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节(1/2)

那游魂看了我一眼,又怯怯地看了看习麟。

  习麟立刻冲他一瞪眼,吓得他连忙将视线移开再次望向我道:“我看到了,那个人就在屋子里画的,现场画的,画完之后蘸了下另外那个人的血。他……他简直……简直就是个……”

  “就是个什么?”我追问。

  “我不知道怎么说,他好像并不是人,但是又不像鬼,那感觉……感觉跟你很像。”游魂指着我说。

  跟我很像,那就是阴阳师了?

  如果身边带着式鬼的话,确实在鬼的眼中一下子便能看出来那人跟普通人之间的差别。

  不过他这话并没有太大意义,起码我不能通过他所说的这些确认凶手的身份。

  “告诉我点更有用的,比如那人去哪了,开的什么车之类的。”我继续问。

  “我不知道。”游魂摇头道。

  “那你知道点什么?”我也有点不耐烦了。

  “我知道有人在这里画画,在墙上到处画,画的就像……就像是……”这游魂吞吞吐吐的好像不敢把话往下说,同时也悄悄地偷眼瞧着习麟。

  习麟彻底失去耐性了,他走到那游魂身边低声说了几句我完全听不懂的话,那个游魂顿时像是洗脑了一样愣在了原地,然后一字一顿地说道:“半个月前……一个人在这里画画,画了好多,就像那张怪物一样的画,很丑。昨天晚上,另一个人过来了,他身上有东西,他很凶,他进到房子里杀了人,然后留了另一张画。”

  这游魂所说的话让我有些吃惊,因为听他的说法似乎有两个画画的人,一个画得烂一个画得好,画得烂的不杀人,而画得好的是杀人的,而且习麟正在追踪的貌似是那个画画很烂的家伙。

  不行,我的脑子有点乱套了。

  “你去死的那个人家了吗?”我问习麟。

  “去过了,不过魂已经散了,上一个被杀的人魂也散了,这次真是遇到个麻烦的家伙。”习麟紧锁着眉头道。

  “上一个?该不会是孙泽吧?”我问。

  “对!该不会是……”习麟诧异地看着我。

  我笑着冲他点了点头道:“我想应该是我,我看他的魂不稳定要变厉鬼伤人了,就用伏魔咒把他的魂给打散了,没想到你也在追查这个事。话说回来,他那种状态就算你去找他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吧?”

  “怎么就问……算了!”习麟冲着我一摆手,好像不想跟我继续在这件事上掰扯下去,随后他也冲墙角那个游魂示意了下,让他离开了。

  那游魂猛地回过神,然后赶紧溜走了。

  游魂一走,习麟也转身奔着社区的门口走,连话都不跟我说一句就想撤了。

  这怎么可能!他明显知道的比我要多,而我答应过孙泽会帮忙查清楚他的死因,现在一条活的线索就摆在我面前,我肯定不会让他就这么从我眼前走掉的。

  我连忙追过去拍着习麟的肩膀道:“习公子,别这么小气嘛,我也不知道你在查这事,要是我知道你有办法,我肯定会把孙泽的魂魄留着给你处置的。其实你也是时候改改你独行侠的习惯了,既然来我的主场了,联系我一下不就好了嘛。”

  “所以这事是怪我喽?”习麟愤愤地转头问我。

  我两手一摊,耸肩道:“既然你主动认错了,我就不计较了。”

  “我认错?我认什么错?错的应该是你吧?”习麟瞪着眼睛道。

  “算了算了,你刚才也说了,这事就算了,谁对谁错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抓到杀人的那个家伙,我也想弄清楚事情是怎么一回事,既然大家都是一个目的,那就应该互通有无,你把你知道的告诉我,我也把我知道的告诉你。再说了,都是朋友,你该不会因为这么点的小事就真的生我的气吧?”我笑呵呵地哄着习麟。

  习麟盯着我看了会,然后一边叹气一边摇头道:“真是……好吧,这次算我的,我就应该知道这地方一有什么怪事你肯定会搀和进来,我确实是小看你了。”

  “这才乖嘛。对了,吃饭了没?要不一起吃起?我请。”我朝着我的车指了下。

  习麟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于是我也不去管恍哥那边的情况了,直接开车带着习麟去了市里最奢侈的御膳粥铺早餐店,以表达我的诚意。

  到了粥铺,天也放亮了,今天是个大晴天,再加上习麟马上就要把他调查到的信息全都告诉给我了,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也让我格外的爽。

  一边吃着,习麟一边给我说了一下最近他所调查的一系列连环杀人事件。

  最初的案件是在省内的另一个城市里,一个失业的中年单身男人在家里被杀,因为没有丢失任何财务,所以警察排除了入室抢劫的可能,认为这是一起仇杀,可是经过一系列的走访调查却始终没有找到死者有任何的仇家,于是案件调查陷入了僵局。

  两周之后,又一个破产的老板死在家里,家中同样没有丢失任何的财务,情况跟两周前被杀的那个失业单身男及其相似,只不过上一次凶手是用菜刀杀人,而这一次凶手选择用金属棍棒作为凶器。

  两个男人都很落魄,都是独自在家时被人杀死,但单凭这两种相似点警方并不能简单判断凶手是同一个人。

  不过很快就有仔细的人发现这两个死者之间的联系,他们家的房门、楼道里、还有附近的墙上总能看到一些形状奇怪的涂鸦,这些涂鸦在那些旧楼里几乎随处可见,大多都是小孩子随便乱画的,警方在两个死者家附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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