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飞出去,经常播种着误解。
我还发现,即便是强有力的宣传机器,也从来没有理解的控制权,同样一次次陷入歧义的泥沼。我需要提到随同魁元来到我家的后生。我后来知道,他姓张,曾经是县电影公司的职工,因为超生一胎,被开除公职。他不是不明白超生的后果,国家关于计划生育奖惩条令的宣传,可以说是连篇累牍车载斗量,在他的耳膜上磨出了茧子。他也不喜小孩,事实上,他已经有的两个儿子都极少看见他的影子,很难得到他的笑脸,一直是他打算离婚的障碍和负担。他没有任何理由再生下一个。在我与他谈话以后,在我百思不得其解以后,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他有另外一套词汇体系。在那个体系里,很多词义超出了常人的想象。比方说“违法乱纪”吧,这不一定是坏事,不一定是丑事,恰恰相反,违法乱纪常常是强者的证明,是强者的特权,是荣耀和享乐最重要的源泉。如果说“违法乱纪”的词条下包括了贪污、走私、官倒、嫖娼、撞红灯、随地吐痰、公款吃喝等一些内容的话,那么没有一条不是令这位后生心向往之的美事他没有完全做到这些,只是因为眼的能力还不够。
不难理解,当超生也列人“违法乱纪”的所指之一时,当这个行为尚未超出他的能力范围时,他会不假思索地决定什么。
他的超生完全不合常理,完全不是出自利益的权衡,而是出自他某种理解的惯性,出自对一切特权行为的追求冲动。也许,他曾经认识一个局长或者大经理,那人就是因为堂堂皇皇生下三胎两旁人莫可奈何,一直受到了他暗中的羡。因此,一旦他也做了常人不敢做也不可以做的事,这件事本身就给了他不同凡响出人头地的自我感觉,一种局长或大经理的感觉。他向有关方面掩盖超生事实的努力,就像人不知鬼不觉地窝了一百万元赃款,足以让他偷偷地自鸣得意,不断回味自己胆大妄为的战绩。
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来说,宣传有什么用呢?法纪的宣传有什么用呢?当然有:那就是强化他铤而走险的激情,日复一日给予他诱惑。
我找不到其它的解释。
如果我的上述解释大致不错,那么整个事情不过是一次语言事件,是一次词义传接和词义短路的荒唐作业。违法者最终使自己丢掉了饭碗。为一个或几个极普通的词付出了代价。而执政者们对他的宣传,差不多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在一本完全陌生的词典里,在一位完全不可捉摸的听着这里,催生了一个毛头毛脑大哭大叫的女婴。这个女婴其实是任何一方都不需要的。但这个错误无法永远藏匿,也不可用改正浓涂,不可用橡皮头擦掉。
她越长越大并且将要活生生地进人未来。
她是一句有血有肉的错译。