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走50尺,1分钟可以走3千尺,而每分钟3千尺比时速35英里快得多?”
白莎眨着她的小眼。
“所以,”米律师说:“从你自己的估计,柯太太——我没有诱导你,一切都是你自己的估计,这位路先生的车,用超过35英里时速在交叉路转弯,是或不是?”
白莎说:“我觉得没有那么快。”
“那末你其他的证词一定是错了。你认为车子到交叉路中心不止50尺吗?”
“不,不会更多。”
“但是离开撞车地点至少有500尺?”
“是的。”
“那么你的时间一定估计错误了。你想会不会比1秒钟要多一点?”
“可能。”
“但是你曾确定地说过那是一秒钟。柯太太,你要不要改变你的证词?”
白莎前额全已汗湿。她说:“我不知道那车走多快。我只是抬头看到它,然后撞车了。”
“喔,你抬头看才看到它。”
“是的。”
“那么,撞车之前,你一直是低着头在看。”
“我不知道在看哪里。”
“喔,我完全懂了。你不知道你的车是停着还是在动。你也不知道你在看这边还是那边。”
“我是在看下面。”
“那你不是在看旁边?”
“不是。”
“那么你不可能在看魏小姐。”
“我是在看魏小姐。”
“想清楚一点。”
白莎顽固地不开口。
米律师大获全胜地笑笑。“我想,”他宣布道:“我问完了。”
做速记的人,把记事本合拢。魏妍素对白莎得意地傻笑。神气地离开。米律师用他牙刷样的小胡子擦他鼻子。
人们陆续离开。又一次白莎与我被单独留在办公室里。现场犹如一次冠军拳赛才结束那么寂寞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