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后来有人告诉我,人们都叫他“异类警察”。他仪表堂堂,将近一米九的个头——在日本人里算很高了——身材很瘦,剃着光头,眼睛乌黑发亮,几乎没有眼白。他身穿深灰色西服,系着深蓝色的领带,脚上穿着一双黑色便鞋。
“你还没搞清楚这些事情吧?以前做过警方采访吗?”“我以前负责过埼玉县有组织犯罪管制局的采访。”“什么?有组织犯罪啊。这里的情况可不一样哦。”“我看得出来。我应该用功准备准备。”“东京的风化问题很麻烦。
书本不会告诉你怎么会这样的。当然,你可以研究法律,但书上的东西和实际的东西是两回事。”他给了我一张歌舞伎町里一家酒吧的名片。“我9点离开这儿,在这家酒吧里跟我碰头。我带你逛逛歌舞伎町,跟你说说这方面的情况。
”我心存感激,很少有警察会主动来庇护你。我很高兴地答应去跟他碰头。我先得完成手头这篇关于“浪妻”俱乐部的文章,写好稿件并发给我的编辑花了我一个小时。随后,我步行15分钟来到纪伊国屋书店(10),拿起一本《日本刑法典》和相关法律书籍,翻看着有关成人娱乐法的章节。
“异类警察”说的没错,内容很难理解。我准备跟“异类警察”碰头的那家是一间廉价酒吧,店面很小,还不如说是一个可以进出的大壁橱。店里有一个黑曜石台面的站吧台横贯整个酒吧,没有窗户,也没有桌椅可坐,四周暗得连点烟都像是在燃放烟花。
这儿的主人身着燕尾服,头剃得精光。我刚想叫杯饮料,他却说“你得来杯威士忌”,说罢就给我倒了一杯。跟警察喝酒的第一准则:你只许点①清酒,②烧酒,③啤酒,④威士忌。调制酒水不许点。干马爹利可以接受,因为007喝的就是这种酒。
如果要点蓝色夏威夷,那你还是打点行李回去过家家好了。“异类警察”晚了30分钟才悠闲地走了进来。他穿着蓝色牛仔裤、红色运动鞋和一件AC/DC牌衬衫。我觉得自己穿得过分讲究了。他朝主人点了点头,主人也点头示意,给他倒了单杯的尊美醇威士忌,以奥运会上苏格兰冰壶队的精确度把酒杯沿着吧台滑到他的面前;那酒杯一滑进“异类警察”的手心,他就顺势把酒端到嘴边一饮而尽。
“那我该怎么称呼你呢?阿德尔斯坦先生?杰克先生?”“叫我杰克就行。”“好吧,杰克先生。这里的事情对你来说有点难以理解吧?”“嗯,是的。如果卖淫是非法的,那这个地区的所有店铺岂不都该关门了?”“那取决于你对卖淫的定义。
我们出去走走。我下班了,这算私人活动。”就这样,我们悠闲地走出酒吧,融入了黑夜之中。我们在一家有名的脱衣舞俱乐部“东京无上装”附近开始了我们的歌舞伎町漫步。“异类警察”指点着我们经过的各种店铺,开始数起一个风化警察的“家珍”来。
1999年那个时候,歌舞伎町的夜晚看上去就像迪士尼乐园的节日彩灯游行,只不过霓虹灯上出现的是口交广告,而不是家庭度假广告。在大楼前面和街道中间,那些穿着白衬衫、黑西装招揽生意的人窜来窜去物色着顾客,不是拉扯四处徘徊的上班族的袖子,就是往他们手里塞小册子。
有些大楼上的扬声器里不时爆发出女性沙哑的声音,做着超乎想象的性趣广告:200美元40分钟。有几家店铺还在店门口的聚光广告牌上张贴着俱乐部女招待的半裸图片。每幢大楼里似乎都挤满了各种店铺和酒吧,外墙上挂满了那些店铺的广告牌。
“我不明白为什么最近这个案件里的妓女没有被捕。她们是做了什么交易还是另有原因?”“你必须明白,我们这里的《卖淫防止法》其实是用来保护妓女的。你可以把它叫作《妓女保护法》。”“何以见得?”我们走过“猪笼草”的时候,他让我注意一个在胡同边上探头探脑想招徕顾客的泰国妓女。
“如果她在公开拉客,我就可以拘捕她。那是非法的。不过,如果那些家伙上前去找她,那就不成问题了。总之,这就是交易。战争结束后,有很多人都把自己的女儿卖去从事性交易。有点像奴隶吧?”我点了点头。“1958年,过去的那种卖淫方式被摈弃了,而且过去那一行是有执照的。
这么做是想确保妇女不会被迫充当性奴隶。所以,法律基本上惩罚的是皮条客、妓院老板和招揽妓女的人。当时的想法是,这一行中的许多妇女都是被迫的,惩罚她们就等于惩罚受害者。再说了,也没有人会主动报警。对嫖客和妓女都没有处罚的办法。
如果女方未满20岁,我们可能会把她送进庇护所。”“为什么法律不惩处那些顾客呢?那样不就可以阻止这种交易了么?”“谁说不是呢,但你以为法律是他妈的谁制定的?是那些家伙。见鬼!在20世纪50年代,很可能有一半的国会议员都经常光顾‘肥皂乐园’(11)呢。
这是个极大的社会问题,女孩子像牲口一样被卖来卖去,真该做些事情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家伙会把自己的鸡巴收进吊带裤里去。而这就是法律的立场。”“这么说,妓女和跟妓女睡觉的人都不会受处罚了。那么,在这儿干的所有其他的勾当怎么样,总该是非法的吧,对不?
”“错。一般原则是,只要不是直接性交,不论什么店铺都可以提供你可能想要的性服务。只要阳具不插进阴道就行。当然,还有规定部位和物件的问题。”“这就是他们还可以做广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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