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确实很不方便。因此他首先偷偷地来到小巷一个为金顺记看仓库的人的家中。这个看仓库的为他奔走联系,决定让他化装成道士去鸿园。
温章离开孩子时,孩子才七岁,现在已十一岁了,长得比预想的还像个大人。
温章胸口堵塞,说不出话来。
女儿彩兰睁着一双大眼睛,但没有流一滴眼泪,爽朗地说道:“爸爸,您回来啦。”
“嗯、嗯……”温章显得很可怜。
温翰好像监视似地在一旁看着儿子和孙女会面。
“这孩子如果是男的就……”他平时心里总是这么想。
温翰一向胆大心细。而他的儿子温章却用胆小软弱的方式继承了父亲细心的一面,以致在失去妻子时他都经受不起这种打击。
相比之下,彩兰虽是个女孩子,却继承了祖父豪放的性格。父亲因百感交集而说不出话来,十一岁的女儿却非常冷静地跟父亲打招呼说:“爸爸身体好,比什么都好。”
“我没有辫子了!”这就是温章好不容易才开口跟女儿说的话。
“我也没有裹脚呀。”彩兰平静地说。
温翰很爱孙女的这种性格,他不愿让孙女缠足,剥夺她的自由,而希望她像个男孩子。这样做是很需要勇气的。
“小脚”在当时是出嫁的必须条件。女孩子最迟六岁就必须缠足。在温章去国外的时候,祖父温翰下了决心。他心里想:“缠足就算了吧。太痛了。再说,广东人、客家和疍民都不缠足。将来招女婿也不一定非本地人不可。”
留辫子是强制的,缠足并非如此,虽然政府曾多次发出禁令。留辫子严格实行了,而缠足的禁令却被人们所忽视,这是因为辫子是“服从的标志”,从思想上来说对统治者十分重要,而缠足的风俗却不会动摇清朝的统治。
另外还有这样的原因,女性是男人的私有财产,缠足有利于防止女性逃跑;而且脚一小,腰部就弯曲起来,这符合男性变态的爱好。
连家没有女孩子,大家都疼爱彩兰。连家的女人们背地里都说温翰是个狠心的爷爷。这地方的女人如果不缠足,就会被人们看作是必须劳动的穷苦阶级,被轻蔑地称为“大脚姑娘”。
没给彩兰缠足,温章从父亲的来信中早已知道。
父亲的信中写道:“……此久积之恶习,应从我国除去,欲使彩兰成为时代之先驱……”
温章也觉得父亲的这种做法太过分了。
不过,他自己被鸦片弄得身败名裂,最后流落国外——这样一个窝囊的老子哪有资格对女儿的事说三道四呢?!
一个女孩儿家跟阔别四年的父亲见面,应当更激动一些,流一点眼泪恐怕也是合情合理的。可是彩兰为什么这么平静呢?这完全是祖父对这个幼小的姑娘进行这样教育的结果。温章想到这里,眼角不觉润湿起来。
“哦,你的脚……”
“我免了一场疼痛,真感谢爷爷啊!”
在脚上的骨肉成长最旺盛的幼女时期,人工的缠足会带来剧烈的疼痛。这种疼痛简直要沁入骨髓。幼女们有一段时期会因疼痛而昼夜啼哭。
“是么,那好啊。”温章眼里噙着眼泪。
“去见见维材吧。跟彩兰以后还可以慢慢地谈。”温翰在旁边说道。他看不惯儿子这种婆婆妈妈的样子。
温章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女儿。来到走廊里,父子俩才并排地走在一起。
“我不久将去上海。”温翰说,“你这次航行结束后,住到澳门去。关于彩兰,你想放在身边吗?”
“嗯,当然想啊。”
“那么,最近维材要去广州,让他把彩兰先带去吗?”
“能够这样,那太好了。”温章回答说。
“彩兰的事,你一点儿也不用担心。”温翰突然停下脚步,仔细地端详着儿子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