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节(2/2)

就是一斤,不会只给你九两。

  林语堂醉了,一塌糊涂的,口袋里的那一盒胭脂还他娘的没送出去呢,怎么就送不出去了呢?

  他醒的时候,有点渴,醉了一场等于死了一次,也整明白了,不管是自己骗自己也好,真整明白了也罢,饭得吃,水也得喝,回戏班儿吧,大不了自己少看她几眼就成了,不会掉块肉,不是么?

  回去之后,他见到了她,只不过这时候是个死人。

  死的一点都不好看呢,吊死的人,眼睛凸着,舌头伸着,这是他看过她最难看的表情,可是却变不回来了。就算现在把胭脂涂到她脸上,她也不好看了,不是么?

  谁也不知道,戏班儿里死个人,为啥拉二胡的林语堂哭的跟死了亲娘似的。

  因为他他娘的喜欢她啊!

  林语堂走了,饭可以不吃,水也可以不喝,仇得报,姑娘是被当时想要糟蹋她的生产队队长给糟蹋的,死的时候都不肯闭眼,那俊俏男人不肯去报仇,还说什么冤冤相报何时了,他得去,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图了个啥,是以什么身份去的?不管为啥,都是要去的,因为他想去,那就去了,别人怎么看,那不重要。

  他盯了那个生产队队长几天,那人膀大腰圆的,他还不一定是对手,他在路边藏了一星期,机会得等,杀完这个人,就回林家庄,尽孝吧?林语堂这么想道。

  机会从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他等到了,那个人喝醉了,哼着小调叫着张寡妇的屁股白又白的在路边儿走着。

  月黑风高,这他娘的刚好是杀人夜啊!

  他没刀,就有一个削尖的木棍儿,但是他认为自己能成,他杀过猪,剖过野兔,心脏在哪他知道,刺过去,兴许那姑娘在那边儿,就闭上眼了吧?

  他冲了过去,却被打倒在地。

  自己果真不是一个职业杀手,盯梢时候都被别人发现了,这是给自己设了一个套让自己钻呢,棍棒不要钱一样的打在他的身上,可是他不觉得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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