噜的滚到我们脚边,突然金光从橙子里四散,惊人的刺眼光芒几乎要将这个地方都照亮了。
我听见克隆人的惊呼声,我想睁大眼睛去看她发生了什么,可实在是太刺眼,我只能隐约看见一个轮廓,我似乎看见她变瘦了一点,变高了一点,有那么一点像木槿,这怎么可能嘛。
地魂孟朝旭的手与真人孟朝旭不一样,他的手很凉,空气中淡淡的曼珠沙华香味散去,我再一睁眼,居然已经到了自己的房中。
“丫头,快!时间马上就到了。”翁老在旁边疾呼,我往床上看去,床头只剩下一支蜡烛亮着,灯芯也突突的闪着,我已经听见楼下有车子开动的声音。
“孟朝旭,你快过去。”我将已经惊呆的地魂推到孟朝旭身上去,自己也被翁老一棍子拍回到肉体之中,刚一回到体内,最后一支蜡烛就灭了,还好,回来得很及时。
躺在床上,仍旧能够感受到身上的疼痛,明明是鬼魂受伤,为毛身体也会这么痛!
“起来吃饭了。”孟朝旭推门进来,手中端着一碗白粥,将我从床上扶起来,又细心的吹凉了才喂到我嘴边,“我不会煮其他的,这个是我唯一会的。”
我不好意思让他这么伺候我,“我自己来,又不是手断了。”
“不是手断了,但是我想照顾你,照顾我们宝宝的娘亲。”孟朝旭一脸狭促,眼睛在我肚子上瞟了一眼,羞得我恨不得掩面当鸵鸟,我真的不应该调戏地魂的,他们魂魄归一之后居然还能够记得地府中的事情,这下羞死人了。
“还有,你是怎么知道的,嗯?”尾音拖长,他说来有种极其暧昧的味道。
他说的是我在地府之时为了吸引地魂跟我走,悄悄说的话,我说“我知道,你的腹部下面一丢丢有一道浅浅的疤痕。”那时候明明是我调戏他来着,怎么一回到这儿就说不过孟朝旭了呢。
我红着脸低头喝粥,我什么也没听到没什么都不知道!“你手中的伤好一些了吗?”
“已经没事了。”他摊开手掌给我看,上面只剩下一道粉嫩的痕迹,可以看出真的是有受过伤的。我醒来之后问过翁老,为什么我们两个魂魄受伤肉体也收到伤害,翁老很淡定的说一句,“你们两个本就没有死去,魂魄与肉身相连,一方受伤,另一方必然会显现出相同的状态。”
说起这个时候,翁老就一脸心有余悸,说孟朝旭在看见我受伤之后就死活要赶到地府找我,幸好他提早设置了阵法,不然他看不见孟朝旭,估计孟朝旭跑到哪里都不知道了,连着他现行的时候都被翁老念叨了很久。
看着他这一身古装,虽然我觉得很习惯,可是他要出去见人,总不可能说他在拍穿越大剧吧。身子养了几天,我就带着孟朝旭去换了一身行头,之前的衣服是买过了的,不过因为天气变冷,我又带着他去买了一身稍厚一点的衣服以及羽绒衣,又带到理发店理了个发型,顿时一个闪闪发光的帅哥出现在我面前。
黑色衬衫更将他的气质衬托得高贵,举手投足都很绅士,嘴角还挂着一丝丝笑意,惹得边上的小姑娘们一个个都脸红心跳的频频朝他抛媚眼。
真是红颜祸水,我赏他一个白眼,心中很是不爽,明明是我从棺材里发掘出来的帅哥,又勇闯地府让他重现人间,现在居然被这么多人惦记,好有一种我家孩子要出嫁的失落感。
我叹口气,转身上了翁老他孙子翁睿白的车。翁老的动作很快,已经将他的孙子给调到杭州来了,美其名曰“代替他与我继续珠宝公司的合作”,看他这么积极,我也不打击他,我妹才高中,哪里会到了跟人过日子的时候,我这个姐姐还没人要呢。
“七七,我先带你去店里看一下,店面已经装修完毕,我也招了几个员工做培训,只等选个合适的时间开门。”翁睿白做事很稳重,一点也不像翁老不着调又难伺候。
想起这个问题我就想到了地府橙子的事情,回来之后翁老竟然跟我说他是不小心拿错了东西,等我离开了,他才发现,已经想办法弥补了,我恨不得掐住他的脖子使劲摇,您老最后要是没有发现,我这条小命就要丢掉了。
“行,你做事可比翁老让我放心多了。”我笑着应他,他也许从小就接触管理公司,虽年纪比我还小了一岁,可做事却是滴水不漏。
第五十九章做定情信物如何
孟朝旭终于与他的女粉丝门分别上了车,“咦,怎么不多聊一会,多起劲呀。”他一坐下我就忍不住开口,不由自主的我就是不高兴。
“你为何不帮我躲避她们?”孟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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