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节(1/2)

“我们是一起来的,让我丢下你一个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我沈浩天生不是那种自己独活的人。”

  我在说完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了琉璃眼睛之中的感动,但是感动仅仅发生在一瞬间。

  “你傻了是吧,多少人为了保护你而牺牲自己,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命的珍贵性,偏偏你又这么不惜命,我真是服了你了。”

  看琉璃一副气鼓鼓的模样,我虽然觉得她的说法很现实,但是更现实的是,我偏偏就是个不惜命的人,因为对我自己来说,我的命从来都不重要,相反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比我命更珍贵的人还有很多很多,我不能总是为了自己独活,而放弃其他人的生命。

  想到这里,我就朝着琉璃笑了一下,“放心,有我在一刻,就有你多活的一刻!”

  说完我手中的七星剑横在了自己的身前,小心翼翼地看着身前那群对我们虎视眈眈地邪派人。

  “你们邪派的王八蛋,平时伤天害理的事情做的够多了,今天就让我好好替那些死在你们手里的无辜百姓讨一个公道!”

  我的话说的相当有底气,但是这仅仅是我装出来的,其实我心里面也没有什么底,毕竟对方可是有三个很强的高手,我能不能打赢其中一个还不好说呢。

  “小子,说大话也不怕自己闪了舌头,你自己几斤几两你应该清楚,还想跟我们讨公道,真是笑话。”

  那个带头的人讥讽了我两句,就让自己的手下一拥而上,想要将我拿下。

  但我也是真的怒了,根本无惧对方的人多势众,当场趁着他们上前的时候,扔出饕餮玉佩,一口气将饕餮给放了出来。

  饕餮放出来的那一刻,那三个高手当时脸都绿了,因为几乎就在一瞬间,那些朝着我冲过来的邪派人,被饕餮一口一个给活生生地吞掉了。

  并且饕餮当时所释放出来的强势气息,当场让那三个高手慌了手脚,那里还敢跟我对抗啊,转身就想走。

  “想跑,没门!”我怒吼了一声,招呼饕餮追其中的一个,而我自己则是快步追上了另外一个。

  “小子,你已经把黄泉路上的鬼魂都惊动了,一会儿它们都会蜂拥而来将你撕成碎片,你还有心思追我。”对方被我追上了,居然没有一丝的慌乱,好像在他的眼中,我根本不足为惧。

  “哼!少废话,纳命来!”懒得跟他废话,当场动用了我的全力,睁开右眼的重瞳之眼,看破虚妄,也望穿未来,将他即将出手的每一招每一式都看在眼里,利用提前化解的办法,然后找到了他的空档,一个侧踹,将他踢飞了出去。

  “杀了你,再逃也不迟!”说完我再次朝着倒在地上的对手扑了过去,这一回,我并没有动用重瞳之眼,只想单纯的靠着自己的道行和经验来战胜他。

  但不得不说对手真的很强,跟他大战了几十个回合,我仍然没有占到了甜头,这个时候我发现已经有些孤魂野鬼也慢慢靠近过来了,看来真的是饕餮的气息太强盛,惊动了四方的鬼魂。

  但开工没有回头箭,我除了继续跟对方死磕到底,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噗!”我的手被对方划了一下,受到了伤害,但是我也没有让对方好过,七星剑直接从他的后背狠狠地穿了他的身体。

  那一刻,他比我伤的更厉害,当场失去了抵抗的能力,被我凌空一脚重重地踢在了脑袋上面,当场昏死过去。

  然而即便是对方昏死过去之后,我也没有留他一命,因为在他的身上我感觉到了很强烈的煞气,而这种煞气自然是杀了很多人所留下的。

  一剑封喉,我切断了他的喉咙,也切断了他生命的咽喉,让他慢慢地走向了死亡。

  杀了这个人,我又再次追了很久,将另外的一个人给追上了,这一回,由于时间相当地紧张,我没有打断跟对方较量,直接利用重瞳之眼的威力,抢在他动手之前,将他给做掉了。

  而在我杀掉第一个人的时候,饕餮更是凶残的直接将另外一个高手给生生的吞掉了。

  召回了饕餮,我赶紧跑到了琉璃的身旁,这个时候我发现琉璃的身旁围着一群孤魂野鬼,若不是琉璃身上有我给她镇鬼灵符,那些鬼魂早就冲上去了。

  “鬼王令,速退!”关键的时候,我没有任何地隐藏,将临走时候赵乾真人给我的一面旌旗亮了出来,那是用鬼王的残魂祭练出来的,十分霸道,可退任何猛鬼厉鬼。

  旌旗亮出来之后,在我们周围的那些孤魂野鬼果然立马退走了,可能是忌惮鬼王的气息吧。

  看到那些孤魂野鬼退走了之后,我收起了旌旗,将躺在地上重伤的琉璃服了起来。

  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琉璃受伤的部位是在她的肩部。

  “伤的重不重?”我十分担心地问道。

  “没事儿,我还能够撑得住,花灵呢,你把她丢到哪儿了,要是她遇到危险怎么办啊?”琉璃当场紧张地看着我问道。

  知道这一路走来,花灵跟琉璃两个人情同姐妹,关系好的不能够再好了,所以担心花灵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跟琉璃解释过来,花灵所在的地方十分的安全,而且走的时候,我还特意算了一下,短时间之内,是不会有危险的。

  这下琉璃才彻底放心下来,让我扶着她,赶紧往回走,去找花灵。

  我没拒绝,就用手扶着她往回走,可是才刚刚走了不到两步,突然之间又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那就是,原本那些被我用鬼王令旗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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