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2/3)

,湖州府的流言蜚语才会终止,内务府侍卫何在?还不快动手更待何时!不把妖僧诛杀,我们誓不回朝!”内务府的侍卫挥刀霍霍就要斩杀绣楼里的人,突然间从绣楼顶上砸下了不少瓦砖石……

  “和尚在此,恶贼快把他们全都放了。我就是你在找的人,你想要知道的事全藏在我的脑子里。你若再不放人,我便满城高呼圣库之秘!”绣楼顶上长生摘下帽子露出原来模样。

  楚月啸大惊道:“你就是那个传言中的妖僧?看来庞家小姐果然是和妖僧有勾结啊,你小子为了她终于是现身了啊!妙哉,妙哉!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无费工夫啊。你乖乖的下来我就放人,你要是敢动花花肠子那她就马上会死在你眼前!”

  庞婵娥疾喝道:“傻子,你快跑啊!千万别听恶人的鬼话,他们伤不了我的啊!罗青山已经死了,我的大仇也得以血偿了。我现在已经是了无牵挂,你别管我自己快跑啊!”

  楚月啸的剑锋稍稍偏转,庞婵娥的胸口上绽开了一朵血花。楚月啸高声喝道:“妖僧你听好了,这里的人命皆在你手上!只要我的手再稍稍用力,那庞家小姐就要香消玉殒了!”

  长生咬牙切齿道:“先把他们全放了,我自然会下来!要是我现在把圣库之秘喊出来,楚大人难道能安安稳稳的回去交差吗?”庞婵娥忽然踏步朝着楚月啸手里的利剑扑去,楚月啸绝没有想到庞家小姐会一心求死。惊愕之下撒手放开了宝剑,庞婵娥面如金纸倒在地上眼看着就要气绝身亡!

  楚月啸额头上青筋暴起,但是忌惮长生会把圣库的秘密到处传言犹豫了片刻喝道:“哼,谅你也不敢耍花招!来人啊,都给把这些人赶出去!除了庞家小姐,都给我滚出绣楼,内务府侍卫听令!绣楼外面不允许有只苍蝇飞进来!”

  庞德连看都没看他女儿一眼,着急忙慌的就夺门而出。罗青山的亲随们没想到还能捡回条命。抬着罗青山的死尸疾步而走。醉仙楼的姑娘们搀扶着老鸨子也紧跟着离开了绣楼,眨眼间绣楼之中只剩下了楚月啸剑指着庞婵娥……

  长生一个千斤坠就跳到绣楼之中挡住了楚月啸,庞婵娥是又惊又气的埋怨道:“真的被你气死了,姓楚的是不会守信放过那些人的!我赴死就是要你心无牵挂,你这是白白的下来送死。事到如今我只能是并尽全力杀了他们,才能救你出去了!”

  长生愕然道:“我……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人为了我而死啊,你伤的这么重别多说话了……”

  庞婵娥拔剑轻声说道:“傻子啊……我如今心事已了却,也应该回去找母亲了啊。你快走啊……我来拖住他……你和我不同,你是血肉之躯怎么对付的了外面那么多的侍卫啊……”庞婵娥挺剑就要刺向楚月啸,可剑还未近身楚月啸。绣楼外的侍卫就已经执着火把冲了进来!

  楚月啸冷笑道:“你们郎情妾意的废话说完了没有?说完了就该上黄泉路了,小子啊你实在是太笨了!官家的话你也能信啊?刚才那些人都已经被我手下处置了,现在的绣楼犹如是铁桶一般你们是插翅难逃了!”

  长生搀扶着庞婵娥惨然笑道:“是啊,楚大人的为人的确是禽兽不如!楚大人的岳丈对你有着知遇之恩,却被你活活气死!为了荣华富贵楚大人一纸休书将发妻抛弃,怕被人知道楚大人的忘恩负义带兵去逼死了身怀六甲沈小姐!”

  “妖僧,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哼,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楚某人做事只求达到目的!是那些迂蠢之人看不通透,小子有什么话都留到阴曹地府去说吧!逆我者,不管是什么人都得死!来人啊,给我放火烧死他们!”楚月啸面露狰狞的转身出门喝道。

  刹时间从绣楼四面八方都投进了火把,绣楼之中顿时间成了一片火海。庞婵娥正欲蹬步窜上绣楼顶,可内务府的侍卫早已经是在楼顶上张弓引箭把庞婵娥射倒。长生大吼了一声扑在了庞婵娥身上为她挡住密密箭雨,长生只知道浑身有着撕心裂肺的痛……

  不知不觉中长生看到了自已护着庞婵娥倒在了血泊之中,大火烧在了两个人的身上成了一堆焦炭。长生还清清楚楚的听到绣楼内务府的侍卫大声回禀道:“报楚大人,绣楼之中的妖僧和庞家小姐都已烧死了!”

  楚月啸厉声道:“哼!还愣着干嘛啊!还要本官教你们如何做事吗?明日我不想再听见有人说起湖州府庞家之事,你们都给我在湖州府好好守着。要是还有流言传到了老佛爷耳朵里,我就把你们全都喂狗……”

  长生看到了整座庞府上下已然是成了一片人间炼狱,那些从绣楼里逃出来的人被内务府的侍卫屠戮殆尽。一具具死尸被抬着扔进了绣楼火场中,长生也不知道明明看见了自己被烧死。可自己却还能感觉到身上隐隐的箭伤,眼瞅着楚月啸要走出庞家绣楼了,长生双目喷血追着楚月啸就要扬手打去……

  就在这时候长生耳边响起了庞灵的疾喝:“喂!你干什么啊,他们有着那么多人。你去了是送死啊!我的幻化之术撑不了多少时候啊,若非想要保全你的肉身我早就刺死楚月啸了。你要是现在冲出去,那我也没办法救你了!”

  生长茫然问道:“我这是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他们就在我眼前却看不到我啊?”

  庞灵黯然道:“傻子啊,你现在我的蚌壳之中。他们都是些肉眼凡胎自然不能看见你啊,但你要是踏出我的蚌壳那就必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