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方便。”说着,老大则掏出一些银票塞到骑士的手里。〔银票是市面流通的货币,整个星河大陆基本上都通用,等值为100卢布=1银票,1000银票=1金币。〕
骑士看了看手里的银票,看来份量不少,老大笑得又自然和谐,看不出半点的虚伪,十足的生意人,骑士颂道:“剑士的精神就不能用这个来衡量的,看你是守本份的生意人,恩,进去吧!”说着就将银票塞进了口袋里。
进得城中,正呐闷老大怎肯丢那么多银票,直看得我和百事通直流口水,谁知老大立即恨恨的说道:“娘的!下次要是遇到那骑士,老子非要连本带利讨回来不可!”我和百事通面面相觑,果然还是比较清楚老大的为人。
很快就赶到了郡都城最大的古董拍卖行,可是老大摆了摆手却没有进去,反而领着大伙进了一家最大的古董收购行,老板一见有客人来,就知道有门路了,赶紧满脸笑容的上前道:“兄弟啊!我等你等得好苦啊,你怎么现在才来!”然后故做紧张的看了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才低声问道:“怎么样?搞到什么冥器了?”
我看到就差点笑出声,一脸的奸笑,呆会宰你不见血,一般开古董门户的老板皆是三年无客到,一旦有客一刀赚三年。老大伸了伸大拇指,老板激动的用手推了推金边眼镜,赶紧请到内堂商量。
老板拿着已被鲜血染红的白剑看了半天,不停的在手上翻弄着,一脸痴呆的样子,说来也奇怪,本来是白色的剑,经我的热血染上,整把白剑已变成了红色,怎么擦都擦不掉,让人看得火红如鲜血,感觉到有一种特殊的异样,令人不敢多看和接近,然而老板一摸一看就是好半天。
老板没出声,百事通、猛男、山鸡和我都有点紧张,怎么还不估价,有没有钱就看这回了,老大却在旁悠闲的喝着茶,好象有的是时间,你就慢慢看吧!
大伙又不敢催促,心急如焚啊!就在大伙坐立不安时,老板开口了,只见他一脸惊叹与兴奋,不停的赞道:“好剑!好剑!好剑!”老板并没有说出此剑好在哪里?只是向老大伸出了一个手掌,叫了一口价:“五千金币!”
五千金币!
大伙不约而同的惊叫出口来,天啊!还从来没有见过金币,这一下就五千,发了!发财了!有钱人!有钱人!这将不在是梦想,正当大伙沉浸金钱与美女的世界里,老大突然笑了,笑得很疯狂,上前拿起老板手中的剑就走,老板赶紧喝道:“我出一万金币!”
秦始皇之墓〔外篇〕天之龙宝藏第七章帝国公主珍妮·凯
一万金币!这不是梦吧!山鸡狠狠的拧了百事通的脸,直疼得嗷嗷直叫,真的!是真的!
老大突然冷冷的说道:“十万金币!”
这回不但大伙傻了眼,就连老板都呆立住,想开口却又说不出声,老板知道就算自己倾家荡产也不过一万两千金币,这十万金币那可是个天文数字啊!就算此剑价值百万、千万,更甚无价之宝,要想一口吞下这块肥肉,老板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老大只丢下了一句话:“你把此剑的消息从黑道传出去,就说我本人出价二十万金币,要现卡,若有此财力的就到都城公寓找我,本人坐等三天,三天不侯,先到先得,分你辛苦费一万金币!”说完,领着大伙走了出去,只剩下老板一个人呆如木鸡,口中不停的喃喃自语:二十万!二十万!
都城公寓是郡都城最好的住宿,这里的建筑设置完全是按宫廷而布局,一向接待豪门富贵,地位崇高之人,当然若是你嫌钱多,日丢金币,那就当是另外一回事。
为了表示身份,大伙随着老大住进了都城公寓,天啊!老大什么时侯这么有钱了,记得在倒斗前,老大还哭丧着脸要大伙节省开支,那段日子饿着肚皮还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只见老大掏出六个金币说道:“开个房间,三天!”
一打扮清纯的美女停下笔来抬头望了望老大,又看了看柜台上的六个金币,丢了把钥匙出来就说:“第一楼右手边第五间。”说完将金币丢到钱箱里,头也不抬的继续写着。
老大也不跟她计较,拿着钥匙就走,猛男一阵的火,竟然如此看不起老大,在后边恨恨的说道:“娘的!等我成为有钱人,看我不把你买回家,看我床上十八般武艺,非折腾你个死去活来,为老大出这口恶气。”
我则在一旁偷笑,看来猛男是思春了,“嘿嘿”如果猜得没错的话,除老大外,其他的人嘛!一定还是处男,别说猛男思春,就算是我成为了有钱人,首先就买下五六十个美女,爽她个天翻地覆。
不知不觉中就在这里渡过了两天,也没见什么消息,只能说,当我进入梦中的时侯都还在想,这床还真舒服,比外面那些所谓海棉体的软性还要好,这一觉真是宁愿睡十年八年,再也不用醒来。
就在大伙的呼噜声贯战如雷,突然一道黑影迅速的穿窗而出,划破夜空朝城外扑去,瞬间就闪进一片树林,回头仰望却已不见郡都城的踪影,看来已是离城甚远,黑衣人又连续纵了几下,看那身手非常的敏捷,不落任何痕迹一气呵成。
树林的深处却站着一名剑士,只见那人闭目养神,双手环胸,背上插着把银色的剑,黑衣人皱了皱眉头,心里暗叫一声:白银剑士!
黑衣人不停的打量着眼前之人,那剑士的年龄也就二十岁,就已经临驾骑士之上成为一名剑士,若按修为,聪明人还在需五年,也就是二十五岁才能修成剑士,黑衣人已到来,剑士却依然不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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