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这之后你又出去过吗?”
证人:“没有。”
法官:“也没有再听到其他的枪声吗?”
证人:“只听到这一声。回来之后我就睡着了,直到被出门去请医生的司机吵醒,那时大概是三点一刻。”
法官:“经常会有人在棚屋附近开枪吗?”
证人:“是的。偷猎者一般都是从禁猎区的另一边,朝着沼泽地的方向过来的。”
索普医生曾被叫去检查过死者。医生住在斯泰普利镇,那里距里德斯戴尔大约十四英里。里德斯戴尔没有医务人员。司机大约是在早上三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敲开了医生的门,医生迅速穿戴好就出门了。他们大约在四点半的时候到达了里德斯戴尔。医生见到了死者后,断定他已经死了三四个小时了。子弹穿透了整个肺部,死因是失血过多和窒息。他还确认死者不是立时毙命的——有可能拖延了一段时间。医生对尸体进行了检查,发现射向死者的子弹向肋骨方向发生了偏斜,但是他还不能确定枪伤是死者自己造成的还是他人近距离开枪造成的。现场没有反抗的痕迹。
巡官克雷克斯是与索普医生乘坐同一辆车从斯泰普利赶过去的,他也见过死者的尸体。当时死者背朝下仰卧在花房门口,被布覆盖着。天亮之后,巡官克雷克斯仔细检查了案发现场的房子和地面。他发现一条血迹沿着小路一直延伸到了花房,那应该是尸体被拖动的痕迹。小路通向从大门到前门的主路。两条路交会的地方栽植有灌木丛,灌木丛沿着路两旁一直通向大门和猎场看守人的棚屋。血迹一直延伸到灌木丛中的一片空旷地,大概在从大门通向房子的半路上。在那里,巡官发现了大量的血迹,一条被遗弃在地上的沾满血迹的手绢,还有一支左轮手枪。手绢上绣着缩写签名D.C.。左轮手枪是美国式小手枪,上面没有任何标记。巡官到来的时候,花房的门大开着,钥匙在屋里。
巡官见到死者的时候,死者身着晚餐时穿的小礼服和便鞋,没戴帽子,也没穿外套,浑身上下都湿漉漉的。衣服上满是血迹,而且因为尸体被拖拽的缘故弄上了很多泥渍,显得凌乱不堪。口袋里有一个雪茄烟盒和一把袖珍小刀。巡官查看了死者的房间,没有发现任何对侦破案情有用的东西。
法庭再一次传唤丹佛公爵。
法官:“阁下,我想问一下,你以前是否看见过死者拥有一支左轮手枪?”
公爵:“没有,除了在战争中。”
法官:“他是否携带着一支呢?”
公爵:“这我不清楚。”
法官:“我猜你也不知道这支枪是谁的吧?”
公爵(十分吃惊):“这是我的枪——放在书房的桌子的抽屉里。怎么会在你这里?”(骚乱声)
法官:“你确定吗?”
公爵:“确定。前几天我还在那里看到它,当时我在找一些玛丽的照片给卡斯卡特看。我记得我当时说这支枪放在这里都生锈了。枪上有锈迹。”
法官:“枪里装有子弹吗?”
公爵:“装子弹?老天,没有!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枪会在这里。我记得我是在八月份准备来里德斯戴尔之前,从一堆老旧的军用器材中把它翻出来的。不过我想我把子弹和它放在一起了。”
法官:“抽屉是锁着的吗?”
公爵:“是的。但是钥匙经常挂在锁眼里,我妻子说我太粗心了。”
法官:“还有别人知道这支左轮手枪在那里吗?”
公爵:“我想弗莱明也知道,别人我就不清楚了。”
苏格兰场的侦探帕克是星期五到达现场的,目前还没有展开严密的调查。某些迹象让他想到:除了现场这些人,是不是还有某人或者某些人也在案发现场?但是目前他选择隐而不说。
法官开始按照时间顺序重组证据。大约在十点或者稍晚些时候,死者与丹佛公爵发生了争吵,然后死者离开了房子,再也没有活着回来。佩蒂格鲁·罗宾逊先生证明公爵十一点半下楼了。马奇班克斯上校听到书房里有来回走动的脚步声,这个房间是重要证物左轮手枪平常存放的地方。而公爵的陈述则表明直到凌晨两点半,他都没有离开卧室。陪审团必须考虑这两种相互抵触的陈述哪一种更具有价值。然后,关于晚上响起的枪声也有不同的陈述。猎场看守人说他是十二点差十分听到的,但是他认为是偷猎者开的枪。也就是说,事实上很有可能确实有偷猎者。另一方面,玛丽女士说她大约在早上三点多听到了枪声,这个陈述与医生在四点半的时候认为死者已经死亡三四个小时的断定不吻合。同时,他们也记得医生说过死者在中枪之后并没有马上死亡。如果这个证言是可靠的,那么可以推断出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半夜十二点左右,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是看守人听到的那声枪声导致了死者死亡。如果事情是那样的话,他们就要考虑一下玛丽·温西女士听到的那声枪声是如何发生的。当然,如果他们将其归因于偷猎者,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接下来就是死者的尸体,丹佛公爵早上三点发现死者躺在小花房门口,靠近那口被盖住的井。这儿看起来似乎毫无疑点,因为医生提供证据说,死者在距离房子大约七分钟路程远的灌木丛那儿中枪,随后被拖到了花房门口。死者毫无疑问是因为肺部中枪而死亡的,只是陪审团不能确定这一枪是他自己开的还是别人开的,如果是后者,那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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