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现成的差使,亦可以生产几个拿干俸的闲职。这样拿干俸和徇私的习惯,随着每度政治变革运动而发展起来。这种习惯加上经济的压迫,变成一种不可抗拒之力,毁损人而不受人之毁损。这种力量是异常巨大的,虽经政治改革期的屡次努力,秉着十分热情的好意也终于收了失败的结局。
公平地观察一下,徇私并不劣于别种恶习的“情面”。一个部长,不独位置其侄儿于部内,同时还须安插其他官员的侄儿——倘这些官员是比他高级的,还写着荐贤书给他,那么许多贤侄儿往哪里去安插呢?除非拿干俸或予以咨议顾问之类的名义。经济压力和人口过剩的排挤是那样尖锐,而同时又有那么许多能够写得一手好文章的读书人,却没有一个人会修理一座碳化器或配置一架收音机,致令每一个新公事机关成立或官吏就职之日,就有数百封介绍书蜂拥而来。是以那是很天然,慈善事业乃从家族为始,因为家族应看作中国传统的失业保险制度。每个家各自照顾自己的失业分子,既经照顾失业分子,其第二步较好的工作为替他寻觅位置。这种办法应略胜慈善事业一筹,因为它教训那些运气不佳的分子以自立的意识,而那些受到这样资助的人又转而帮助家族其他分子。此外,这些大官僚掠夺了国家的财产以私肥自己的家族,或给养当世的一代,或可接续蓄养三四代,积资常自数十万至数千万,仅志在光耀门楣而为家族中的好分子。营利舞弊,敲诈钱财,对于公众是一种恶行,对于家族却是美德。因为一切中国人都是家族的好分子,是以中国语言文法中最普通的动词活用,像辜鸿铭说过是动词“把”字(英文本原文系Squeeze一字,有榨取剥削的意义),好似吾们的常用语中“我把你……你把他……他把我……你把那冤枉的事……我把你这卖国的奸臣……他把我带到这儿……”这个把字是正规的动词。
如是,中国式的共产主义,培养出了个人主义,而限于家族以内的合作观念,产生了盗窃狂的结果,此盗窃狂却又带着利他主义的色彩,真是妙不可言。盗窃狂——舞弊的习性——又可以和个人的诚实性并行而不悖,甚至可以和博爱并行而不悖,这情形在欧美,也不是陌生的。那些社会上的巨头——他们是中国报纸上时常浮露其尊容的活动人物——他们对于慈善事业不仅一诺千金,往往轻松地捐个十几万块钱给一个大学或市立医院,这种捐赠,其实不过将其自人民掠夺而来的金钱返还于人民。这样的情形,东亚和欧美却不谋而合,其不同之处仅在欧美则唯恐此等真情之败露,而在东亚则似获得社会的默许的。
在中国,即使一个人为了偷窃金钱而被捕,他的被捕罪名不是为了偷盗国家资产。就是北平故宫博物院里的无价之宝,被博物院管理当局所盗窃而经社会揭发,仍不当作盗窃国家财产看待。因为吾人好像有一种政治腐败的宿命的,这宿命在逻辑论体系上是紧随着“贤能政府”的学理(参阅第九节“贤能政府”)。孔子教导我们,政府要受贤人君子的统治,吾们乃真当这班统治者作贤人君子看待,没有预算,也没有决算(政府岁支报告),人民没有立法上之同意表决权,政治犯也没有牢狱。其结果,他们的道德素养,敌不住摆在眼前的引诱,因而大多数忍不住舞弊起来。
不过这样掠夺来的或盗窃来的金钱,仍常能渗漏而返还之人民,这殆便是德谟克拉西精神的美处,这返还的途径倘不经由大学,则经由一切依赖在他身上或服侍他的人民下至听差走役。那些仆人揩揩东家的油水,不过在帮助他东家返还金钱于人民,而他们的揩揩油水是有着清楚的心意的。侍役的背后,也有一个家庭问题,虽其量的大小与东家不同,家庭问题之性质则无异。
除了上述偏爱徇私和政治腐败之外,另有种种社会特性起自家族制度。它们可以统括地称为缺乏社会训练。它打消了任何形式的社会组织,恰如它的徇私恶习破坏了文官考试制度,它教人“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不是何等的恶行,更坏的是使人倾倒(即垃圾)于邻居的门口。
家族制度的最好的例证,莫如所谓中国人的殷勤礼貌,这是很被误解的论旨。中国人的殷勤礼貌,不能依照伊墨逊(Emerson)氏所下的定义“做事情的欣快的样子”来下界说。中国人办事的殷勤程度完全要的看谁是他所与工作之人。他是不是同一家族中的人或家族的朋友?中国人对待家族及其朋友以外的人,他们的礼貌恰如英国人在殖民地上对待其同种族以外的人。有一个英国人告诉我说:“我们对待自己人是从不骄傲的,这是可喜的一点。”这在英国人应该很感满足了,因为他们的自己人布满于全球。中国人对待其朋友及其熟习的人是并非无礼貌的,但超出了这个界限,则在社会行动上常对其旁边人取积极的敌意的;如果他是公共汽车的同车乘客,或戏院子买票间附近的客人,彼此的争先恐后,不让于世界大战时火线上冲锋的勇猛。
著者有一次在一个下雨天,在内地的公共汽车站瞧见一位同车乘客,他正在发狂一样争夺一个座位,谁知所占据的乃是司机的座位,却还是坚决地拒绝车站职员的要求,不肯让座。只要用一些社会常识考虑一下,谁都知道没有司机,车中任何人都不得回家,可是他竟缺乏这一些常识。假使你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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