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这个字眼是曾经熟思的,因为青楼妓女不同于一般普通放荡的卖淫妇也。她须得受人的献媚报效。这样在中国等同于尊重妇女之道。有一部专事描写近代青楼艳事的小说叫做《九尾龟》,告诉我们许多男性追求那看来很容易到手的姑娘,往往经年累月,花费了三千四千银子,始得一亲芳泽。这种不合理的情形,为妇女遮藏时代始有之现象。然男人们在别处既无法追寻异性伴侣,一尝风流的罗曼斯况味,则此等情形亦属事理之常。男子对于结交异性既无经验,在家庭中又吃不消黄脸婆子的絮聒,始乃颇想尝尝西洋人在婚前所经历的所谓“罗曼斯”的滋味。这样的人见了一个颇觉中意的妇女,不由打动心坎,发生类乎恋爱的一股感觉。青楼女子经验既富,手段娴熟,固不难略施小技,把男子压倒在石榴裙下,服服贴贴。这便是中国很正当而通行的一种求爱方法了。
有时,一种真实的罗曼斯也会发生,有似欧美人士之与情妇恋爱者。如董小宛与冒辟疆之结合经过,自从其初次会见之艰难以至其时日短促的新婚幸福生活,读来固无殊其他一般之罗曼斯也。罗曼斯之结局,有可悲者,亦有可喜者。如李香君则长斋礼佛,终其生于寺院中;顾横波、柳如是则享受其贵妇生活于显宦家庭中,为后世所艳羡。
妓女是以叫许多中国男子尝尝罗曼斯的恋爱的滋味,而中国妻子则使丈夫享受比较入世的近乎实际生活的爱情。有时这种恋爱环境真是扑朔迷离。至如杜牧,经过十年的放浪生活,一旦清醒,始归与妻室重叙。所谓“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也。有的时候,也有妓女而守节操者,像杜十娘。另一方面,妓女实又继承着音乐的传统,没有妓女,音乐在中国恐怕至今已销声匿迹了。妓女比之家庭妇女则比较上反觉得所受教育为高,她们较能独立生活,更较为熟习于男子社会。其实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她们才可算是惟一的自由女性。妓女之能操纵高级官吏者,常能掌握某种程度的政治实权,关于官吏的任命,凡有所说项,有所较议,胥取决于她的妆闼之中。
妓女的归宿,总无非是嫁作小妾,或则做人外室情妇,像上面所提过的几位,都是如此。置妾制度之历史的久远,殆不亚于中国自身之年龄。而置妾制度所引起的问题,亦与一夫一妻制之成立而并兴。倘尚遇婚姻不如意,东方人转入青楼北里,或娶妾以谋出路;西洋人的解决方法则为找一情妇,或则偶尔干干越礼行为。两方社会行为的形态不同,然其基本关键则不谋而合。其差异之由来,则出于社会态度,尤其妇女界本身对待此等行为之态度。中国人之娶妾,如经公众之容认而为堂皇之行为,在西洋则有耻言姘妇之习俗。
坚持以男性为中心的嗣续观念,亦为鼓励娶妾之一大主因。有些中国好妻子,倘值自己不能生产男孩子,真会自动要求丈夫纳妾的。明朝的法律且明白规定,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得娶妾。
此外,娶妾这一个方法亦即所以代替欧美之离婚事件。结婚和离婚为最困难的社会问题,至今犹无人能解决之,人类的智慧上还没有发明过完全解决的办法,除非如天主教的办法可算是一种解决之道,它盖整个儿否认此种问题之存在。吾人所可断言者,即婚姻为妇女惟一之保障,无论何时,男子的道德倘有疏懈,受痛苦者,厥为女性,不论是离婚是娶妾是重婚或滥施恋爱。在性的关系中,好像有一种天生的永久不平等和不公平。因为性的平等这一个名词,非造物所知,造物之所知者,厥为种族之延续而已。所谓现代婚姻,男女双方以五十比五十为基本原则者,生产了小孩以后,实际总成为七五比二五之男性占便宜。倘今有一个妇人当双方爱情冷淡时真肯诙谐地解除男人之束缚,则四十岁男人所能享受的利益,那个离了婚的四十岁老妇人且为生过三个孩子的母亲者不能享受。真实的平等是不可能的。
利用此种概念,可资以辩论娶妾制度。中国人把婚姻看作一个家庭的事务,倘婚姻不顺利,他们准许娶妾,这至少可使家庭保全为一社会的单位。欧美人则反乎是,他们把婚姻认为个人的罗曼斯底情感的事务,是以准许离婚,可是这一来,拆散了社会单位。在东方,当一个男子成了大富,无事可做,日就腐化,乃不复爱其妻子,为妻子者,不得不勉自抑制其性欲;不过她居于家庭中,仍能保持其坚定崇高之地位,仍为家庭中很有光荣的首领,围绕于儿孙之间,在生命的另一方面领受其安慰。在欧美,那些摩登夫人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诉讼,敲一笔巨额生活费,走出了家庭,多半是去再嫁的。是那些不被丈夫爱护而仍能保持家庭中荣誉地位者的比较幸福呢?还是拿了生活费而各走各路的比较幸福呢?这一个问题殆为一迷惑不可解的一大哑谜。在中国妇女尚未具备有西方姊妹们之独立精神时,那些弃妇常为无限可怜的人物,失掉了社会地位,破碎了家庭。世界上大概有一个幸福妇人,便另有一个无论怎样尽人力所及总不能使她成为幸福的妇人。这个问题就是真正的妇女经济独立也不能解决它。
在中国,这样的情形每日都有见闻,而那些摩登姑娘以其残忍的心肠撵出人家原来的妻子,照我看来,跟我们的祖宗的野蛮思想相差不过毫厘之间,虽然她们的摩登足以不容另一女人以同等的身份同居。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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