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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東坡居士(5/5)

及鄰保家財充。若客戶則及其地主。婦人懷孕,經涉歲月,鄰保地主無不知者。其後殺之,其勢足相舉覺,容而不告,使出賞固宜。若依律行遣數人,此風便革。

公更使令佐各以至意,誘諭地主豪戶。若實貧甚不能舉子者,薄有以碉之。人非木石,亦必樂從。但得初生數日不殺,後雖勸之使殺,亦不肯矣。自今以往,緣公而得活者,豈可勝計哉!佛言殺生之罪,以殺胎卵為重。六畜猶爾,而況於人。俗謂小兒病為無辜,此真可謂無辜矣。悼是殺人猶不死,況無罪而殺之乎?公能生之于萬死中,其陰德十倍於雪活壯夫也……

款向在密州遇饑年,民多棄子。因盤量勸誘米,得出剩數百石別儲之,專以收養棄兒,月給六鬥。比期年,養者與兒,皆有父母之愛,遂不失守。所活者亦數十人。此等事在公如反手耳。恃深契故不自外,不罪不罪。此外惟為民自重,不宣。韓再拜。

蘇東坡自己成立了一個救兒會,請心腸慈悲為人正直的鄰居讀書人古某擔任會長。救兒會向富人捐錢,請每年捐助十緡,多捐隨意,用此錢買米,買布,買棉被。古某掌管此錢,安國寺一個和尚當會計,主管賬目。這些人到各鄉村調查貧苦的孕婦,她們若應允養育嬰兒,則贈予金錢、食物、衣裳。蘇東坡說,如果一年能救一百個嬰兒,該是心頭一大喜事。他自行每年捐出十緡錢。他行的才是最上乘的佛教教義。

我總以為,不管何處,只要人道精神在,宗教即可再興。人道精神一死,宗教也隨之腐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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