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1/2)

这家人起初以为是之前偷自己家鞋子的那个人的新玩法,就拿着鞋挨家挨户地问了一遍,没承想,竟然没有一家认领。

  这下这家人真的开始害怕了,老两口先搬回了自己家,男主人也在外面找到了住处,就剩下男主人的那个表弟,因为贪图房子离当时上班的地方近,就没搬走。

  这宅子虽然死过人,也出现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怪事,但始终也没有危及人安全的事情发生,所以,这个表弟一开始也是住得胆战心惊的,但坚持了一个礼拜后,也没见别的事发生,他也就安心住了下来。

  搬出去的男主人见表弟一个人住都安然无恙,也犹豫着想搬回来,毕竟在外面租房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然而还没来得及搬呢,这个表弟竟在房子里自杀了,据说也是吃了过量的安眠药。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很诡异的巧合,而且最让人胆寒的是,表弟的尸体是男主人第一个发现的。当时,表弟的一只脚竟然没有穿鞋,而那只鞋,居然也被放在了屋内的门口。

  这下这所宅子的事算是在小区居民中炸开了锅,这摆明了就是冤魂索命啊。

  宅子本来就卖不出去,这下就更是甭想出手了,所以一搁就搁到了现在。

  许传祥讲述得条理清晰,不愧是早前招摇撞骗过的人。

  不过,我却听得满头雾水,鞋天天被人摆到门边,是不是有什么说头啊?

  我记得以前听老人讲过几嘴,说鞋这种东西,因为长年接地气,故而阴气很重,加上人的脚底板本来就是阳气轻、容易被侵体的部位,所以至今还能看见很多老人买了新鞋都不会用鞋里的鞋垫,非要换进去自己准备的鞋垫穿着才安心,一是可能这样会比较合脚;二来也是包含迷信的说法。

  这么一想,我心说难道玄机是在鞋垫上?这家人一定也没注意过鞋里边,兴许就忽略了什么东西。

  我看了一眼秦一恒,他也像是在琢磨,我就把我的猜测说出来跟他探讨一下。他听了,想了一阵儿,说现在说什么只能是凭空猜测,还是等到了宅子亲自看了再说吧。

  不过,从许传祥讲的来看,那个表弟还真是死得蹊跷。

  本来按照许传祥所说,我们到那所宅子只有二十分钟车程,可是路上正好赶上大堵车,停停走走地磨叽了一个钟头我们才到地方。

  产权人也就是那个男主人,一直就在楼下等着,见了面也没寒暄,连手都没握,就径直把我们带上了楼,开了门,又走马观花地简单介绍了一遍,就说找个别的地方谈价格。

  宅子的装修还不错,而且因为这家人没在里面住多久,猛一看跟新房差不多。房子大概一百三十平方米,是标准的三居室,跟我现在住的那所宅子很类似,从窗口看去,周边环境也都不错,升值的潜力很大。

  我一看就动心了,不过,脸上不能有任何喜色,起码要等秦一恒过了眼再说。

  我给秦一恒使了个眼色,就把男主人拉到楼道里杀价。

  来之前我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对这个小区的市价还是有一些了解的。

  男主人报了个价格,比我预期的价位稍微高了一点,但也在我能接受的范围之内。现在只要等秦一恒看完了宅子,说OK,看产权人着急的样子,恐怕合同直接就能签。

  等了十几分钟,秦一恒才从里面出来。

  我看他的表情倒是挺平静,心知这宅子恐怕问题不大,就使眼色想向他确认一下。

  他没回应我,只是冷不丁地问了产权人一句:“当时门外面的鞋,鞋头是冲门的,还是冲楼道的?”

  产权人被问得一愣,想了一下,告诉秦一恒,这种细节当时谁也没注意,加上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早就想不起来了。

  秦一恒听了,点了点头,然后又问他:“那些鞋的鞋底有没有留意到沾了什么,也就是看着像是踩过什么?”

  产权人依旧摇头。

  秦一恒这句话把我的心都问凉了,看这架势,好像还有点棘手。

  不过,我现在也插不上嘴,就点了根烟在楼道里看了一下。

  这一层有四户人家,出了电梯,两边各有两家。楼道挺干净,地板砖擦得都反光了。四户人家的门都是楼盘的原配门,看着都一样,也不知道住的是什么样的人。

  我看了两眼,忽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童话故事,说是有伙大盗,深更半夜的时候会在第二天想要抢劫的这户人家的门上留下记号,以便天亮了好寻找。

  我心说,要是这么联想的话,那鞋会不会也是类似作用,是用来给什么污秽指路的?

第十六章 试验

  琢磨的工夫,秦一恒那边已经算是收工了。他冲我使了个眼色,轻轻地摇了摇大拇指。

  他弄得我很无奈啊,竟然还使上暗号了,之前我们也没沟通过,我怎么知道他摇大拇指是说宅子没事,还是说宅子没戏啊。

  我只好找了个借口把他拉到宅子里面,低声问他:“现在什么个情况?”

  秦一恒说:“这男的一问三不知,还不如许传祥讲得明白呢,风险有点儿大,我们还得从长计议。”

  既然他这么说,我也只能跟产权人说我们回去再商量一下,尽快给他答复,然后我们就下了楼。

  许传祥一直在楼下的车里等着,见我们下来还挺高兴,八成以为他的提成要到手了。结果听说我们还得回去考虑,他还有点着急,怕我们不买了,一路上连怂恿带蛊惑地说了半天。

  我没工夫搭理他,心里记挂着对宅子的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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