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多么愚蠢,而既然要吃,大概没有比"龙凤呈祥"更文明的吃法了。即使你想从菜谱上抠掉它,余老板也不会同意。
余一尺这个人物,越来越让我感兴趣。为他作传,我原则上同意。关于报酬,由他随意就是。他多给,我多要;他少给,我少要;他不给,我不要。吸引我为他作传的,并不是金钱,而是他的传奇般经历。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个余一尺,是你们酒国市的灵魂,在他身上,体现了一种时代的精神。他一半是个天使,一半是个魔鬼,揭示出这个人物的精神世界,也许是我对文学的一大贡献。你可转告一尺先生,让他知道我对他的先入为主的评价。
大作《一尺英豪》,实在不敢恭维。你说这是一篇纪实小说,我觉得这是一堆杂碎,像一尺酒店的驴杂碎一样。这里边有你写给我的信,有《酒国奇事录》,有余一尺的胡言乱语。太天马行空了,太漫无节制了。几年前人们就批评我的不节制,但与你的不节制比较起来,我太节制了。现在是一个严守规范的时代,写小说也是如此,所以我想此稿就不往《国民文学》送了——送也是白送——暂留我处,等我去酒国时还你。文章中的材料,我会参考的,谢谢你的美意。
另外,《酒国奇事录》你那里有吗?如有,请速寄我看看,如怕丢失,你可复印一份给我,复印费我会寄给你。
即颂
时绥!
莫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