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只有10年,而且这里面你还可以见我很多次,甚至这期间对于你来说,没有任何空白,刚刚见我消失,我就会立刻出现,你感觉我一直在你身边。而对于我来说,这就是真正的6百年,没有任何的水分。而这6百年时间,我要研究这座诡墓的秘密,你觉得还有什么是我研究不出来的?或许这6百年里,我已经彻底找到了一个可以让你不老不死的方法,即使我找不到,而这个世界一直在前行,一直在发展,无论是医疗还是科技,民国都那么先进了,那么六百年后又是什么样?你能想象出来吗?那个时候恐怕不老不死,对于人类来说,不再是梦!”
这一点,细水认同!因为她在民国待过,见过上海的繁华!那么六百年后,又是什么样子?无法想象。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什么?”细水问。
阶梯上的施慕白,背靠石壁仰着头,搂着怀里的她,抚摸着他的腿,他道:“人的一生,就像一列开进坟墓的列车,而我的坟墓不知在哪儿。你一旦还是会衰老,那么终有一天会离开我,剩下我一个人前行,我不老不死,这样的我不知在什么时间会发疯,所以我需要一件礼物在未来等着我,让我有前进的动力,有前进的盼头。而这个礼物就是你,你是我黑夜里的一盏指引我前行的明灯,我每走过十年,都能获得一次礼物,这样我才不会觉得孤独和乏味,这在漫长的时光里对于我来说,很重要,很重要!”
伸手不见五指的诡墓里,开始安静下来,死寂无声。
如果有光亮,会发现他的眼角有泪痕,也会发现她的脸上也挂起了泪。漫长的时光,一个人真的太孤单,他知道,她也知道。
甚至此时此刻,她觉得很幸福,可以永恒的陪伴主子,今生能遇到主子,能有这份际遇,是她莫大的荣幸。只是这份永恒需要主子用一个又一个十年的孤独来成全,这让她有点心疼和酸楚。
“综上四点,你觉得还多此一举吗?”他搂着怀里的她,盯着前方的黑暗:“孤独十年,比起永恒的孤独,算什么?不值一提!”
怀里的她重重点头。
“当然,这一切也只是建立在你依然会衰老的前提上,一旦不会长大不会衰老,最好不过。”
“施先生,你对我这么好,我希望这次出去,我依然会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