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节(2/3)

跑出来这么多鬼!这些鬼有的好奇的看我两眼,有的压根就没在乎我的存在,从我身边过去,一句话都没说,瞅都没瞅我一眼。

我看着从门口走出去的鬼魂,一点都不担心他们有没有交房钱,那不是重点,有钱就交,没钱就不交,交的不吃亏。不交的早晚会还的。这就是因果循环。

我看着源源不断从里屋走出来的那老些鬼不由得有点对刘超不满,他这分明是不想让我睡觉。那屋子里面全是鬼,我还怎么睡觉?我看了看,发现那些鬼不像一时半会能走干净的样子。索xing就在刘超的桌子上面将就一宿吧,反正有三哥给我画的保护圈儿,我跟金刚山打了个招呼,让他jing觉点儿,我要睡觉了。然后就趴在刘超的电脑桌上面,不一会就睡着了。因为我太累了,从一大早上四点多到现在,我就没合过眼。

睡着前我迷迷糊糊的想象我现在的处境,我趴在桌子上睡觉,身边不停的穿梭着各种各样的鬼魂,有的对我目不斜视,还有的好奇的看上我两眼。我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心这么大了!

也许我害怕的并不是鬼,而是未知。当我看不到它们的时候我会有些担心,但是等我看到了,并且已经习惯那些奇形怪状的鬼之后,我就没什么感觉了。习以为常吧,而且我会觉得我穿越了,生活在游戏世界里面,我身边来来回回的都是主动攻击的怪,可我现在在安全区里面,那我还担心什么,何况我还有金刚山,就算有不开眼的想过来试探一下我,最后结果也会成为金刚山的补品。

毕竟,跟我有仇的仇仙也就是五雷轰山响大哥那一家,别分号。我以为我立上堂口之后他会知难而退,不再纠缠我了,可惜我的想法有些天真,有些仇是不共戴天的,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是不死不休的,哪怕我不想继续纠缠,可是人家未必同意啊。

我胡乱的想了一会,就睡了过去。开始睡的还挺平稳,可是身上阵阵发凉,就好像在闷热的夏夜里面开户开门睡觉,睡到半夜下雨了,凉风一起,穿堂风一过,吹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努力蜷缩了一下身体,可这种感觉并没有好转,依然让我觉得寒毛根根竖立,我想抓过被子盖一下,可我发现我虽然有思维,可我身体却动不了,好像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一样。

这是鬼压床了?我心中一惊,思维马上清醒起来,虽然还是控制不了身体,可我立刻意识到,这不是鬼压床,因为我压根就没在床上,我应该是趴在电脑桌上面的,那我没办法控制身子就有可能是我睡的手麻脚麻了,至于身上一层一层的鸡皮疙瘩,yin气这么重,我又睡着了,这时候全身都放松下来,火力自然就弱了。而且这可比凉风狠,这是yin风阵阵。没体会过的建议去太平间和殡仪馆里面溜达,那里面yin气极重,哪怕是大夏天的过去一样是寒意彻骨。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m阅读。)

jing彩推荐:

第十九章 丑时已到

这种感觉没持续多久,金刚山就发觉我醒了。感应到金刚山的一瞬间,我的身体恢复了知觉。和我想的一样,手脚都由于长时间的保持一个姿势,而血液流通不畅,开始发麻,我试着轻轻的动了动腿,犹如针扎一样。我缓缓的用同样发麻的胳膊撑着桌子爬了起来。

长时间保持这个姿势我有点睡落枕了。我刚转动了一下脖子,眼前的景象立刻给我惊呆。屋子里面满满登登的都是鬼。而且每个鬼都在注视着我。我赶紧抬头看了一下挂在墙上的钟表。已经凌晨两点多,三哥告诉我的丑时已经到了。我感觉自己才睡了没一会儿,没想到就这时候了,可他们为什么不找地方休息去呢?为啥围观我啊?

我挨个的瞅过去,发现他们看我的眼神也由原来毫生气变得有些惊讶,我知道是我的眼神出卖了我,让他们知道我能看到他们。

这要是普通的带有yin阳眼的人估计此时此刻就危险了。鬼是很忌讳阳人能看到他们的,除非是他们自己上赶子显形。所以有yin阳眼并不是什么好事。但是我不在这个范畴里面,因为我不属于普通人,我是个跳大神儿的!

我看了一眼我前面的这些鬼,发现他们真都挺老实的,起码没有一个趁我睡觉的时候搞出些什么事情来,看来三哥留下的这个圈儿还是有一定作用的。鬼能听见人说话,但是人听不见鬼语,这是因为人的耳窍没开。我又不在这个范畴里面。所以我开口问离我最近的一个须发皆白的老鬼:“你看我干嘛?怎么不找地方休息去?一会住满了没地方了!”

我这一开口给那老头鬼魂还吓了一跳,身子灵巧的飘出去好远,多亏这是一屋子鬼。要是一屋子人他都没有地方躲。怕我干什么!我只好把我刚才的话又跟我身边的一个看起来挺可爱的一个童鬼说了一遍。那个童鬼就没那么害怕我,它饶有兴趣的指着我跟我说:“你能看见我么?你身后的那个怪物真吓人!”

我身后?怪物?我猛然回头,发现什么都没有啊!等我再回头的时候发现原站到我跟前不远的那些鬼魂全都躲出去老远,还好鬼魂不占空间,要不然还办不到这么迅速呢。这是怎么回事儿?

金刚山的声音在我心里响起:“不用找了。是我在你身后显形了!”

哦靠!原来是金刚山大人!我想起来了,我看到过,我身后那个好大的黑影,想想确实恐怖。不过他没事儿显形干嘛?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