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10)

就具有变色龙的天性吧。要不就是对于语言的音感好得超乎常人。不管什么原因吧,反正即便我说自己是关西人,也没有一个人相信。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想要脱胎换骨,变身为全然不同的一个人,这个欲望使我放弃了关西话。

考上东京的大学后,乘坐新干线赴京的一路上,我都在思考。回顾十八年一路走来的人生,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大部分都是令我羞耻的。我并没有夸大其词。说实话,差不多都是让我不堪回首的过往。我越是回想过去,就越是对自己这个人感到厌恶。

当然也有些许美好的回忆,我不想否认这一点。虽说也不是没有一点值得自豪的经历,但是,从数量之比来看,让我脸红的事、让我无地自容的事要多得多。回想自己过去的生活方式和思考方式,可以说平庸至极、悲惨至极到无法形容,大多不过是些缺乏想象力的、中产阶级的破烂玩意。

我恨不得把这些破烂团成一团,塞进一个巨大的抽屉里去,或者一把火烧成灰烬(尽管不知道会冒出什么样的烟来)。总之,我想要让过去的一切都化为零,让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在东京开始新的生活。我要在东京尝试开拓自己新的可能性。

因此,在我看来,抛弃关西腔,掌握新的语言,也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的具体(同时也是象征性的)手段。因为,最终是我们使用的语言塑造了称之为“我们”的这群人。至少十八岁时的我,是这样以为的。“你所说的羞耻的事是什么?

什么事让你感觉这么羞耻呢?”木樽问我。“所有的事。”“和家人关系不好吗?”“也不是不好。就是觉得羞耻。和家人在一起本身就觉得羞耻。”“真是个莫名其妙的家伙。和家人在一起有什么可羞耻的?你看看我,在家里欢乐着呢。

”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明。如果问我奶油色的丰田卡罗拉车哪里让你羞耻的话,我还真答不上来。其实只不过是觉得房子前面的路太窄,还有父母对于讲排场、买好车没有兴趣而已。“由于我不爱学习,父母每天都唠叨我。

听这些叨叨当然不舒服,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唠叨我就是他们的工作。这种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得了。”“还是你想得开。”我很羡慕地说。“有女朋友吗?”木樽问道。“现在没有。”“这么说以前有过了?

”“不久前吧。”“分手了?”“是啊。”“因为什么分手的?”“这个说来话长。我现在不太想说。”“芦屋的女孩儿?”“不是。不是芦屋的。她住在夙川。离得比较近。”“她跟你上床了吗?”我摇摇头。“没有,没有跟我上床。

”“因为这个分手的?”“原因之一吧。”我想了想,回答道。“这么说,只差最后一道防线了?”“是啊,就差一点。”“具体到哪一步了呢?”“我不想谈这个。”“这也是你说的‘羞耻的事’之一吧?”“是的。”我说。

这也是我不想回忆的事情之一。“你小子还真是个奇妙透顶的家伙啊。”木樽感慨地下了结论。我第一次听到木樽高唱自己填词的那首奇妙的《昨天》,是在田园调布他家的浴室里。(他家既不是位于他所说的那样破烂的地区,也不是那么破烂的房子。

只是位于很普通的地区的很普通的房子。虽然旧了些,可比我在芦屋的家大。只是不那么漂亮而已。顺便说一下,他家的车是不久前流行的深蓝色的高尔夫。)他回家后头一件事就是钻进浴室,而且老半天也不出来。所以,我也经常拿个小圆凳,往更衣处一坐,透过门缝跟他说话。

他这毛病起因于不逃进浴室里的话,就得听他母亲的叨叨(不外乎是对不好好学习的特立独行的儿子没完没了的抱怨)。在浴室里,他大声地为我——也不能断定是为我——披露了这首自己填写了搞笑歌词的歌曲。“你的歌词哪有什么意思啊?

反正我听起来纯粹是糟改人家《昨天》。”“瞎说。我哪里糟改它了?退一步说,就算是糟改了,没有品位原本不就是约翰所追求的吗?你说对吧?”“《昨天》的作词作曲可是保罗。”“有这事?”“没错。”我断言,“保罗一个人创作了这首歌,自己一个人进录音棚,弹着吉他唱的。

后来才加入了弦乐四重奏。其他成员都没有参与创作。因为其他三个人觉得,这首歌对于披头士这个组合而言过于轻柔婉约了。尽管名义上是列侬=麦卡特尼创作。”“哼,我可没有你那么渊博的知识。”“这算什么知识。地球人都知道的。

”我说。“嗨,管它呢。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无所谓的。”木樽坐在热气腾腾的浴缸里,悠然自得地说道,“我只是在自己家的浴室里唱歌,又不打算出什么唱片。也没有侵害别人的版权,影响到别人。凭什么唱个歌也要挨你的数落呀。

”然后,他以非常适合于浴室氛围的洪亮声音唱起了高潮部分,就连高音部也唱得极为怡然自得。“直到昨天,那个女孩子,还好端端地在那里……”什么的,乱七八糟地瞎编一通,同时两只手还轻轻拍打着洗澡水,加入啪叽啪叽的水声伴奏。

我要是也跟着他一起拍巴掌伴奏,就更好玩了,可惜我怎么也提不起那份兴致。别人在泡澡,我干坐在外面一个小时,隔着玻璃门陪着他扯东扯西,这种时候谁还有那好心情啊。“真是服了,你在里面怎么泡得了那么长时间啊。

皮肤不会泡起皱吧?”我自己泡澡时间一向是很短的。让我老老实实地泡在浴缸里,想想都厌倦。因为泡澡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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