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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千万元“捞夫”南柯一梦(5/5)

么会轻易拿还钱呢?这次见面不欢而散。在经过多次协商之后,2005年6月6日,王富桥和卓玛最后在福慧堂洗脚城进行面谈。

卓玛疲惫地说:“你从我这里拿走150万元港币,和800万元人民币,我也不想为难你,我只要回我的800万里的一半,你还给我400万就行了。”

但是王富桥还依然耍赖说:“我现在还400万有困难,我需要时间,但是一个月绝对没有问题。”

此时,王富桥身边的人说:“让王主任给你写个东西,一个月之内把400万还给你就行了。”

到了这个时候,钱对于卓玛而言已经不重要了,她和王富桥最终签订了还款协议:“王富桥曾几次向卓玛借款,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在伍拾天左右还现金肆佰万元整,至此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双方协议签字生效。”但是,在这份双方都按下手印的还钱协议签订的3个月之后,2005年9月15日,王富桥只给卓玛的账户打过来90万元,之后就再没还钱。

卓玛再找王富桥时,王富桥终于露出了他的丑恶嘴脸,百般抵赖,甚至提出要用那些假古董抵债,被卓玛严词拒绝。至此,卓玛才恍然大悟,回想起自己和王富桥从一开始交往,对方就隐隐有一种神秘感,其实许多时候王富桥的所作所为已经让卓玛感觉不妙,但救夫心切的她宁愿不去想这些,宁愿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她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场很可怕的梦,梦终于醒了。

在卓玛在多次找王富桥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05年10月,卓玛一纸诉状,将王富桥告上法庭。2006年1月4日,王富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羁押,同年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犯招摇撞骗罪将王富桥批准逮捕。

2006年3月17日,轰动全国的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案尘埃落定,袁宝璟被押赴刑场采取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当日10时15分,执行完死刑的袁宝璟的尸体被送到辽阳市殡仪馆火化。在殡仪馆院内,卓玛用一条白色的哈达将丈夫的骨灰盒包好,痛哭失声。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富桥一案。面对来自原告卓玛方的大量有力的证言、证据和证词,王富桥竟然信口雌黄地解释说,一开始确实只是单纯运作袁宝璟的事情,但后来就对卓玛产生了感情,他已经爱上卓玛了。袁宝璟被判死刑后,卓玛情绪相当糟糕,怕她出事情,寻短见,为了安慰她,才写下了还款协议。

法庭当庭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富桥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们谁都无法猜想,当天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的卓玛在听闻了王富桥如此辩解之后,她的情绪和反应,包含着怎样复杂、懊悔的人生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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