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双手。
“神津,你的明察秋毫真令我惊讶!方才那句话使我无话可说!”他冷冷的瞥了我一眼,转身走向外面。
“神津,这是怎么回事?”
“你看到了,就是这样。”
“我不在时,你对他说了什么?”
“只是关键性的一句话罢了!”
“什么话?”
“算了,这以后再告诉你。今天我很累了。”
虽然身体一向硬朗,可是,连续多日的苦战恶斗,已使他的眼窝下陷,眼圈出现黑晕。见到忧郁的他,我决定自己先回菊川医院。
他并未阻止。就在我们走到后门,我正准备穿上鞋子时,黑暗中慌慌张张的出现一位警员。
“神津先生,神津先生。”
“什么事?我在这里。”
“浅川警局来电话……卜部土岐子好像服下番木鳌毒药……已经死亡!”
神津恭介踏上前一步问:“是自杀或他杀?”
“她是趁讯问的刑事不注意时,服下药包里的毒药,所以,可算是自杀,也可说是他杀!”
“我也猜是这样……”恭介双肩颓然下垂,深深呼出一口气,一直凝视着黑暗之中,“这次事件的打击令她的精神无法忍受了……包括两位姊姊在内,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几件连续杀人命案……当她知道这样可怕的杀人魔竟然是自己最爱的人,她连活下去的勇气也没有了……”
“神津,那你又要赶去浅川?”
他的回答显得有气无力:“不,现在赶去也没用了。还是利用今夜好好休息,准备明天的活动吧!人的精神和体力总是有限度的。”
我不再说一句话,黯然走出红灵教总坛。
虽然,神津恭介拥有睿智和才能,他却无法防止这连续悲剧的发生。
受红灵教洗礼,拥有财产继承权的三位少女澄子、烈子和土岐子,加上睦夫、时子、千晶姬,总共有六个人被恐怖的杀人魔杀害。第一桩悲剧无法防止,倒还有话可说,但剩下的五次杀人行为,可以说是神津恭介的彻底惨败,因为,土岐子之死虽是自杀,却也等于他杀一样……
我当然也了解他会犹疑不决的理由。这完全是因战后公布施行的新法律之故。新法律极端尊重个人的人权,却也因而产生不少弊端。
譬如,任何罪犯只要条件齐备,一定可被保释。可是,这么做却等于纵虎归山,又会埋下新的犯罪种子。
抢劫犯也能获保释。在前一次罪刑未确定之前,他可以反覆犯下抢劫罪。被保释的诈欺犯又会犯下新的诈欺罪……这样的例子可说不胜枚举,结果,依尊重个人人权而订定的新法律,却侵害了多数人的福祉。
在任何一个时代,法律都是一种怪物,从其被创造的瞬间,就开始出现固有的生命动向,结果,衍生出创造者想像不到的事态……发明创造断头台的医生,可能也未想到自己终有一天会被该机械断头吧?
我的哥哥,警视厅调查一课课长松下英一郎,从以前就以缺乏确实证据,决不将嫌犯移送法办着称。但他时常满含讽刺的说:“研三,现在的新法律是很难应付的。尊重基本人权是好事,但任何事物都得有限度……没有法官的逮捕令就不能逮捕嫌犯,这也是好事,可是,常会因凶手明明就在眼前,你却不得不视若无睹的放他离开……四十八小时之内查不出犯罪的证据就得释放嫌犯也是一件好事,但是,能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查出证据的,一定不是重大的罪案。如果凶手非常聪明,不留下指纹和线索,也未被目击,又有不在场证明,很难查出证据的。”
这种法律的缺陷,后来虽也有某种程度的实质缓和了。但凶手的计划愈奸诈巧妙,逮捕上就愈为困难。
例如:此次的红灵教杀人事件,可称之为证据之物全无,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凶手经警方侦查而自供罪刑,一旦到了法庭上翻供,绝对不可能被处罪刑,结果,被讪笑的还是警方!
神津恭介对逮捕卜部鸿一的行动之所以踌躇,原因应该也是在此。但卜部鸿一是自掘坟墓!他从东洋饭店逃走之事可以得到谅解,可是,他留下了掺有番木鳌毒药的药包,岂非就是确实的证据?何况,他又回到诅咒之家来,实在不是无罪之人应有的行动……
我脑海里不断思索着这些事,连日来的紧张,已使我筋疲力竭,什么判断或推理都做不到了。不知不觉间,来到菊川医院门前。
里面仍是灯火辉煌……
走进玄关,菊川医生自诊疗室露出头来:“你回来了?今夜又累得差不多了吧?”
“嗯,神津和我都快累倒了。”
“我刚去替千晶姬验过尸,才回来不久。尸体实在惨不忍睹。”
“但也只到今夜为止了。卜部鸿一回到宅邸里,已经被捕了。”
菊川凝视着炉火的眼睛一亮,很诧异似的望着我:“这是真的?”
“当然真的,情形是这样……”我把今夜的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他。
“卜部鸿一……他果然是凶手!”他深叹一口气,边卷起袖管,神情黯然。
不久,我也回自己的房间。
才刚踏入房里,立刻听到一阵刺耳的狂笑,那是骄傲的轰笑,而且决非正常人应有的笑声!
——是卜部六郎在笑。恶魔正高奏凯歌!
就在这一刹那,外面突然传来敲窗户的声音,我全身一凛,怔住了。
“松下,是我,神津恭介,快打开窗户。”
自打开的窗户爬进来,恭介一直仔细倾听卜部六郎的狂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