辫子就多大劲儿。凡人岂有这样的能力?这本是祖先显灵,叫你振奋国威民志,所谓-天降大任于斯人-!洋人想偷神鞭,意在夺我国民之精神!身上毛发,乃是祖先的精血凝成,一根不得损伤。您该视它为国宝,加倍爱惜才是。老哥儿们,我看您为人过于憨厚,凡事不计利害,怕您吃亏,才不管您爱不爱听,把话全扔出来!"
这一席话,已然使傻二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人们常说,神呀,仙呀,灵呀,魂儿呀,现在竟都在自己身上。他瞥一眼自己的辫子,仿佛弄不明白是嘛玩意儿了。好像脑袋后边拖着的不是辫子,而是整个大清江山那么庄严,那么博大,那么沉重。但再寻思寻思,这事情确乎有点神。谁有这辫子,谁又听说过这样的辫子?一时,他有种当皇上那样的气吞山河之感。还有种感觉——那时没有"使命感"这个词儿——他就是这种自我感觉。他心想,既然自己的功夫不能外传,就该赶紧娶妻生子,否则便会打他这儿中断了祖辈传衍的神功,对不起祖宗。他见金子仙是个古板人,循规蹈矩,能信得过,便拜托金子仙帮他找个媳妇。金子仙家正好有个老闺女,就送过门来。这女人名叫金菊花,模样平常,人却勤恳诚实,对他的辫子真当做宝贝一样爱惜,三日一洗,一日一梳,为了安全,剃头的事都由她自己来做。梳洗好拿块蛋黄色绣金花的软绸巾包上;还专门缝个细绢套,睡觉时套上,怕压在身子下边挫伤了。逢到场面上的事该出头露面,她在这辫子每一节都插上一朵茉莉花,香气四溢,黑中缀白,煞是好看。这女人就一步不离地守在他身边,防备歹人意外偷袭,这样子极像四月初八城隍庙赛会上,各所看守古董玩器的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