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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4/5)

莫斯沉默。

“何况她是因为对警察开枪,让警官重伤之后才被逮捕。这么一来,谁都深信她是凶手。检察官和法官,就算觉得又有点不可能,也会认定她是凶手,判她重刑。这是谁都预想得到的,所以没有人敢挺身作证。如果有人挺身说案发事看过她,这个人会怎么样?当然会被当作凶手的同伙。就算无法马上肯定,可以想象那个人也会被怀疑,惹上一堆麻烦。”

“对,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这么做。当时的菲律宾,吸大麻、吃迷幻药的大有人在,一旦和某案件扯上关系,便有可能被冠上其他罪名。”

“你的意思是,席皮特其实有不在场证明?”

“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那是当然的。这么一来,可能有人能够为她的不在场作证,但是那个人不敢挺身而出。因为她开枪攻击了警官,,替她作证就等于亲口承认自己是凶手。”

“但是,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对还处于被怀疑阶段的话,能证明她不在场的人还是有可能会出面。也许是不熟的人、也许是亲戚,总是可能会出来作证。如果这样,警方会怎么做?她是女的,而且只有一只手,要砍断死者的头,搬运一个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男人,这种费力气的活对她而言简直是天方夜谭。何况她没有大型螺丝、切段加工的工具,也没有地方可以加工尸体。”

“嗯嗯。”

“还有,凶手会让自己的义手有硝烟反应后,在和行凶枪支一起丢在现场附近吗?再怎么样都会带走。这样的话,警方可以合理怀疑这个证明是假的。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难起诉。檢察官再怎麼努力,也很難判她有罪。这样的话,便很难有一个决定性的关键逮捕她;而在这种情形下,法院也不容易下达逮捕令。”

“嗯。”

“相较之下,也许菲律宾的法院可能会比较容易发出逮捕令,但是这种情况呢?应该也很难吧。要是现场有她染血的指纹、或有谁目击她从现场出来、或在她家地板找到弗兰哥的血迹——当然是没有加抗凝剂的血迹,如果真的发现了这些证据也罢;但事实却不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出逮捕令的话,就表示法院认定,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一个独臂且未成年的女孩子,单独做了这么大的案子。就算你是法官,也会很不以为然吧。”

“你是说,如果那个女孩子没开枪的话,就很难逮捕她?”

“是的,拉莫斯先生。就算她开枪,但对象不是刑警的话,就会变成另一个故事。也许会以和弗兰哥无关的名义起诉,罪名也会更轻。不过就因为她开枪,而且是对刑警开枪,才会变成那样。”

“对席皮特而言,这是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

“没错。所以她被当作杀害弗兰哥的凶手。如果缺少这些发展的其中任何一项,她应该不至于被怀疑杀害了弗兰哥。”

“这我懂。那她为什么要开枪?如果不是凶手的话,到底有什么理由要开枪?何况是对警官。”

“这之后再研究。”

“等一下,医生。身为退休的菲律宾警官,我不能同意。不是凶手的人,居然有理由开枪袭警,这一点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想象。”

“什么理由?”

洁好像不想讲,但被问得没办法。只好说了:“她最重要的人身受重伤,快要死了,不立即赶过去的话,那个人可能没命。如果她被当作重要关系人带走,可能暂时无法自由行动;这么一来,那个人肯定会死。这就是她当时的处境。”

“哦哦!”前刑警似乎很吃惊,说:“说的好像你身临其境一样,对这个案子好像知道得被我们还多。”

“旁观者清。”

“所以你说,当时她很重要的人刚好身受重伤?有这么凑巧的事么?”老人好像故意要挖苦似的,发出一些笑声。

“拉莫斯先生,请别忘了地震,当时八打雁发生了前所未见的大地震。”

“啊,对了,地震!你是说她重要的人在地震中受伤,快要死了?那会是谁呢?当时她祖父还在,但是他平安无事。”

“她祖父叫荷西吗?”

“喔,你好清楚哦。你怎么知道?”

“这也晚点再说。他在日本统治时代,曾被日军割掉鼻子吗?”

“对,你真的很清楚耶~”

“他现在人呢?”

“早就死了。不过他生前好像都会到监狱探望孙女。”

“嗯。”

“等一下,医生,你说因地震而重伤濒死;但是当时皮拉尔大道附近,是有房子倒塌,但没有任何人受重伤或死亡,杰生大楼这栋住商混合的大楼,有人受伤,但不是重伤。反而是八打雁警察局受灾更严重,因为建筑物已经很老旧了。”

“那么,他重要的人受重伤的地方大概不是在皮拉尔大道附近。”

“她住的公寓和住家附近都没事。”

“可能也不是那一带。”

“那是哪里?不,话说回来,这样的看法我们当初的确没料想过。但如果真是如此,席皮特为什么要去杰生大楼弗兰哥的办公室?不是应该直接去医院吗?如果她搬不动伤者,应该火速赶到医院,向医院说自己朋友受了重伤才对。”

“她当然也这么想,但是在那之前,她还有无论如何必须先做的事。那件事很快就能完成,而且是救那个人必需要做的事。只是,当她到现场的十号,凑巧和你们碰个正着,还被要求跟你们一起走,她当时分秒必争,你们却不肯放她走,她因此惊慌失措,终于用手上的枪袭击刑警。”

沉默了一阵子之后,拉莫斯说:“很有趣的故事,医生,实在很有趣。事隔三十年,再听你说当年的事,真的很有意思,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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