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1/2)

萧云天摇了摇头,现在只是怀疑,还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董晓丹那个情夫就一定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现在抓他,他什么都不说的话,会让侦查工作陷入僵局,反而是打草惊蛇了。

  不动他则已,一动他就要他再也回不了头。如果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时候提讯他,就要面临他拒不招供的风险,而且按照现在的证据,他不招供也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故意隐瞒,另一种就是确实不是他干的,他怎么能招得出来?

  再分析一下这个作案过程,如果是那个男人作的案,可能会存在着帮手的问题。因为那个男人不仅与董晓丹认识,而且与董晓丹的丈夫温一田也认识。凭借正面一对一的较量,那个男人未必是温一田的对手。再说,绑架这种事情,一般是不能让人质认出来的。熟人绑架熟人的情况是有的,但在这种情况下,人质大部分在勒索钱财之前就已经被撕票了。因为人质如果认得实施绑架的犯罪嫌疑人,后果是十分危险的,因为犯罪嫌疑人会觉得人质以后肯定会将他指认出来。所以为了掩盖罪证,避免人质被释放后说出真相,这种熟人之间的绑架一般都会直接撕票。

  像温一田这个案子,如果是那个男人直接实施的作案,恐怕温一田现在是凶多吉少,如果是那个男人找其他人作的案,他躲在幕后不出面,或许温一田还有一线生机。

  勒索短信是他人用温一田的手机发给董晓丹的,再傻的绑匪也不会傻到用自己的手机来跟人质家里要钱。但如果是要找帮手的话,肯定要用到通讯工具。对,就从那个男人手机的通话记录来开始查。

  林玄鹤开始着手调查。那个男人与董晓丹之间通话频繁,这是早已料到的事情。再查查那个男人与其他人之间的通讯记录,主要查案发前一段时间和案发后到现在的通讯记录。

  初步的调查结果令人遗憾,这些通讯记录都很正常,很多个来电或去电号码都是能够查到的人物,均没有作案可能、作案条件、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中的一样或几样。

  不过这也正常,有哪个犯罪嫌疑人会用自己常用的手机号码作为作案联络的工具呢?像电影电视剧里演的,那些犯罪分子都是随身带着好几部手机,用不记名的那种手机卡来联络上下家。

  假定那个男人是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话,也有可能用其他的手机号码来和帮手联系。既然假定那个男人用新手机联系帮手,他的常用手机也应该会一直带在身上,那么在作案前的时间,两部手机的频率波段基站分布之类的定位数据就一定会非常近似。

  根据这个原理,萧云天吩咐林玄鹤再找一下那个男人周边的信号源,看看有没有收获。果真,林玄鹤找出了一个奇怪的号码。这个号码和那个男人的常用号码有几天几乎一直是寸步不离,基本上可以确定也是那个男人使用的。只是奇怪的是,这个号码并没有登记机主,显然是那种在报刊亭购买的不实名登记的号码。还有,这个号码只在温一田失踪的前几天使用过,在温一田失踪的当天使用过,从那以后,这个号码就再也没有使用过。而且这个号码只联系过一个电话号码,没有给其他的人打过。

  显然,这是很不正常的,没有人花几十元买一张卡才打了几个电话就不用了,那岂不是太浪费了。再者打几个电话就不用,说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长期使用,而使用这样的卡本身就可能有什么不纯的动机。

  人都不可能想得面面俱到,总会有疏忽的时候。虽然那个人使用匿名手机号就是为了防止被查到,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帮手的手机并不是这种不记名的手机卡号。

  本来以为线索又要断了的时候,林玄鹤查到了那个单线联系的电话号码的主人,也是海东市的一个人。

  萧云天决定马上实施抓捕,先从那个男人的外围肃清障碍,一旦查实外围,那个男人到最后即使不说,也由不得他了!

  12.帮手的供述

  面对突如其来的重案侦缉队队员,张三胖惊呆了。他还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会被几把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脑袋。他觉得凭自己的那几把刷子,还没有能耐混到这种地步吧。

  但现实就是如此。海东市重案侦缉队队长萧云天已带队突袭张三胖的住处,将正在睡梦中的张三胖从床上拽了起来。

  抓获张三胖不费吹灰之力,抓获后立即押回警局突审。现在要做的就是与时间赛跑,早点获知人质的下落,人质就少一分危险。

  张三胖就是案发前和那个男人的单线手机号频繁联系的人,也是警方怀疑参与作案的人。萧云天亲自上阵审讯张三胖,还是由柳如雪在一旁记录。

  “张三胖,知道我们为什么把你抓进来吗?”萧云天问道。

  “我真不知道因为什么把我抓进来,我没干什么坏事啊!”张三胖显得很无辜。

  “我告诉你张三胖,你别揣着明白装糊涂啊,这对你没好处。别以为你不说我们就不知道你干的事,你想想,前天干什么去了?”萧云天使出审讯中常用的诈技。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做贼心虚,诈他一诈就什么都招了。

  果然,经过这么一“提示”,张三胖好像想起来了:“警官,你说的前天那档子事啊,我错了,不该帮别人捆人。”

  捆人?这个敏感词让萧云天大为兴奋,看来有线索!侦查的大方向没有错,很有可能和温一田失踪被绑架一案有关。

  “好!这样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