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2)

“严万勇!”萧云天出其不意地大喊了一声。

  那个神秘人明显愣了一下,没有说话,但他的表情已经暴露了他自己,他就是严万勇!

  “你们这些警察,把老子撵过来撵过去的,老子哪里招你们惹你们了?!”

  严万勇在那里声嘶力竭地喊道。

  “严万勇,你自己做的事情你自己知道,池州的凶案,来火的凶案,王庄乡的凶案,你敢说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吗?!赶快老老实实地放下武器,这才是你唯一的出路。”萧云天厉声道。

  “我放下刀,你们能饶过我?别逗了,老子又不是三岁小孩,根本就不信你那一套。老子办的那些事,老子心里明白,不用你说。”严万勇没有一点要投降的意思。

  话音刚落,严万勇持刀便向萧云天冲来,似乎要拼命。

  正当萧云天准备避过其冲来的势头,借力将其拿下时,严万勇突然中途一转,冷不防向旁边的一位队员胸口刺去。

  幸亏这位队员穿了警用防刺背心,虽然这一刀扎在了身上,但有防刺背心做盾牌,才没有扎进身体。

  这位遇袭的队员反应也是奇快,严万勇一击不中,队员一边后仰着向后跳起来,一边借力甩起双腿,用双脚将严万勇重重地踢了出去。

  严万勇被击倒在地上,显然受伤不轻,已经再没有力气反抗,几个队员上前欲将严万勇拿下。

  严万勇突然举起匕首,向自己的身上猛刺了下去。说时迟那时快,萧云天抢先一步,飞起一脚,将严万勇手中的匕首踢飞。不过,这时匕首已经扎进了肉里,鲜血汩汩地向外流,不知道匕首扎进去多深。

  几个队员赶紧上前,把严万勇摁在地上,铐上手铐,并找出布条按住伤口,先帮严万勇止血。

  萧云天急忙呼叫市局,速派警察增援,并派一辆救护车过来。同时吩咐楚剑雄留几个人守在这里,等技术人员来到后勘查一下现场,并到果园搜查一下。

  过了一会儿,110和120全都来到现场,由楚剑雄先行带安刚磊回警局突击审讯,萧云天押送严万勇去医院救治。

  萧云天将严万勇押至医院进行抢救,幸好匕首被踢飞得及时,扎入身体并不深,只是一些皮肉伤,没有伤及脏器。

  在破获了这么多刑事案件后,萧云天对各种凶器的杀伤力有着明确的了解。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看到严万勇没有性命之忧,萧云天才算放下心来,安排包扎处理之后押回刑警队突审。

  这面对严万勇紧急抢救的同时,那一面,楚剑雄也在紧张地进行对安刚磊的突击审讯。

  经过对安刚磊的突审,安刚磊交待了他骑摩托车进入果园后的情形和发生的事情。

  与严万勇约定离开的时间到了,安刚磊早早地去接严万勇,到了果园,只见严万勇正在窝棚里面边吸着烟,边收拾行李。

  看到王可秀没在这里,安刚磊还以为她方便去了,就没在意,坐在窝棚边等了一会儿。

  过了一会儿,还是没有等到王可秀过来,安刚磊问道,“勇勇,可秀去哪里了?”

  严万勇头也不抬地回答:“已经去天堂了。”

  安刚磊听后大惊,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天堂?难道,难道王可秀也被这小子杀害了?想到这里,安刚磊一阵瘆得慌,不敢再问,恐怕这个小子一时性起,连自己也一起杀掉。

  安刚磊小心翼翼地等了一会儿之后,严万勇终于收拾好了,两人准备骑摩托车离开,到城里赶最早的一班车离开海东市,结果,一出门,就被重案侦缉队双双抓获。

  24.审 讯

  经过了简单包扎以后,犯罪嫌疑人严万勇被押至刑警队突审。

  “严万勇,我们是海东市公安局重案侦缉队警察,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听明白了吗?”萧云天开始了正式讯问,旁边的摄像机已经架好,准备对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听明白了,你们问吧。”严万勇平静地回答道。

  在开场白之后,还有一大段的必经程序,主要包括:让被告人阅读或者给他宣读《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其中包含了多达十三项权利义务。

  比如:可以要求语言翻译,对侵犯人身或有侮辱行为的可以提出控告,可以申请侦查人员回避,有权委托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超期羁押的可以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核对笔录可以补充修改,未成年人应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聋哑人可找翻译,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义务包括如实供述,接受各种侦查措施,对各种法律文书签字按指印确认等。

  现代法律社会不仅要求实体正义,还要求程序正义。

  严万勇供述得很痛快,他自知必死无疑,也就没有什么顾虑,把池州杀害李甜甜案、来火市抢劫杀害贺小丽、蔡小莹案、在海东市杀害李好妙案,都一股脑儿地交待了出来。不仅如此,由于此前安刚磊已经交待了严万勇可能把王可秀也杀害了,问到王可秀的去向,严万勇也如实交待了。

  原来,搬到了果园的窝棚后,生活环境恶劣,虽然安刚磊给备足了食物、饮用水,甚至还有烟酒,但两人在这里生活得并不快乐。

  王可秀的思乡之情进一步增加,见不了孩子也是个心事,就一直跟严万勇说:“勇哥,你就让我回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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