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如一碗红烧肉呢!” “哦?”陆子筝端着一张俊脸哼哼,音调七转八拐绕的人心慌。 叹口气,清乔敛了笑意一本正经道:“子筝,我从未没忘记自己说过的话。” 对面人虽依旧不吭声,神色却渐渐缓和下来。 “那王爷真的不喜欢我呀。
”她言辞恳切态度温和,“况且我也不喜欢他,答应嫁他不过是顺道找个避风港罢了。” 陆子筝迟疑片刻,终于朝她点点头。 清乔心中暗暗吐出一口长气。 “对了,你怎么忽然下山了?”她偏头看他,满脸关切,“伤都好的差不多了么?
” “……都好了。”他懒洋洋勾起嘴角,“不过我要动身去南疆处理一些事,这次下山是来找你告别的。” “咦?”清乔激动得一把掐住他的胳膊,“都好了?那以后也用不着给你送脖子了?!” 陆子筝斜睨她,似笑非笑:“倘若你愿意追过去,我吃吃倒也无妨。
” “呸!”清乔啐他,另一只手做势要打人,却被他凌空抓住。 “怎么还是这么个野猫性子?”陆子筝紧紧攥着她的手腕,露出一口森森白牙,“真让我舍不得将你丢下。” 话音未落,一口含住清乔的纤纤玉指。 钻心的疼痛感传来,清乔忍不住尖叫出声。
陆子筝却不肯放手,就这么一直咬啊咬,直到嘴角尝到一丝腥涩。 “我不在的时候,记得乖一点。”他终于抬头,笑的若无其事。 清乔已经气得浑身颤抖,眼中含满惊怒的泪。 “……听话,先看看你手上的东西。”陆子筝轻轻拭去嘴角血丝,姿态优雅。
她闻言低头,睹见手腕上多了一串明晃晃的银铃,微风中叮叮当当脆响。 数了数,不多不少恰好九个。 “有它在,你去哪儿都不需担心性命——唉,只需让我咬一口便能将它带走,你还真是捡着大便宜了。” 陆子筝俯在她耳边,低低地笑。
清乔却恍若未闻,只是一直望着那银铃发呆,连手上的疼痛也都忘了。 当年荒山初遇,她早已看出他是头野兽,会用利爪将人撕的粉碎。可她还是将他救起,藏在山洞里好生照顾。三年下来,他认定她懦弱无害,一直以欺负她为趣,甚至乐此不疲。
可是他不知道,逮的住野兽的猎人,本事也都是不差的。 良久,她终于转脸看他,表情是前所未有的诚恳真挚:“……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