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2/2)

都没有开门?”

  房东先问道:“她俩不会有什么违法的事吧?”

  “她俩?”萧云天一听,监控视频里的那两个女人果真是从这个店里走出来的,“她俩暂时没有查出什么违法的事,只是有一个案子可能牵涉到她俩,要找她们了解一些情况。”

  房东听后道:“那就好。租我门面房的就是两个女的,一个女的听着是咱们西边海西市的,有二十七八岁吧,另外一个女的年纪大一些,得四十出头,口音倒听不出来是哪里的。我把房子租给她们后,也基本上没有管过,每个月过来收房租就行了,因为这几天还没有到收房租的日子,我就没有过来,也不知道她们俩到哪里去了。”

  柳如雪插口问道:“平时这种连续几天不在店里的时候有过吗?”

  房东答道:“也有过,但不是很多,我这是门面房,房租不算低,她俩如果不营业那就白白浪费钱了。”

  柳如雪继续问:“那你知道她们两个平时除了这个理发按摩,有没有什么违法的行为,比如黄赌毒这些行为有没有?”

  房东为难道:“当时租给她们房子的时候也跟她们说过,不要干什么违法的事情,不要连累我这个老实人。我跟她俩要的房租高,她俩也答应了。至于除了理发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生意,我真不清楚。不过从行为举止来看,不太像是正经人。这都是我猜的,我也没见过啊。我给你说了这些不会惹事上身吧?”

  萧云天安慰他:“放心吧,我们只是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她们要是有违法犯罪的情况,如果你不知情,也不会牵涉到你的。这样吧,我让我们的人马上回局里办搜查证,搜查证一过来,你就帮忙打开房门,我们要仔细搜查一下这家店。”

  “好的好的,只要不牵涉到我,我一定全力配合公安同志。”房东也没有什么意见,马上就答应了。萧云天也着手安排柳如雪回局签发搜查证。

  12.新发现

  搜查证顺利办下来了,萧云天邀请居委会工作人员、房东一起旁观搜查,一方面做个见证,另一方面也是接受群众监督。

  房东打开房门,房间不大,靠门的门厅有两把椅子,墙上一面镜子,镜前的摆台上胡乱放着一些理发用的工具。椅子后面有一个长条沙发,胡乱地摆放着一些女人的衣物。往里面,有两个用隔板隔开的格子间。

  柳如雪带领技术人员进屋勘查。刚一进屋,就发现地上有一些零乱的烟头,柳如雪命人将这些烟头小心地提取进证物袋。烟头的烟蒂上一般留有人的唾液斑,属于体液的一种,可以通过DNA鉴定得出基因图谱。

  在沙发的一角,柳如雪发现一个小小的电话本,上面记载着若干电话。电话本的封面上,写着“李玉芳”三个字。

  再往里继续搜查,发现了若干个还没有拆封的避孕套,都是一些不知名牌子的劣质避孕套。其他勘查没有什么新的发现,没有发现被害人的血迹、尸骸等与本案有关的证物。勘查结束后,萧云天带队火速回到警局,让法医技术人员迅速鉴定提取到的这些物证。

  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果不其然,其中一枚烟蒂上检测出了被害人王秋芝的DNA,另外几枚烟蒂,有的没有检出基因分型,还有一枚烟蒂上检出了一名男子的DNA和一名女子的DNA。

  案件到此也算有些小的进展,毕竟被害人所处的位置已经确定,侦查范围进一步缩小,可以以这个被害人的美容美发店为中心,进行半径搜索,搜索周边的屠宰门市。

  根据搜查到的那个小电话本,萧云天试着拨打了上面的几个电话,问是否认识一个叫“李玉芳”的女人,有些人说不知道,有些人说只知道这个女的叫“芳芳”,大名叫什么并不知晓。

  萧云天将电话本从后往前翻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叫吴昌民的名字,于是按照号码拨打过去,显示是海西市的手机号码。电话拨通后,吴昌民称李玉芳就是他的妻子,一直在海东市打工,最近没有回来过。

  看来另外一名死者极有可能是和王秋芝同在一店的李玉芳。萧云天于是通知吴昌民带着孩子、身份证户口本到海东市公安局重案侦缉队来一趟,有事情需要他配合。

  吴昌民心急火燎地带着十岁大的儿子,从海西市赶过来,问萧云天到底出什么事了。萧云天对他说,现在暂时怀疑李玉芳失踪,一件案子的被害人可能与李玉芳有关,一切都需要进行DNA亲缘关系鉴定后才能得出结论。

  接下来的事情比较明了了:对吴昌民的儿子进行了抽血化验DNA,再和碎尸案中的另外一名死者的DNA进行比对,结果完全吻合。

  吴昌民悲痛不已。一直以来,他平时都是在家种地,有时打点短工,孩子在他身边上学。妻子李玉芳是个在家待不住的人,三天两头说要外出打工,他也拗不过妻子,只好让李玉芳来到临近的海东市打工。

  李玉芳在海东市打什么工,吴昌民并不知情。李玉芳没有什么本事,也没有什么技术,能打到什么样的工呢?除了干体力活,其他的想不到还能干些什么。但李玉芳平时也是吃不了苦,老嫌吴昌民光种地,收人太低了,买几件衣服都买不起,还害得她要出来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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