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回信仰,她请求我的父母去见曾蝶,说服她打掉孩子,如果她坚持不肯,就请我父母转交给她五万美元,以了结此事。她说不要见到那个女人,说话时底气不足,好像是也亏欠了曾蝶什么,多年以后,我方能理解信仰母亲,作为一个女人,她对要从一个面临生产的女人身边夺走她的爱人深感同情,她不得不做,却又深知这其中的残酷、冷漠和生不如死的痛苦。
她和我妈妈都可以感同身受,作为和曾蝶年龄相仿的女人。
我听说信仰哥哥在警察找到他的一刻万分震惊,他暴怒而且发狂一样的要逃走,但是他势单力薄,寡不敌众,他一定是嘶声竭力地痛骂,不在乎他外表的美,上帝也不能帮助他!他被带走了,因为他的狂躁,当地政府害怕再出什么意外,他被直接送进了大使馆,除去他的妈妈,本地人谁也不能见到他,连我的父母和我也不能,第二天他的母亲就和大使馆的有关人员护送他回美国,行色匆匆,只在前天晚上到我们家拿了行李,大使馆的车就在门外等她,连车灯都没有灭,站在客厅里就能看见窗外闪着的光,她和我的母亲拥抱告别,也拥抱我,她没有问我有什么话要带给我的信仰哥哥,她已经方寸大乱,她哭着对我母亲说可能信仰再也不会原谅她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我哑口无言,看着窗外的车灯光消失了。
曾蝶也没有回来,听说她生了一个儿子,警察局在信仰母亲带着信仰回美国后就撤销的案子,可以理解,这其实是件家庭私事,信仰给我写信,求我帮他找到曾蝶和他的孩子,在找的过程中我才知道曾蝶基本上是个孤儿,她没有亲戚或要好的朋友,她和她的孩子消失无踪。
现在我已经二十岁了,信仰哥哥所说的迷人之处我已经开始理解,并且照样去做,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符合他的要求,但是我对着镜子的时候常常会抿紧嘴唇,往内用力收住下巴,那个十二岁的少女,还能依稀看见她严肃的模样。
2002年5月初于南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