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2)

体,不是模样恐怖的鬼魂,而是在一处幽暗的空间,你亲眼看到一个人做出有悖人类正常行为的动作。比如说蓝可儿在酒店电梯中那段视频,她手舞足蹈的行为并没有多少夸张之处,但看来就是给人一种冷到骨髓的感觉,让观者无不起一身鸡皮疙瘩。

  最恐怖的感觉必定是来源于人心之内,而不是你耳朵听见、眼睛看见的状况。只有给人以足够的遐想空间,一个事情蕴含的恐怖元素才会被不断放大,而这个人影的动作、外形就符合想象的空间,所以我越想越觉得浑身发冷。

  过了很长时间,这道人影才倒退着从楼梯转角而下,一切恢复如常,马如龙直起身子舒了口气道:“但愿这就是个神经病。”以他的胆量尚且不敢过去一探究竟,这一场面的诡异程度可想而知。

  我也平复了一下紧张的情绪,说道:“咱们还是走吧,这酒店让人感到阴森森的。”

  “老陈差点被吓死,哪能说走就走?这事是我挑的头,还得是我去找酒店索赔。”马长珏是为了我惹上的麻烦,而马如龙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所以我们三人从“诡物买卖三人组”转型为“遇鬼索赔三人组”,找到了东躲西藏的酒店经理,提出了索赔的要求。

  “首先感谢几位选择本酒店入住,这是我们的荣幸,但我还是很遗憾地告知三位,因为遇鬼而索赔,这样荒诞不经的理由是不可能作为索赔依据的。这是一个科技至上的年代,我本人又是一个唯物主义论者,所以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鬼神存在。”经理面带微笑,彬彬有礼地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你的意思是,咱们在酒店受的刺激就这么算了?”

  “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如果您确实因为酒店方的失误而受到了伤害,我们当然有赔偿义务,前提是您得有证据证明这点,口说无凭啊。”

  “好,我想参观一下酒店的杂物间应该没问题吧?”马长珏道。

  “我们酒店每层楼都有杂物间,请问您是打算逐一参观还是具体参观哪一间?”

  这下问题来了,因为那名服务员并没有详细说是哪间杂物间闹鬼,这酒店足有二十多层,难不成一间间翻找下去?却听马如龙道:“我只看五楼的,没问题吧?”

  “当然可以,我亲自送三位过去。”经理说罢,便当先带路走进了电梯,看他那副信心满满的样子,我估计马如龙肯定选错了屋子,就算真有杂物间闹鬼,也不可能是五楼的。

  果不其然,到了五楼杂物间,打开门后只见偌大的房间里整齐地堆放着一排排的货架,货架上则摆放着清洁用具和酒店一些积存下来的杂物。整个房间铺了细细一层灰,足见长时间没人打扫,三盏日光灯坏了两个,屋内光线显得十分昏暗,也只有这一点符合“闹鬼”的可能,其余没有任何异常状况存在。

  马如龙仔仔细细绕着屋子看了一圈,直起身子默不作声地出了房间,经理则挂着一脸讥讽的笑容道:“三位抓着鬼了?”

  马如龙没有搭理他,径直回了六楼。我以为这事儿结束了,马如龙却在进屋前低声对我们道:“这件杂物房有问题,而且是有大问题。”

  “马哥,你不会是心理作用吧,我看一切都太平啊?”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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